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章
B 在帖撒羅尼迦傳講福音(二1∼16)
保羅為自己在帖撒羅尼迦的行為,向腦海中那些猶太毀謗者辯駁。羅斯頓(H. Rolston)認為這是「新約中有關基督教傳道事工最精彩的描述之一」。
1 傳道人的動機(二1∼6)
1. (NIV)省略了「原」(For)字,但這個連接詞顯示了新國際本英文聖經前因後果的關係(參賴富特)。52你們是強調語氣;在威爾遜(G. B. Wilson)所謂的「漂亮的一擊中」,保羅以要求帖撒羅尼迦信徒自己作見證展開他的反駁。他們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另外,這裡也和一9有關連,不太常用的字 eisodos 再次出現(有譯為「接待」的;這裡是進到,席利爾(Schlier)認為它和一9同樣有積極的意義,是一種充滿力量的進入),而你們自己和「他們自己」相當。那些報告有關帖撒羅尼迦情形的人,他們自己也曉得所報告的是真的。以這樣開頭顯示保羅對他所帶領悔改者的信心,也提醒這些人,他們所知的事實已足以駁倒保羅之敵對者的控告。如果他在帖撒羅尼迦傳道的成績這麼無可置疑,那麼他顯然就不是別人所污蔑的趨炎附勢者了。
以巧妙的輕描淡寫,保羅繼續說他進到他們那裡並不是徒然的。動詞用完成式含有持續效果的觀念:不但傳道已有立即又令人印象深刻的成果,信徒的生命更起了永久的改變。kenos(徒然的)意思是「空著的」;有人認為保羅把時間浪費在盲目的追求,保羅對這樣的看法很不以為然。他有明確的目標,而且固守這個目標。
2. 「但是」(NIV 中省略)是 alla,為強有力的反轉詞;接下來的經文顯然與前面的對立,跟「徒然的」造訪截然不同的是,保羅一班人在傳講福音時放開膽量的精神。在他們進入這個城市前已忍受了身體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煩惱。他們在腓立比遭到許多刑罰,腳被銬在鐐裡。奈爾認為,整個來說(尤其是在林後十一23以下),保羅的這些書信顯示他對於身體的疼痛可能特別敏感,所以回憶時總帶著些許的恐懼。如果真是這樣,那麼他在面對不斷的迫害時那種不屈不撓的精神,的確有點不可思議,也表現了極大的勇氣。同時他回憶的不只是身體上的痛苦,還有在腓立比時橫加於他這個羅馬公民的種種侮辱。受辱(hybristhentes)指出了部分迫害者(NEB,「暴虐」)那種傲慢無禮的態度。
儘管有這些麻煩,這班使徒仍是勇敢地傳講福音。譯為放開膽量的動詞原意為「一切話語」;它強調完全自由自在地感受和盡情地講論,意味著毫無恐懼和具有完全的信心。在英文中很難找到一個能同時表達這兩種概念的字,因此翻譯時只能保留其中一種意義而放棄另一種(雖然莫法特譯成「靠我們的神我們有勇氣和信心」)。新約中,這個動詞總是和基督徒的傳講福音連在一塊。它是靠我們的神才行得出來的(較正確的譯法是「在我們神裡面」;「我們的神」是這兩封信的特徵)。保羅所說的勇氣不單單是血氣之勇,而是神用來裝備那些信靠祂的人、那種不可思議能力。
在這種信心和勇氣中他們宣揚「神的福音」(而不是「他的福音」)。而一章5節用「我們的福音」是因為,傳道者在傳講的是一種他們知道已蒙賜與的東西,同時他們也已確實擁有。這裡特別指出福音並非來自於人,而是神為人類的救贖所定的計畫。基督教的信仰不是虔誠人所累積的智慧,也不是宗教天才獨到的創見,而是神為了處理我們的罪所定的計畫。
但在帖撒羅尼迦就如在腓立比一樣,曾有過大爭戰,里果(B. Rigaux)認為 ago{n 這個字在這裡暗示一種內在的緊張,而弗瑞姆也認為是指心靈的苦惱(雖然他並不堅持)。但這個字(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中指競賽)似乎更傾向於表示行動上的對立,因為保羅所談的好像是一些曾令他感到懼怕的東西。那就是在保羅的經驗中和帖撒羅尼迦信徒所共同遭遇到的困難(一6)。
