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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信仰》一          【字体:
《改革宗信仰》一
作者:伯特纳    文章来源:改革宗信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17

一、神的主权
 
  
 这篇文章的目的,是用日常容易了解的文字,来陈述加尔文派与阿民念派神学的基本区别,并且阐明圣经对于这些问题所教导的。虽然基督教信仰于各不同教义之间有谐和存在,但却不尽相同,那就是,任何一个错误都会曲解教义的其他部份。事实上,世上只有两种宗教思想:一种是靠信心的宗教,一种则是靠功德(行为)的宗教。我们相信教会史上的加尔文派(改革宗),是最纯正,也是最能一贯地表明信心的宗教;阿民念派因为重视功德,已经变得薄弱到一种危险的程度,这种形式的基督教是矛盾且不稳固的,换句话说,我们相信改革宗将基督教表明得最完全,也最纯正。

在第五世纪初叶中,此二宗教思想曾显著地发生正面的冲突,即由五世纪的二位神学家——奥古斯丁与伯拉纠——所代表的。奥古斯丁把人指向神乃为一切属灵知识与能力的来源,而伯拉纠认为人应当靠自已,并且说人能靠自己的能力行神所吩咐的,否则神就不必吩咐人了。我们相信阿民念派是代表二系统中间的折衷派,但是虽有其福音派的形式,(即如在早期卫斯理派中所表显的),可是论到信仰的宗教,阿民念派还是包含着严重的错谬。

在今日的时代,几乎凡具有历史性的教会,都从内部受到不信派的攻击,其中有不少已经向它屈服了。而且,这种趋向是每况愈下:由加尔文主义眨至阿民念主义,又由阿民念主义眨至新神学派,而至独神论。而新神学派又独神论的历史显示,它们已退化为根基不稳、不能自主的社会福音。我们认定,基督教的前途必须连系在历史上,称为加尔文主义的系统神学规范之内。以神为中心的加尔文主义,若在何处被废弃,在那里就必有走下坡的严重趋势,以致坠入以人为中心的自然主义或世俗主义的陷井中。有人宣称:加尔文主义与无神主义是势不两立的。我们相信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加尔文主义最基本的信念,就是神的主权。这表示,三位一体之神的旨意是绝对的、完全的。在这有限的创造中,他的旨意是自主的,是完全渊源于他永恒、有计划的旨意。他命定自然的定律,掌管历史的发展,巨细靡遗。因此,可见他所有的预旨都是永恒的、不变的、至善的、满有智慧以及至高无上的。在圣经中,神对未来一切事件的预知,就是建立在这些预旨的基础上,并不受“预知”本身所制定,也不受源于事件本身的任何事故所限制。

凡有思想的人,自然体会到有某些主权不断的在统管他的人生:尚未征得他的同意就被生下来;他也无从考虑要生在何时?何处?何背景?在二十世纪的世代或在洪水之前?为男或为女?是白或是黑?在美国?在中国?或是在非州?这一切在他尚未成形前,都已经命定了。从古至今,基督徒都认定是神创造了这世界,他也是这世界的治理者;就因为这样,他即是这世界上一切权力的究极根源。因此,在他至高无上的旨意之外,不会发生任何事,否则,他根本就不是真神。故此,当我们讨论这真理时,我们也发觉,它有足够的理由巩固加尔文主义的立场,也能驳斥阿民念主义的立场。

由于神创造万物的事实,他就绝对拥有并支配他所造的一切的主权。人类一切的事情都在他的统辖之下,(徒四:24—28),对我们不仅仅只有一些普通的影响而已,甚至以地上的万国来与神的伟大比较,都不过象是天平上的一粒微尘罢了(赛四十:12—17)。神以不可侵犯的绝对主权统治着人类的生活,尽管其中充满人的矛盾与失败,若非他许可,人类的犯罪行为也不会发生,至于神为何情愿容忍人类犯罪,而导致终必灭亡的命运呢?当然有其理由,就是为了成就他永恒的目的与旨意。也正因为神的绝对统治权与地上政府的治权相冲突,所以地上的万国都弃绝了神,若我们不认为是如此,那我们所信的就是一位有限的神。当然,以我们目前所有的知识,有些信仰上的问题我们无法完全明白,但我们却不能因此而拒绝圣经并其中许多平易近人、合理又真实的教训。

