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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思想史(六)          【字体:
基督教思想史(六)
作者:萧江祥    文章来源:书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2-15
须要与路德分离时,人一定能想像到我是多么痛苦的啊!」加尔文尽管说了这些美丽动听的话,但他还是毅然决定弃绝路德的圣餐看法。

第六节  加尔文对圣餐的教训
    加尔文弃绝慈运理的圣餐看法,他认为慈氏的看法是「不敬的」。他也坚决弃绝路德所主张那基督真正临在于圣餐之中的教训。他说,路德的圣餐教里原是一种教皇所捏造的,是全然不合理的。他自己的看法是处在路德与慈运理之间。他相信圣经神圣的奥秘寄于两部份:(1)有形体之记号。(2)属灵的真理。圣餐之意义寄于仪文所表明的应许,即「为赦罪之缘故,基督为你们舍弃身体,并为你们流血,」基督所说这些应许与记号互相交织而成。当我们听到那些应许的话语时,我们便可肯定说,基督为我们死是有效的。他的功效包括救赎、公义、成圣、永生和基督所变赐给我们的所有其他益处。加尔文的部分看法与路德的看法很相似。不过,最大的差别就在于路德确信基督临在于圣餐之中,而加尔文却不赞成。加尔文强调饼和酒只是基督的象徵而已。基督并没有附身于饼和酒的食物上。饼和酒是记号、是保证,并以印证坚定他的应许,即他的身体实在是肉,他的血实在是可喝的这种应许。「这是我的身体」意指「这是代表我的身体」。饼如何使人得到营养、支持、保持身体的生命;照样,基督的身体也如何给人有属灵的生命、并支持灵魂的生命。
    加尔文说:「基督在他升天之日,便从一个地方进入到另一个地方。基督的身体是有限的。」所以,若有人主张基督再进入这种会朽坏的饼和酒上的话,那就错了。加尔文在基督论上,对基督人性参入基督神性一这一点,只字不提。既然如此,加尔文如何在天堂与地上搭架桥梁呢?他说,这就要依靠圣灵才能有效地作成。圣灵作联结的工作,圣灵是导管。藉着圣灵,凡基督所有的一都变赐给我们。既然圣灵在信徒身上动工,那么圣餐仅对基督徒有功效。总之,加尔文的教训,既不是纯粹的象征说(犹如慈运理所主张的)也不是实在论(像似路德所主倡的)加氏的看法,实际上是属灵的看法。

第七节  加尔文对洗礼的看法
    加尔文运用奥古斯丁派和路德派对人自然的先天败坏之观念,而加以发挥慈运理的肤浅看法。加氏在其「基督教要义」一书里写道:「凡认洗礼只不过是一种在众人面前告白宗教信仰记号的人,便是那还没有摸到洗礼主要意义的人。」他接着讲到洗礼的积极恩赐。他说,洗礼的恩赐包括有赦罪的应许、治死肉体、赐给属灵的生命和有分于基督等。加尔文说,在他一生当中,曾有一段长久的时期,不懂也不信洗礼中的应许。尽管如此,该应许早就那样真实的存在着。关于洗礼,加尔文和路德的看法不同。路德认为,洗礼是一种恩典的工具。洗礼作成赦罪、拯救人脱离死亡和魔鬼、并将永远的救恩赐给凡相信的人。路德又说,洗礼的水本身没有功效;但上帝的道和水合并在一起时,就有功教。因为有水,而没有上帝的道,就不是洗礼。因此,只有上帝的道和水连在一起时,才是洗礼。那是一种生命的恩水,也是一种重生之洗。我们现在要看加尔文的看法。加氏认为,洗礼的益处是靠着那与洗礼有关的圣灵而获得。加氏强调恩典的应许。他说,上帝要行那由仪式所表明的事。应许是确实的。上帝要将赦罪带给被拣选者。洗礼是一种恩典的工具。洗礼所要教导我们的,就是上帝要赦免人,就赦免人。洗礼好像是一种律法的工具。藉此,上帝保证被拣选者的众罪恶都得蒙赦免。