3. 保羅堅持傳道人在動機上的純潔,顯示他正受到假借傳道牟利的指控(就像當時許多五花八門的宗教和哲學派別的傳道人)。我們的勸勉是傳講的方法,就如前一節經文中「神的福音」是指福音的本質一樣。
保羅這裡提出三項要點。第一,他們的傳講不是出於錯誤;傳道人是對的(「神的」福音怎可是錯的?)。第二,也不是出於污穢,指那些他們所被控告的敗行。那些行為也許是指一般的惡行(Best),或者更可能是指性方面的;宗教上的淫亂是當時許多宗教的特徵,而保羅似乎正面臨淫蕩好色的控告。第三,傳道人不是用詭詐來玩弄信徒。用詭詐就是使用狡滑的手段;它的原意是用誘餌來抓魚,後來延伸為以欺瞞或誘惑而作的巧妙設計。前段兩次用「出於」(ek,表示外延的起點),後段則是「用」(en),這種介系詞用法的轉變的確相當有趣。保羅的意思是他的講道不是源於欺騙或不潔,也不是在狡詐的煙幕中進行。
4. 保羅有力地反駁這些中傷,強調他所負任務之嚴肅性。他絕非要為自己求得什麼,傳福音也只因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他謙卑的態度在此表露無遺,那正是他所傳信息卓絕的本質。它從神而來,因此控告保羅說話出於錯誤是不對的。動詞驗中,意即「測驗」後加以承認,以為測驗的成果;時態用完成式表示這種承認是永遠的。保羅認為他自己曾被神試驗過,因而被託付以服事的責任。他和他的同伴正是以這種職分在傳福音,我們就照樣講用現在式表示這是他們經常性的工作。
保羅強調信息來自神;它不是為要討人喜歡所發明出來的。原文討……喜歡可能比英文的含義更廣。這個希臘字可傳達一種利他性服務的觀念(MM 從銘文中舉出許多例子)。重要的是保羅雖服事人,但並非為服事人而活。他的服事一開始就是服事神,且極樂意視自己為「基督的」或「神的」奴僕。這點在每個世代都能歷久彌新,因為許多基督教傳道人總是企圖使其信息迎合聽眾的口味。說人是罪人,必須謙卑地靠神的憐憫才得救贖,這種信息少人喜歡。他們對福音中的「社會意涵」(Social implication)較感興趣。當然,這些不該被忽視,但傳道人卻必須常常強調那些聖經本身視為首要的教義。
神察驗我們心,暗示傳道人必須完全地虔敬。動詞察驗較早譯為「檢驗」,有「進行測試」及「因而認可」的意思。聖經中「心」的意思是指我們的整個內在氣質,包括感情、知識和意志;並不局限於我們所常表現出來的感情一項。保羅說傳道人的整個心思意念是永遠向神開放的,而他自己傳福音的工作更是在充滿此種自覺中進行。這和下一節經文中,他要求神見證他的真誠是同樣的意思。
5. 保羅從一般的轉向特殊的,從正面的轉向反面的。他說他在帖撒羅尼迦傳福音時不曾犯過三樣事情。第一是諂媚(更正確地說是「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個動詞傳達的是,一種進入且持續在某種特定狀況中的觀念(像羅十六7提到的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安就是進入且一直在基督裡)。「話」是他們傳講之內容的總稱,但譯為「諂媚」的 kolakeias 的意思,仍很難用英文表達出來。它並非指花言巧語及口是心非的奉承。大體上它是指「誘騙」(「以巧妙的詭辯迷惑人」,Moore),即用慫恿的言語使人解除心理武裝,以達其目的。保羅強烈地否認有這種想法。
另外他否認帶有藏著貪心的面具。這些傳道人不會隱藏他們真正的動機,以保全個人的利益。有些譯本從金錢的角度來翻譯(JB,「企圖獲取金錢」;LB,「因此你們會給我們金錢」),但 pleonexia 這個字是指一般貪求無厭的心態。這種心態雖常表現為對錢財的渴望,但就最尋常的意義而言是指那種渴望的心情,即自我膨脹。保羅否認有任何這一類的動機,並鄭重地求神作見證(參第10節;羅一9;林後一23;腓一8)。這節經文前段保羅訴諸外在的帖撒羅尼迦信徒的瞭解(你們知道),後段這裡則訴諸內在的神的鑑察。