我们岂不信,若神愿意就可使罪人回转归正吗?难道这位全能的神,天地万物的主宰,不能改变他自已所造之人的格性吗?他曾在迦拿以水变酒,也曾在往大马色的路上使保罗悔改。有一位麻疯病人曾向耶稣说:“主啊,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主就以一句话使他的大麻疯洁净了;我们不要象阿民念派的人一样,不相信神能控制人的意志,也不信神若愿意就能使人重生得救。他实在能洗净我们灵魂的罪污,就好象我们能洗净身体的污秽一样;若神愿意,他可以兴起一批牧师、宣教师和各种主的工人,藉着圣灵的工作使全世界的人在一霎时之间就悔改;也可以派一群天使降临,行使超自然的神迹,使全人类都得救;他也能够在每一个人心中动那奇妙的善工,使得世上无一人沉沦。

既然罪恶只在神的许可下才存在,假如神选择把罪恶除去,那么神当然能做到。神在这方面的能力可以从几个例子上看出来:灭命的天使在一夜之间击杀所有埃及人头生的长子(出十二:29);而在另一个夜间,杀死亚述大军十八万五千人(王下十九:35);地开了口吞灭可拉和他的同党(民十六:31—35);希律王被击杀死于非命(徒十二:23)。在但以理书四:34—35,我们读到至高者神的“权柄是永有的,他的国存到万代。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

以上这些,都清楚指出改革宗信仰的基本原则——神的主权。神创造我们所居住的这个世界,拥有它,并照着自己至上美善的旨意管理。神丝毫没有失去他的能力;假若有人以为神正与人相争,以为神正倾其所有的说服人去做善事,但却未能达成他那永远、不变、圣洁、智慧、至高无上的目的,那么这对神来说,实是极大无比的侮辱。任何一种神学系统,若主张神缜密的心意有时也会失败,或主张人可以对全能神的计划行使否决权(人是受造者,也是有罪的受造者),都与主张神没有世人各种的软弱,神是崇高无比的圣经思想相违背。世人的计划未能执行,或因无能为力,或因缺乏智慧,或因两者都缺乏。然而由于神的力量、智慧,以及其他各种的能力都无可限量,所以对神而言。就没有任何不能事先预见的危机会产生。对他来说没有改变的因。假定说神的计划会失败,努力会无效,那就是把神降低到受造者的地位,使神不再是神了。
 

二、人类完全无助的情形
 
  
 当我们读到阿民念派各著者所写的文章时,似乎他们头一个或许是最严重的错误,就是对人类始祖犯罪的悖逆在灵性上与神分离不加重视。有的完全忽略,有的认为事隔遥远与今人无大影响。但是若我们不坚持与神分离的实际性,以及其与全人类极其可怕的后果,我们将永不能适当地了解我们的真况或说我们绝对需要一位救赎主。若我们将人类的坠落与天使的坠落加以比较,或许能帮助我们更加清楚了解人坠落的情形到底是什么。天使并非在人被造前受造,而且每一天使均被置于受试验的立场,有如一个有道德性的个人。这显然是纯顺服的试验。正如亚当一样。有些天使经得起这试验,原因只有完全为神所知,结果在天使的圣洁、完全上得以坚固,如今在天堂成为被拣选的天使(提前五:21),但有些天使堕落了,就是在圣经中所说的魔鬼,魔鬼显然是坠落天使中有高阶级的一个。

在犹大书中我们看到“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节),在彼得后书中也有这样的话,“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的坑中,等候审判”(彼后二:4)。魔鬼及其使者完全与神分离,完全被交给罪,丝毫无得救的希望。他们的命运为基督所描述,被丢在“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

