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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这样么? 其实圣经中对爱情和爱的看法相当平衡,并没有贬低人的一切正当慾望。若是不相信的话,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从《雅歌》看爱之为爱 圣经中的爱观,可用两个字来表达:一个是"悦"--"两情相悦"之"悦";另一个是"许"--"生死相许"之"许"。前者大概类似于慾爱(Eros),后者类似于挚爱(Agape)。我们以圣经的《雅歌》和《路得记》为例来看看。 《雅歌》让我们看到,爱是一种积极评价,是一种吸引和激赏。 《雅歌》是约三千年前,所罗门王所写的一首情歌。在教父时代和中世纪解经传统里,倾向于把这首情歌寓意化解释,认为此歌表达的是神与他的子民、教会之间契合无间的关系。 正如黄朱伦所说:"中古世纪教会的禁慾主义和神秘主义,使寓意解经的发展更变本加厉。这是因为教会向来有一种错误的柏拉图或诺斯底式的信念,认为物质的世界(包括肉体,尤其是那些与性有关的),本质上都是邪恶的,是那些追求属灵生命的人应该避开的事。"(10) 其实,这并不是圣经观念。今天来看《雅歌》,还是解释成一首情歌,更合乎这首歌的实际内容。(编注:这是解释《雅歌》的看法之一。)这首歌的原文,从头至尾没有出现任何宗教字眼,但描绘爱情心理却非常地道适切。 不妨欣赏一下圣经里所描绘的这种丝毫不比现代人逊色的浓烈奔放爱情: 首先,一上场就写少女爱上了的牧羊小子,被他吸引,写出了爱情的甜蜜与幽怨、吸引与矜持、大胆与羞涩、患得与患失等微妙心理,活脱脱就是初恋心理的描写-- 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所以众童女都爱你。 愿你吸引我,我们就快跑跟随你......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我虽然黑,却是秀美,如同基达的帐棚,好像所罗门的幔子。 不要因日头把我晒黑了,就轻看我...... 我心所爱的啊,求你告诉我,你在何处牧羊,晌午在何处使羊歇卧。 我何必在你同伴的羊群旁边,好像蒙着脸的人呢? (《雅歌》1:2-7) 你看多么精妙细微,因爱上对方,倍觉自己不配;因爱上对方,连对方名字和牧羊所在,都成了膏油一般,散发着馨香。初恋就在于这种微妙的不知不觉的吸引。 初恋之后进入两情相悦的佳境,下边就写约会的情境。还是从少女的视角来看,真是"柔情似水,佳期如梦"-- 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苹果树在树林中。 我欢欢喜喜坐在他的荫下,尝他果子的滋味,觉得甘甜。 他带我入筵宴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 求你们给我葡萄乾增补我力,给我苹果畅快我心,因我思爱成病。 他的左手在我头下,他的右手将我抱住。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我指着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嘱咐你们, 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 (《雅歌》2:3-7) 当然,这里并非在写婚前同居,但也不一定没有道学家所排斥的相拥相吻。写起来"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情浓慾殷、雅洁芬芳。这里既有"为君消得人憔悴"的相思之苦,又有"不知今夕何夕"的如梦佳期,同时又点出了相爱的秘密:"等他自己情愿"。 接下来,女子和良人的关系进入磨擦生隙阶段,就像宝黛的那种关系,有争吵、有不和,但又全是一腔急愿更加亲密的殷切情怀才导致的-- 我脱了衣裳,怎能再穿上呢?我洗了脚,怎能再玷污呢? 我的良人从门孔里伸进手来,我便因他动了心。 我起来,要给我良人开门。我的两手滴下没药,我的指头有没药汁滴在门闩上。 我给我的良人开了门。我的良人却已转身走了。他说话的时候,我神不守舍。 我寻找他,竟寻不见。我呼叫他,他却不回答。 城中巡逻看守的人遇见我,打了我,伤了我。看守城墙的人夺去我的披肩。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我嘱咐你们。若遇见我的良人,要告诉他,我因思爱成病。 (《雅歌》5:3-8) 爱不见答的悲痛和相爱过程中的磨合,在这里细腻地表达出来。在爱的过程中,女孩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自我中心,也逐渐学会了为爱付出,并因为爱的脆弱与曾经的失落,而更加学会珍惜爱。 这份感情由初恋时的娇羞、矜持,变成了热恋时的坦露和炽烈。前边还不要别的女子说出她内心的感情,现在却嘱咐众女子赶紧去说。 之后就进入嫁娶阶段,当时何等快乐!情歌通过对轿子的描写,表达新娘的喜悦之情。之后,新娘子对良人的评价渐渐进入高潮-- 我的良人,白而且红,超乎万人之上。 他的头像至精的金子。他的头发厚密累垂,黑如乌鸦。 他的眼如溪水旁的鸽子眼,用奶洗净,安得合式。 他的两腮如香花畦,如香草台。他的嘴唇像百合花,且滴下没药汁。 