6. 第三,保羅否認向帖撒羅尼迦信徒或別人求榮耀。這是重複第4節所提過的,不同之處在於,前面他否認傳道是為了達到別人所指控的那些目的,現在則反省自己的內在心態;他並非追求那種來自別人之稱讚的滿足。保羅在當時確實得到信徒的尊敬,就是今天也同樣獲得全世界億萬人的推崇。但他告訴我們他並不追求這些,也正因為這種動機上的純潔使他成為配得所有基督徒的真心頌揚。
52 現代的譯本有一明顯的趨勢,就是把「原」(gar)省略不譯。這個連接詞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中總共出現二十三次,而 NIV 有十次未譯出,GNB 有十六次,JB 有十七次,NEB 有十一次。 相對的,RSV 只有一次,而 NASB 則全部照譯。的確,在翻譯中 gar 有時省略不譯是適當的(參 BDF452),但現代的譯本卻已太過浮濫。保羅有用因果連接詞來表達其思想之前後關係的習慣,而現代這種略譯的情形使讀者無法跟上他的思緒,使保羅特有的風格隱而不顯。保羅總共用四百五十四次 gar,約佔整本新約的百分之四十四 [其次是馬太,他用了一百二十四次,遠少於保羅]。亦見 Ward's 的註解。
2 傳道人的生計(二7∼9)
7. 使徒就是「被差派的人」或「使者」,這個字在猶太人和異教徒中也被普遍使用。猶太人用它來表示某人的個人代表,猶太法典不只一次提到「一個人的使者就和他自己一樣」(希伯來文 shaliach 和希臘文 apostolos 為同義字──使徒)。53對於基督徒而言,我們在耶穌給十二門徒的使命中,可看出使徒身分的本質:「祂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4∼15)使徒的基本任務是去作見證(徒一22)和宣講福音中神的救贖工作。使徒還有其他任務,像建立、牧養及監督教會等。但這些都是次要的。保羅可能視宣講此一真實之福音為使徒最重要的工作,所以他敢說「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使徒的身分與其說是因服事神有傑出表現而授予的一種榮耀,倒不如說是一種責任的賦予。
這裡使徒被稱為是基督的。使徒的身分永遠是經由神呼召而授予,不是來自人的任命(參加一1)。使徒行傳一章24節,眾人在搖籤選擇看是約瑟或是馬提亞繼任使徒之前的禱告說「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其實神早已挑選好使徒,剩下的唯一工作就是讓眾人知曉。因此當馬提亞被選為所要的人時,我們讀不到有任何任命或委任之類的字句,只是簡單的「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徒一26)。54
同樣的,當保羅回顧在他之前的傳道人都是使徒時,他想到的是責任而不是好處,他們已被神分散到各地去傳福音。雖然這身分的確給了他們榮耀和權威,但他堅稱他們並非企求這樣的地位,進而指出他們重視職責更甚於本身的利益。
正因為這些傳道人是使徒,所以他們對信徒而言是可以叫人尊重的。尊重(希臘文是 baros)英譯為「重擔」,它的意思可以是「重擔」,也可以是「重要性 / 尊重」(像 LB,「我們當然有權利得榮耀」,NEB 譯為「我們已展示了我們的分量」是企圖結合兩種意思)。保羅可能是說使徒有被尊重的權利(雖然他們沒去求取),或者是說他們有權要求經濟支持(卻沒有提出)。
顯然保羅否認任何說使徒居高位握權柄,且從信徒身上獲取金錢的指控。但其論證的精確性並非那麼清楚。新國際本英文聖經譯為我們是溫柔的(譯註:和合本譯為「存心溫柔」),大多數的註釋家都支持這種譯法。但有不少抄本(MSS)寫成「在你們中間我們是(或成為)嬰孩」。兩者在希臘文中只差一個字母(溫柔是 e{pioi,嬰孩是 ne{pioi),而這個字母是前一個字的最後一個字母。它有可能是因意外而溜掉的,或者是抄寫者寫了前字的 n 後把後字的 n 給漏掉了。這個難題較尖銳是因為「溫柔」在意義上雖較合適,但「嬰孩」在抄本證據上卻較站得住腳。