为堕落的天使并无救赎,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来二:16)他们的命运已经注定,永远的刑罚是人与天使在神面前犯罪的永远报应。有人以为神不公平,好象神让只在今生犯罪的人遭永刑,但是别忘了,堕落的人及天使或魔鬼,乃是无止尽地悖逆神,就应当为这悖逆受永远的刑罚。

但神创造人为有道德的生命时,就着手了一项与造天使不同的计划,他并不是一次就造出许多的人,然后一个个考验他们;他乃是先造一个有形体的人,而从这个人身上繁衍出所有的人类。又由于他与从他而出的人类息息相关,他就理所当然地指定为全人类的代表。如果他经得起考验,他和他所有的子孙都将坚立于圣洁中,并象圣洁的天使一样,置身在永生的福乐之境。但如果他象其余天使一样堕落,那么他和他的后裔将属于永刑之下,正好象神说,“此时,罪若进入世界,让它由一人而来,好让救赎也由一人提供。”

于是亚当以代表者身份被置于一个单就人类顺服的考验中。不顺服的刑罚,很清楚地摆在他面前:“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因此,罪的刑罚显然就是死——正如堕落天使所遭受的刑罚一样。也象考验天使一样,那纯粹在考验人是否会是天国中顺服而又心存感谢的子民。那是全然公正、单纯而又清楚阐明的考验,如果亚当悖逆,相信他毫无推脱的理由。

但是,悲剧中的悲剧,亚当堕落了,且全人类的堕落以他为代表。他犯罪的结果,以最广义的意义而言,“死亡”一词便可全然理解。这基本上是一种属灵的死亡,或言与神隔离的威胁。亚当的肉体上并没有死,一直到堕落后九百三十年他才死。但他在灵性上与神隔离,且当他在犯罪的那一刹那,在灵性上他已经死了。从那时候起,他的生命就不停止地走向坟墓。人今生在罪恶之路。还没有魔鬼走的那么远,因为他仍旧从一般恩典中接受到许多祝福,象健康、财富、家庭和朋友,以及大自然的美,而且他仍旧受到许多控制性的影响。但他是一意孤行,而且如果不加以阻止,人最终结果可能变成完全地邪恶,象魔鬼一样。在他堕落的情况中,他惧怕神,千方百计想要逃避神,其实他是恨神,象魔鬼一样假使放任他去,他会永远留在那种情况中,因为就象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三:10—11)空虚、绝对的空虚,但神一个全能超自然的行动,能拯救他脱离那个情境,因此,假如他要得救,必定是神首先发动来救他,必定为他代受刑罚,必定洗去他的罪,且使他重新回到圣洁与公义的地位。这正是神所做的,他出于主权的动机来拣选一个人脱离撒但的国度,将他安置于天国。那些被拣选的在圣经中提到25次之多,太二十四章22节:“只是为选民的缘故,那日子必减少了。”(在耶路撒冷被毁灭时)帖前一章4节:“被神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罗十一章7节:“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八章33节:“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彼前一章1节:“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写信给蒙拣选的。”

圣经告诉我们说,神把数以万计的生灵从他们的过犯中拯救出来。为了执行这个工作,三位一体神的第二位基督由童贞女奇妙的降生,取得了人性;神在肉身显现降世为人的过程,与每个正常孩童的出生是一样的。耶稣成为人类的代表,在众人中活出完全无罪的生活,服在律法之下,并且亲自忍受了神对罪恶的刑罚。耶稣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这些律法曾被亚当所破坏,耶稣无罪的生活已为人类带来完全的公义,也给人进入天堂的权利。因为耶稣有永恒的价值和尊严,他所受的苦就与人在地狱里所要受到的永刑是一样的。藉着他的肉身受死,他把人从罪和死的律中释放出来。救赎大功的果效应验在那些父所赐给子的人身上,这些人被圣灵新造,得到重生,灵命再次活过来。保罗在达罗马人书中宣告此一真理说道: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五:12—19)

除非人能看出头一个亚当和第二个亚当间的区别,否则便无从了解基督教的真理。

保罗曾写信给以弗所的圣徒们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了过来。”接着又说:


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10)

在基督教的神学之内。有三类显然有别的归算作为。第一类是亚当的罪被归给我们所有的人,即他的后裔,也就是说:这罪公平而认真地对我们从事控告,以致我们必须为罪自责,并因罪的结果受苦。此点即一般所熟知,也就是“原罪”的教义。第二类,则以同样明确之方法,将我们的罪转嫁归给基督,以致他因我们罪的结果受苦。第三类,因基督的义被归给我们,而给了我们进入天堂的保证。当然,我们因基督已亲自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而不用再亲自担当亚当的罪;或说,我们因他的义,均沾其惠(成为有功绩、价值,不算为有罪的)。总之,这是一项极公平的处理方法。我们怎样由亚当承受了定罪与毁灭的基因,也以同样的方式,由基督承受了救赎的成果,这是十分公平的!在上述各种情况中,所以会有该各种结果,系来自参与(介入)该事者间存在一种密切而不可分的(正式)合一关系。拒绝这三个步骤中的任何一个,就是拒绝基督教神学系统中的一个基本部分。

因此在救恩的事上,我们在亚当和基督之间看见严谨的平行关系。在上面的经文中,保罗一句堆砌一句的强调,我们不仅是病了、灵性衰竭了,而是根本就在灵性上死亡了的事实。基督自已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他又说:“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约八:43)没有重生的人看不见神的国,也没有属灵的分辨方法去听有关神国的话语,更无法进入神国里面去。如果神任凭我们,我们就会象堕落的天使,永远不会归向神。

一个在灵性上已经死亡的人,无法再度赐予自己灵性的生命,就好象一个在肉体上已经死亡的人,无法再将肉体的生命赐还自己一样。这种属灵的新生需要神那一方超自然的工作。我们如何进入神的家庭正如我们如何进入人世间的家庭,就是生进去。神自己用超自然的行为,藉着他的圣灵,独断地将我们从撒但的国度中提出来,并藉着属灵的新生,将我们放在他属灵的国度里面。

一旦我们被生入神的国里,我们就无法脱离关系,因为将我们带进属灵生命的状况需要一超自然的作为,所以将我们从这状况中取出来也需要一超自然的作为。因此那些已被重生且成为真实基督徒的人绝对不会丧失他们的救恩,而会被神的能力保守经过今生各种试炼和困难,至终进入天国。“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7—29)永生的恩赐不是给全人类的,而是给那些神所拣选的人。这不是说任何想要得救的人都遭摒弃,因为神的呼召是:“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廿二:17)事实乃是,一个在灵性上死亡的人,无法使自已愿意前来。“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只有那些被圣灵苏醒过来(灵性复活过来)的人才会有那种愿望或盼望。这些人在圣经中被称作是“选民”,但与这些人相对,有另一组人是我们称为“非选民”的人。至于他们,韩密敦教授非常恰当地写着说:”神所做的就是任凭他们,并且毫不干扰地允许他们走自己的路。他们的本性就是恶的,而神只不过是早就预定不改变此种本性。加尔文派的对手常把神描绘成一个残忍的、拒绝拯救那些愿意得救的人的神,是令人恶心的讽刺。神拯救所有想要得救的人,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本性未被改变的人愿意得救。
 
三、基督的赎罪
 
  
 我们不知道神为何不拯救全部的人类,虽然,得救的人也同样不值得拯救。如果神愿意的话,当基督在加略山受死牺牲,那无限的价值和尊贵,是足以救赎全部人类的。可是经上却告诉我们说:人不是全部得救的,那是因为神子牺牲自己的救赎计划,完全有他自己的主权,他有绝对的自由来运用他的选择权,没有任何人可以参与其事。经上屡次说明,得救是一种恩典,施给一些不值得、不配得救的人。如果在救赎工作之中,有任何部分是由于人的好行为所致,那么人类似乎就真的分了等级,而那些被恩宠的得救者就可以指着失丧的人嘲笑说:“你和我有同样的机会,但是我决定接受救恩,而你却拒绝了,所以你怪不得谁。”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神并没有规定这样的办法,而蒙恩的人们,只能永远的、全心的感谢神的拯救。