他的两手好像金管,镶嵌水苍玉。他的身体如同雕刻的象牙,周围镶嵌蓝宝石。 他的腿好像白玉石柱,安在精金座上。他的形状如利巴嫩,且佳美如香柏树。 他的口极其甘甜。他全然可爱。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这是我的良人,这是我的朋友。 (《雅歌》5:10-16) 你有没有发现,这非常像中国的《陌上桑》,也是歌唱自己的良人何其美好、俊雅和出色?但《陌上桑》比较注重良人的社会地位,这里却是坦率、大方地对良人身体恋慕和推重。相比之下,《雅歌》更近于现代人的爱情观,因为爱一个人,爱的不是他的地位,而是他这个人,这个有形有体的人。所以,新娘最后发出爱的誓言才那么水到渠成-- 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 嫉恨如阴间之残忍。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是耶和华的烈焰。 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 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 (《雅歌》8:6-7) 这又多么像是我们中国的民歌《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达到《诗经·击鼓》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境界。爱达到爱的纯粹本质,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单单因爱而爱。这种爱可在神面前立下永远誓约,可以超越时间,甚至可以和死亡的力量来抗衡。因为经不起时间考验的爱情,说到底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情慾而已。 我们再来看看《雅歌》中那位男子(良人)对情人的评价-- 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 因为冬天已往。雨水止住过去了。 地上百花开放。百鸟呜叫的时候已经来到,斑鸠的声音在我们境内也听见了。 无花果树的果子渐渐成熟,葡萄树开花放香。 我的佳偶,我的美人,起来,与我同去。 我的鸽子啊,你在磐石穴中,在陡岩的隐密处。 求你容我得见你的面貌,得听你的声音。因为你的声音柔和,你的面貌秀美。 (《雅歌》2:10-14) 这段描写中,有一见锺情的喜悦和爱慕的话,更有对情人的呼唤与"好逑"之意。爱与被爱能互相应答,这何其美好。何况这个女子并不特别美丽(她还因自己肤色黑而感到自卑),但在良人眼中是唯一的、独特的、最美的。那种美藏在"磐石穴中,在陡岩的隐密处",一般人看不到,但当爱上对方了,情人却能发现了对方惊人的美丽--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而美丽。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尽可这样挑战自己,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爱对方:男孩子看女孩子是自己唯一的、最美丽的白雪公主(哪怕别人看来很丑,她却总是你的唯一,有让你心动之处)么?女孩子看男孩子是不是自己唯一崇敬的白马王子(哪怕别人看不起他,女孩子必须从心里尊重他、崇敬他)呢? 这段文字文采华美但又质朴蕴藉。接下来,良人对自己新人的歌颂,就真是绚烂丰瞻、浓艳芬芳了-- 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在帕子内好像鸽子眼。 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 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净上来,个个都有双生,没有一只丧掉子的。 你的唇好像一条朱红线,你的嘴也秀美。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 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藤牌。 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 我要往没药山和乳香冈去,直等到天起凉风,日影飞去的时候回来。 我的佳偶,你全然美丽,毫无瑕疵。 (《雅歌》4:1-7) 这是纯然对造物主之造物的歌颂,是对不染纤尘的美的欣赏,是因着爱而昇华为一种最积极的评价和赞赏。这里尽可大声朗诵而没丝毫猥亵之感。真佩服作者的比兴之妙和典雅之美。 这样的描写怎么能是禁慾主义?在以色列人看来,智慧和爱情都是神美好的赐与,从根本上就是属神的礼物,用神圣的眼光来看待并用感恩的心来接受,连凡俗也成了神圣。 从更本质上来说,生命就是神的礼物,怀着感谢的心来领受,就没有可废弃的、羞耻的。所以,奥古斯丁说,神把万物赐给人,是让人藉着万物来享受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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