第八节  预定论
    加尔文教导双重预定论。他说,得救者与被弃绝者都是预定的。他定义预定为神的谕令;藉此,神自己决定每个人的命运。因为人人受造不都有相同的命运;有人注定得永生,但有人却注定遭受永远的定罪。所以人人受造,都被列在这两个终局当中,或预定得永生,或预定遭永死。加尔文在其基督教要义一书里,曾用一章的篇幅专论预定论。他使双重预定论的观念与神一般眷顾的观念发生密切的关系。预定就是神眷顾的目的,就是为着神的荣耀和被拣选者的救恩。不过,这种眷顾同时也包含有那非被采选者的定罪。加尔文认为在创世以前,神早已计划了万事。他不仅预见第一个人的堕落和其后裔之毁灭;并且他也随意决定如何去安排此事。加尔文说:「无人能否认这事实,即在神造一个人之前,他已预知那个人的最终命运。因为万事都变按照神的谕令被注定。神不仅预见第一个人的堕落和其后裔的毁灭,也要按他的旨意安排万事。他要以他的能力统治万物,并要以他的双手管理一切。」以上的看法也可称为「先定人堕落后定其永生永死说」(Infralapsarianism)若将这看法摘要起来,大致可分为三点:(1)上帝以其计划显明其荣耀,决定了创造世人。(2)准许人的堕落。(3)从那些堕落的人当中,拣选一群人,是无人能数算的人,作为受怜悯的器皿,并弃绝其余的人受定罪。
   在加尔文对重生的看法上,他强调只有被拣选者能有效地领受救恩的呼召。至于那些非被拣选者,或是听不见上帝的道、或是既使听到上帝的道也是漠不关心的,并且是愚昧无知的。至高之主从他们的身上夺去其所赐与的亮光,好让他所要责备的人留在黑暗里;为的是要实现他的预定。加氏又说,神也要在恶人和好人的行动上,动其内在的工作。神有时为要达到他的目的,甚至也使有恶人;但他却不命令恶。人堕落是按照上帝眷顾的注定;不过,人堕落是出乎自己的差错。因此,人本身也有责任。基督徒必须抵抗一切的试探,谋求解决这种似乎自相矛盾的事。

第九节  加尔文论述其他的教理
        1. 原罪
关于原罪,加尔文与黑兰顿的看法相向。加氏论到人的本性并有一种遗传性的败坏。这种败坏是从人肉体中产生的。由于亚当犯罪的结果,人人都要受咒诅。所以婴儿虽未结出罪孽的果子,但在它的里头却已有罪孽的种子。因此世人都是上帝所憎恶的。这种败坏一直不停地存在人里头,并且经常结出各种罪的果子来。人的本性不仅缺乏一切的善,而且易于作恶。加氏明白「色欲」这个名词的意思。他说,人身上的每一件事,包括悟性、意志、灵魂和身体,都被色欲所玷污。

        2. 认基督和他的工作
基督为要成为我们的救主,就必定是神人。我们若需有分于基督受苦的果子,他就必须成为人而受苦。他也必须是上帝,并要为我们战胜死亡。加尔文说明基督有三方面的职位—先知、祭司和君王。

        3. 称义与成圣
加尔文以法庭的意义了解称义。加氏说,上帝为基督的缘故,宣告罪人为义。加氏认为罪入的称义,全然基于基督史实性的救赎;而不是基于靠着基督的灵所产生的那种道德的更新。加氏教导说,成圣的工作立刻与称义连结在一起。他说:「凡基督所称义的,没有一个不被成圣的。」人若要对神有一种新的态度,就必须先要被神称为义。再者,凡经历这种称义的,都能同时领受到成圣的灵。

        4. 宣讲之道为恩典的媒介物
慈运理说,上帝不必有先行的讲道,也能藉着他的灵感化人。加尔文赞同慈运理上述的看法,但路德却极力反对慈运理的看法。加尔文对罗马书第十章的解释,乃是保罗将听道当作信仰的来源,又对呼召之事仅堤出一项一般性的原则。保罗在此并没有提出一项永久性的原则,至使排除其他任何的方法。而加尔文却说,上帝呼召许多人,是藉着一种内在的方式,并藉着他的灵之光照,而不是使用讲道的方法。