我们没有权利质问神为什么这样做,经上说: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他的愤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罗九:20—24)
似乎只有加尔文派人士正视人堕落的问题。许多现今的想法、教导和讲道中,对于人的堕落和人现今绝望的景况,已经失去了适当的评估。阿民念派认为,人只要愿意,就有足够的力量转向神,这是极严重的错误。加尔文派人士坚持,人不只是不好、不太对,或只是需要正确的引导而已,乃是属灵上的死亡;而且基督的代赎,并不只是使救恩成为一种抽象的可能,能使所有愿意的人归向神。加尔文派人士认为:代赎,是一项在历史上已经完成的客观工作,对那些有份的人,它除去了所有律法上的障碍,接着就是圣灵的工作,使救赎之工,主观地应用在那些神所拣选的人身上。

我们再注意圣经上有一节有关救恩很重要的经文:“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另一处相似的是:“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而且保罗在写给哥林多信徒的信上也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4)

那么,神如何让他所拣选的人运用信心呢?答案是:在重生一事上,圣灵使人的心降服于他,并且把喜爱公义、恨恶罪恶这个新的性情赐给人。他并不强迫人违背自己的意志,却使人甘心乐意地顺服他的旨意。当硬着心逼迫基督徒的扫罗,在往大马色的路上,主耶稣向他显现的时候,他立刻就顺服了主的旨意,诗篇的作者说:“当你掌权的日子……,你的民甘心牺牲自己。”(诗一一○:3)这就是神给他子民愿意来的心。这是神的工作,在人的潜意识中,就是重生,或是新生,或是重新出生。当人有了这个新的性情,他就会因这个性情而有所反应,完全按神的旨意行事。然后,他自然会运用信心,有好行为,表明他痛悔的特性,就好象葡萄树自然会结葡萄一样。从前,罪是他特性的本质,但现在圣洁成了他特性的本质——并不是立刻改变的,因为仍然有留在里面的旧性情会贴附他,而且只要他一天活在世上,他就一直在罪恶的环境中。但是当他的新性情自由表达的时候,他就在公义中渐长;他喜欢读神的话,喜欢祷告,也喜欢跟其他基督徒有交通。

因此我们必须在基督成就之大功效的救赎,与无法成就广范围的救赎中选择其一,因我们不可能拥有两者。如果我们主张二者,那就是主张普救论(Universalism)。但阿民念派要扩大救恩的范围,其真正的果效,在实质上就等于毫无价值,与无我的服务并无不同之处。华飞德博士曾以一简明的例证来说明此一真理,他说救恩就好象一个面团,你愈是大大压滚它,它就变得愈薄。阿民念派所主张的救恩,是企盼全人类都能得着,但相反的却减低了救恩的功效,其结果似变得如同没有救恩一样。

此外,神将全人类的罪恶,加诸于基督一人身上,其意又是否是对那些失丧者在世所犯的罪过,予以两次之惩罚;一是基督为他们的死,另一次则是神对他们的宣判定罪,诚若如此,那将是不太公平。如果基督已为他们付出代价,成为他们的赎罪祭,他们理当得着自由,圣灵也一定会叫他们有信心和悔改的心。根据圣经,基督的救赎是有限的,是为那些父神所拣选的人作成的,假设基督的赎罪果真是无限的,那么基督的死,似乎是为那些命运已注定的人(而不是神所拣选的人)死在十字架上,且在他受痛苦的当时,他们已身在地狱里了。假若赎罪仅是废除一个人既定的审判罪刑,那么就好象也给他一个自新悔过的机会及信心顺服的操练,则神待他,似与对待我们的祖先亚当一样,使他受到再一次试验。然而这种试验,人们在长久以来,甚至在更好的情况下,均有尝到其结果。就逻辑观点而论,这种无限赎罪的理论,将导致荒谬的信仰后果。