支持「溫柔」者認為難以想像保羅會在同一句子內同時把自己比喻為嬰孩和母親;ne{pios,意味著未發展和不成熟,且當保羅用它時通常帶有責備的意思;e{pios 在新約其他地方則只出現過一次(提後二24),而較不常用的形式總是比較容易被寫成較常用的形式。有利於「嬰孩」的是抄本上的證據,55事實上保羅不會太反對文中加入隱喻,而就在這一章中他的確把自己比喻為父親(11節)和孤兒(17節,「離別」原文是「成為孤兒」);另外在使徒後面接名詞比形容詞更恰當;在希臘文字序中,在你們中間接在嬰孩之後比接在「溫柔」之後更自然;而衛斯葛(Westcott)和侯特(F. J. A. Hort)所謂的「從大膽的意象到單調平淡的形容詞」,他們認為「那正是聖保羅和敘利亞校正者之間的差異處」。56
在這種證據勢均力敵的情況下,要作一肯定的選擇實在很難,但筆者較看重抄本的分量,接受「嬰孩」為正確原文。雖然兩個方向都很容易變更原文,但從「嬰孩」被誤寫為「溫柔」的可能性似乎較大。如果正是這種讀法,它的意義似乎就是(俄利根和奧古斯丁的看法):「像保姆用兒語和嬰孩交談」。這顯出傳道人使自己適應聽眾所採用的體貼方式。他們沒有任何優越感。
新國際本英文聖經為母親(GNB, JB, LB 等亦相同)的字原意是「保姆」;這樣譯是因為有提到孩子是她自己的。保羅要說的是,人心目中的保姆是要去乳養任何一個小孩,但這裡卻特別是要為她自己的孩子。乳養本來是「使溫暖」之意,像母鳥照顧小鳥(申卅二6),因此延伸出第二種意義如「乳養」、「親切地照顧」等。
8. 使徒們以無保留的愛來對待帖撒羅尼迦信徒;保羅用不同的措辭重複這樣的思想: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他用了一個少見的動詞(homeiromenoi),據瓦倫柏格(Wohlenberg)推測,它可能是一個育嬰室中用來愛撫孩子的語彙(被引用在 Milligan 作品中);這種說法雖無法證實,但很吸引人,也可能是正確的。總之,這個動詞的確表達了保羅對於帖撒羅尼迦信徒的掛念以及在願意(eudokoumen)中一再流露的真誠。
這些傳道人願意將神的福音分享給帖撒羅尼迦人;不但如此,他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他們。psychas 在英王欽定本聖經(AV)是譯為「靈魂」,但多數譯本都和新國際本英文聖經一樣譯成性命(GNB, JB, LB)。不過 psychas 也並不全然是「靈魂」或「性命」之意,從前後文看來,它表示整個人的存在,即「我們自己的本身」(RSV)。這裡保羅所談的是獻身(而不單單是一種從某處聽來的道理),是真正基督教教導和傳道的本質之一。正如貝斯特所言:「真正的傳道者並非一個擅長傳遞信息的專家,而是一個專志於呼召且能以整個生命和聽者交流的人。」這裡措辭強烈,責備那有所保留和沒有果效的不冷不熱的服事。有生命的服事,其代價是高昂的。
從這節經文的最後一段,我們看出保羅獻身的部分理由,該段原意是「因為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疼愛」正是包含有獻身精神的 agape{。
9. 保羅提醒信徒們要記念傳道人所受的辛苦勞碌。若說辛苦和勞碌有區別,那麼辛苦(kopos)是指勞動中的疲勞,mochthos 就如譯文,意即勞碌。賴富特和奈爾指出,這兩個字發音類似(像英文的\cs16 toil 和 moil),使人更清楚感受到傳道人工作的艱難和勞累。他們不是在演戲或作象徵性的姿態。傳福音和賺取生計的雙重職務,對他們而言意味著繁重的工作,這點帖撒羅尼迦信徒很清楚。保羅沒說他們從事何種工作,但這位使徒自己是製作帳篷的(徒十八3),因此可能是指一名皮革工人。不斷工作(日夜做工)的理由,保羅說是為了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免得叫你們一人受累。動詞傳(eke{ryxamen)表示一個使者所作的當然是說出一切神要他說的。