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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圣父的亲情 5 | |||||
| 作者:王明道 文章来源:书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7 | |||||
| 尽神子的职务 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路2:49) 读经(腓2:19-22) 子女对于父母的事情,无不视为自己的责任.儿女的本分,绝没有奴隶的性质,更没有讨价还价的,神的真儿子对于天工圣事也是这样.(1)父的事工都我的事工,无不看为个人的事工,全心以父的事为念,乐于担负父家的任何事务.一旦担负工务,就与父同心同意,决不是奴仆而是儿子.(2)我的事工也是父的事工 父子原是一家,父亲的事工,固然是儿子的事工,儿子的事工,也是父亲的事工.为子女的,不但应当将一切的事务,完全信托仰赖,并且看个人的事,与父密切相关,我应当怎样在一切的事工上,叫父得快乐,得荣耀.如果能真这样,以父的事工为我的事工,以我的事工为父的事工,而与父共同担负,无彼此之分,则凡我的世俗凡务,也都化为天工圣事了. 祷告:圣父,你一切作为的目的,无非是为求我们的利益,因为你是我们的圣父,我们若是有儿子的心肠,也就必然乐意以父事为念,尽儿女的天职了,愿父眷祝,阿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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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欢然饮水 责任编辑:en2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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