我们该牢记基督以人性钉在十字架上,历经六小时痛苦的境况,其痛苦不是仅在肉体方面,而是灵里的忍受。当主耶稣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的时候,他亲身尝到了地狱的苦楚。本质上,这就是与神隔绝,与良善及盼望隔离。这样的痛苦是难以想象到的,但因主耶稣本身具有神人位格,他代替了他的百姓,承受了地狱永死的痛苦。

事实上,世人因基督作了众人的赎价,便胜过了因亚当败坏所犯的罪。基督道成肉身成为人的样式,他本有神永远荣耀的形象,彰显他自已,就是我们将来在天上所见的神。彼得告诉我们:“我们就得与神的性情有份”(彼后—:4),保罗也说:“我们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八:17)。让我们思想这两节经文,神所赐给我的是何等大的恩典呢?这样我们比天使高一等。圣经告诉我们,天使仅是神的使者与仆役而已。

最后讲到阿民念面临的问题,实在就是与加尔文遭遇到相同广泛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无比圣洁及满有权柄的神许可罪的存在。据吾人所知,仅作部分解答。加尔文派人士勇敢面对难题,承认圣经的教义,说世人在亚当里都有他们公正与有利的机遇,神现在正以慈悲拯救一些失丧的人,并放弃一些别的人,且施以刑罚,在他们的刑罚上显出他的公义。阿民念派虽然承认预知的说法,但他们对神为什么蓄意创造出他本知道那些要败坏,及那些将要永远下到地狱的人的问题,却不予以解释。

可是,关于罪恶的问题我们能说,神创造世界好象戏院来展示他的荣耀,使他所造的人,看见并赞美他奇妙的属性——他的智慧、能力、圣洁、公义、良善与真实。在此我们首要关切的是他的公义。

神公义的要求是赏善罚恶,同时公义是必须的,因为罪必被罚,好象善有报偿一般,如果神不这样,那么他将不公义。因此神造人和天使,不象机器人会自动地产生好的工作果效,就如机器生产螺钉或铁罐一样;也并非要独得报偿,乃为造一个有自由、有道德的人,照他自己的形象在亚当堕落前能分别善恶。他对他们彰显公义,就是他所要求的人,就是救主基督里所归给他的功劳,并在圣洁中坚立他们,叫他们得进天国。对那些仍在罪中而被弃的人彰显他的公义。

照样,若罪被排除,那就没有神最荣耀属性的适当启示、恩典、怜悯、爱和圣洁,如对救赎罪人所展示的。我们当记得,天使在天堂独得他们的救恩,是藉着工作之约和遵守神的律法。正如在亚当的情形上,若他们(天使)服从,就有确切报偿的应许。他们果真顺服了,就在圣洁中得坚立。但他们没有藉恩典而得救恩。有句古诗说:当我唱救赎的故事时,天使要收回他们的翅膀聆听。在人类和天使间,有绝对的对比。

因此,罪是神所许可的,但为了他的荣耀而受到限制。若是罪从创造中被排除,那么神荣耀的属性,在天使与人类前,将永不能有所夸示,而将大部分永远深藏在神性的奥秘中。
 
四、神的预知
 
  
 福音派阿民念主义者,承认神有预知,所以他能预料未来的事件。但若神预知将会发生之事,那么那事件就被确定,俨如预先被注定了。因为预知意含确定,确定意含预先注定。

福音派阿民念主义者,并不否认拣选得救赎之事,因为他不能废除在新约圣经中出现25次左右的“选择与拣选”的字眼。可是此派却试图废掉这些字眼的压力,藉口说,神拣选人是基于预知,并神察看人的未来,也知道他们将会接受他的恩典,所以神就拣选他们。

由于承认神的预知,阿民念派作了很大的让步。比方说,他自讨没趣地为了那简单的理由,即说:神预知这些将会得救的,也预知将会失丧的。那么他为何创造了这些他预知会失丧的人呢?无疑地,他不受任何义务的约束来创造他们。在他以外并没有任何能力逼他如此做。如果他愿意万人得救,并热诚尽力救万人,那末他也许至少可以不创造这些至终会失丧的人。