        5. 教会
依加尔文看来,教会是历代被拣选者的总和。既然预定本身所成就的,与道之工作有关联;那么教会也就是那持有道和圣礼的众信徒之总和。加尔文论及「不可见的教会」是神圣的,是从可见的教会出来的。但可见的教会却有许多假冒伪善的人。被拣选者都有一种心愿要彼此影响。因此,教会便产生了一种交契。他们要彼此分享上帝所给与他们的福份。加尔文又说,我们相信不可见的教会,并要尊重可见的教会和促进可见教会的联谊。教会绝不可停顿在不结果子的境地上。凡脱离可见的教会,就等于否认上帝和基督。加尔文对这一点的看法接近路德的看法。不过,有一点差异的,就是路德相信教会为一种恩典的媒介,然而加尔文却认教会为一种上帝影响力的象征。

        6. 教会组织
关于教会的组织,加尔文与路德的看法有根本上的不同。对路德和墨兰顿而言,治理教会之类型是一件不关紧要的事。例如,今日在路德宗教派当中,有的采用圣公会制,有的采用长老会制、或公理会制等。路德相信这件事可以自由任选。但加尔文在其基督教要义最后一版里,却表明他自己对教会管治的看法,并制订长老会制之纲要。他说,平信徒与牧职者双方应该合作以负起管治的责任。管治是要处理教会与纪律诸事。但管治部无权柄构成新的教义。管治单单负责监督那些基本信仰和督导「那真正福音性的事奉」而已。

        7. 教会纪律
    加尔文在日内瓦的中会(Presbytery),曾负有更重大的责任维持纪律方面的事。这是依据马太十八章15-17节而来。他的主要原则,是要荣耀上帝。加尔文说:「尤其为着维护上帝的尊荣,就必刑罚罪恶。」随后于五年之内,日内瓦的神权政体管理下,就有八十七人被放逐,并有五十八人被判处死刑。然而加尔文力劝不可过份严厉虐待罪犯。例如,他主张用刀剑杀死苏尔维他斯,而不要用更残酷的火刑烧死他。
加尔文的错误,在于他不承认良心的自由。关于处理教会假师傅之事,基督曾吩咐说,若有人不听从弟兄的劝戒,就要把他们革出教会。但基督和诸使徒却从未命令要处死那些教导异端的假师傅。因此在这件事上,加尔文开倒车回到中世纪那种残忍的严刑上去。路德曾讽刺加尔文说:「干脆判人死刑,就可解决一切的争议了。」路德承认,在某种情况下,为和平计,可把骚扰者驱逐出境。但路德却反对体罚异端者。他说:「异端总不能靠着武刀抑压,乃要用其他的方法遏止。这不是凭着刀铲争战就能解决得了的事,乃要靠着神的道予之争战方能解决。若靠神的道不能解决,那靠着世俗的武力就更不能解决了;甚至全世界的壕沟都流满了人的鲜血,也不能解决。异端是一种关乎灵魂的事,故非利刃所能切断,亦非众水所能淹没,只有上帝的道才能加以消灭。」至于加尔文命令杀死苏尔维他斯之事,是出于当时神权政治的缘故,当时政府当局和加尔文均一致同意执行那作刑案。

        8. 教会与国家的关系
    依加尔文看来,教会是藉赖上帝的权柄行使教会事务的机关,尤其是事奉灵魂得救之事的机构。加尔文教导说,政府除有责任维持国家和平与秩序之外,还要维持纯正的教理和崇拜之秩序。这是教会与政府互相合作的原则。政府必须认清,凡有违犯十诫的头一反叛者,就必须加以刑罚。他要求政府所制订的法律必须符合上帝的律法。教会行政人员可以审判政府宗教部门之事务。因此凡是宗教和道德等要务,皆由教会指使政府去处理。教会须要请求政府的帮助,使万国归主,并使基督教伦理能遍行于社会的各阶层。关于这一点,加尔文的看法多少与天主教的教理相同。慈运理也同样强调这种原则。

 


第六章  亚米念主义

第一节  亚米念的生平
    亚米念雅各(James Ar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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