阿民念派不能一贯地坚信神的预知,而又否认神拣选人及预定论的教义。问题仍在:为何神创造这些他所知道将会到地狱的人呢?明知会失丧的人,他还愿意努力去救他们,这岂不是愚蠢至极吗?那简直是跟自己过不去!甚至于一个富有见识的人,也不至于作他明知不愿意或不能作的事。阿民念派只有否认神的预知,此外没有可行之道,那么他只拥有一位被限制、无智识、有限的神而已,实际上这全然不是神,完全失去了真神这个字的真实意义。若拣选是基于预知,那就使拣选毫无意义,不但不能启发人的愚蒙,反而使人惶惑不已。甚至关于被拣选的人,就是让神来拣选他明知那些将要拣选自己的人,又有何意义呢?这岂不是无聊的废话吗!
 
五、普救性的经文
 
  
 也许圣经中的普救章节,最能为阿民念派做较合理的辩护。最常被引用的三处经文是彼后三章9节:“(神)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提前二章4节:“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与提前二章5—6节:“……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

关于这些经节,我们一定要记得以前所说的,神乃是天地间绝对至尊的统治者,我们决不可以为他会愿意或努力去作他知道但他不想作的事。对神而言,如果他那样做,他的作为就显得不智,既然圣经告诉我们有些人将会失丧,那末彼后三章9节的意思就不会是神真正地希望或是努力要救所有的人。如果世上每个人都会得救果真是神的旨意,那末世上就没有一个灵魂是失丧的。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罗九:19)

这些经节只是教导我们认识神的仁慈。当一个儿子不得不痛苦地接受父亲的惩罚时,父亲绝对不会因此而感到高兴;同样地,神更不会乐意看见他所创造的人类受苦。在经文中“愿意”这个字的涵意,与日常生活谈话中所说的不同,有时它意味着“渴盼”或“希望”,有时又有“命令”或是“意欲”的意思。一个公正的法官不愿意渴盼任何人被处绞刑或监禁,然而他仍愿意(宣告判决)犯罪的人受惩罚。同样的道理,有时一个人可能为了某种充足理由,宁愿失去一只手或一只脚,或是把一只眼睛挖掉,虽然他自己绝非渴望如此。

阿民念派者坚称彼后三章9节中所提到的不愿有“一人”及“人人”,指的是所有人类,这当中并无例外。然而,首先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先看看这些字是对谁说的。在彼后一章1节中,我们可发现这封书信所传达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人类,而是基督徒:“……给那因我们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之义,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同时,在接下去的经文中(彼后三:1),彼得称那些他所写信的对象为“亲爱的”。此外,如果我们不仅仅从下半节经文来看,而能从整节经文中探讨,就可发现:这节经文最初的用意,根本不是论及救恩,它提的是耶稣再来的事!这节经文开头提到:“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所应许的又是什么?在第4节中告诉我们:“主要降临的应许。”这里所论及的是他的再来,他将要再来审判世界,恶者将被丢到火里,永远沉沦。故这节经文中论及的是有限的群体。它提到神“宽容我们,”

在他的选民中,由于尚有许多人未重生,而这些人亦尚未认他们的罪。我们可将第9节经文诠释如下:“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我们,不愿我们当中有一人沉沦,乃愿我们人人都悔改。”

关于提前二:4—6中说:“他愿万人得救,明白真道……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在这两处经文中,我们几乎不必特别指出,在圣经当中“万人”这词汇有各种不同的解释。通常我们都将其解释为:指各样的人,不加区分——犹太人和外邦人,奴隶和自由人,男人和女人,富人及穷人,而不是指每一个人,无一例外。同时,在提前二:4—6中也很清楚的阐释了这样的意思。经过许多的世纪,犹太人除了一些少数的人外,都与神的救恩无份。他们变成全世界最具浓厚民族主义的色彩,并最偏狭的民族。他们并不认为其所处地位乃是在所有世人前的神的表率,反倒将那些祝福全归他们自己。甚至连早期的基督徒也都有类似的倾向,将传弥赛亚的使命独具为己任。有关外邦人蒙拯救之事,的确是项奥秘,这是其他的时代所不曾了解的,(弗四:6;林前一:27)。

法利赛人如此坚持自以为义,因此他们称外邦人为不洁、低俗、罪人、甚至称为狗;并且认为和外邦人有任何来往或相交,是于法不合的(约四:9;徒十:28;十一:3)。一个正统的犹太人去到市场的地方和外邦人接触后,他就认为是不洁(可七4)。彼得向罗马意大利营军官哥尼流,及聚集在他们家的那些人讲道之后,受到耶路撒冷教会严厉的谴责,但是当他们听了彼得讲完道之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却几乎可以听见他们发出惊奇不已的声音说:“神把悔改得生命的机会也赐给外邦人了。”(徒十—:18)这项真理在那个时代的确有必要以极强烈的字眼来加以强调。保罗要向万民作见证(徒二十二:15),意思并非向世界上的个人,而是对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视同仁地把福音传给他们。用“万民”这字眼,跟个人一点关系也没有,乃是泛指所有人类。

我们提到施洗约翰在可一:5中所发生的事时:“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我们知道并非每个人都有那样的反应。我们读到彼得和约翰在美门口医治瘸子的故事时,“百姓都看见他行走,赞美上帝。”另外,耶稣也曾告诉他的门徒,他们要“为他名的缘故,为众人所恨恶”(路二十一:17),同时耶稣又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向我”(约十二:32)。他当然不是说人类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这样归向他。他真正的意思是说犹太人和外邦人,包括不同国家、不同种族的人都要一起归向他。我们也的确看到事实正是如此。

林前十五:22“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这段经文常被阿民念派引用来证明无限及普世的救赎。”这段本是保罗有名的复活讲道中的一段,从它的上下文很清楚地告诉我们是谈到将来复活的生命,而后,当主再来时,属他的人也要进入他们复活的生命里。保罗的意思是:到那时,复活的生命要变成一个事实,然而并非对所有的人都一样,唯有那些住在基督里的人才能成就。这一点由一项众所皆知的事实——步亚当后尘的族类,他们的行径就必与其元首和代表者亚当相同——清楚地描绘出来。保罗所说的结果是:“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故22节既不是谈到过去,也不是说现在,而是关于将来。可以说它和阿民念派、加尔文派的论战,一点关系也没有。

还有其他两节经文也常被引用来卫护阿民派的主张,即启三章20节:“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和启二十二章17节:“……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这是一般性的呼召达到所有的人,这不仅能,而且通常的意义就是圣灵发出超自然的力量使他们重生、更新时,激起每个人都有蒙拯救的需要。但是这些经文,是他们自己采取的,却未能深思熟虑到本篇文章一直强调的一个真理,就是那堕落的人灵性已经死了,如此的人正如那堕落的天使和魔鬼,再也不可能来回应神的呼召。堕落的人已死的灵性,就如拉撒路已死的身体,只有当耶稣大声呼叫:“拉撒路,出来!”有了这能力,拉撒路才能出来。另外一件事是耶稣与一个法利赛人叫尼哥底母的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又有一次,耶稣对法利赛人说:“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为你们不能听我的道”(约八:43),除了神的恩助以外。没有人能听见神的呼召,或是发出自己的意愿而能进入基督的里面。

说基督为“所有的人”死,在羔羊的宝座前,歌颂救赎的诗歌里已宣告的很清楚:“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启五:9),常常“所有的人”这个字必须解释为:所有被拣选的人、他所有的教会,那些天父赐给神子的所有人;就如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六:37),但并不是属于全体的所有人和每一个人。救赎主将从人生的各层面中来组成这全体,即有君王和农夫、富足的和贫穷的、被奴役的和自由的,有男性与女性,有犹太人和外邦人,所有国家和民族的人民。这才是圣经里真正的普救主义(万民得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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