他的工作就是傳達信息,而非刻意發表一些裝飾著悅耳辭句的誇張演說,甚至也不是只供應某種他自己認為已可滿足他們需要的簡單信息。這是新約中論及傳道人活動時常用的說法,它強調了信息的神聖本質。傳福音的人不可因一時方便而隨意以自己的觀點取代神所成就的十字架的信息。這裡提到神的福音時用強調語氣,我們在第2節和第8節經文中已碰到過這種用法(本質上第4節也是;在新約中除此之外還有可一14;羅一1,十五16;林後十一7;彼前四17等處)。這種對於受託之信息源自於神的確信,正可說明保羅所言所行之迫切性與說服力。不管是使徒時代或任何時代,堅信福音是神的永遠是講道火熱且有果效的一個重要因素。
53 有人認為這種猶太使者是後來教會事工的基礎,他們認為使徒們也有基督全部的權柄,而且將這種權柄傳給後代的監督/主教們。不過,目前一般都認為猶太人的使者並沒有那麼大的權柄,而且「使者」並不能告訴我們使徒的真正意義。
54 另見筆者所著 Ministers of God(Inter-Varsity Fellowship, 1964), ch. III。
55 在 Bruce M. Metzger 的 A Texstual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71), pp.629∼630 中為大多數人所接受。
56 'Notes on Select Readings, p.128(Appendix to Westcott and Hort, 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 Introduction(Macmillan, 1882))。
3 傳道人的品行(二10∼12)
10. 保羅嚴肅地堅稱帖撒羅尼迦信徒可為他作見證(你們是強調語法;「眾人中的你們」);而且由於他對前面所提傳道人之品行充滿信心,所以他說也有神作見證(參第5節)。這裡他用了三個副詞(NIV 用形容詞;譯註:中文和合本亦用形容詞)來描述他們的品行,即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早期註釋家有時為它們進行嚴格的區分。他們認為聖潔是對神而言,公義和無可指摘則分別是指對帖撒羅尼迦信徒和使徒自己。但這種區分似乎有點造作,因為就如特蘭區(R. C. Trench)所言,聖經「視一切的義為一體,同根同源,且遵守單一的律法」。57新國際本英文聖經用形容詞翻譯也可以,因為古希臘文的副詞有時也當形容詞用(BDF 434(2))。首先聖潔(hosio{s)指出分別為聖的特質;其次公義(dikaio{s)表示順從一種規範,而對聖經作者而言,此種規範就是神的律法;第三,無可指摘(amempto{s)意即沒有任何可招致非難的。這三種品行見證了保羅所確信的,沒有任何毀謗可以加在這一小群傳道人的言行上。他信心十足地要求帖撒羅尼迦信徒作見證顯然是正確的,因為當時他們都在場,對所發生的事握有第一手資料。保羅正是訴諸那些知道事實的人。
保羅稱基督徒為你們信主的人。信心是基督徒生命的中心,因而他們也常簡單地被稱為「信徒」。但除此之外,這裡保羅可能有意將它與那些非信徒的猶太敵對者作一對比。雖然那些人激烈地反對福音及傳道人,但保羅表達了對信徒的信任。
11∼12. 保羅在說明傳道人的生活言行後轉而論及傳福音的方法和內容。他提醒信徒(你們也曉得)他傳福音給他們時的溫柔,同時也要他們注意他對他們所提出的要求本質。他對他們來說像是父親,絕非別人所污蔑的騙子和野心家。他的關愛完全表露在他所堅持的對你們各人的囑咐中,這裡「各人」在希臘文中語氣比單純用「每」更強(「強烈化的」,BDF305)。換句話說,他不滿於只用平常的話語,籠統地將福音教給帖撒羅尼迦人,而是充分地注重個人,以一對一的方式使其信服,同時也注重私人的對話(參腓立斯,「我們怎樣個別地勸勉你們」)。
保羅用三個動詞來說明講道的方法,給人一種迫切的印象。使徒們在帖撒羅尼迦時顯然非常熱心。第一個動詞帶有勸戒和勉勵之意。在第一世紀的帖撒羅尼迦,當一個基督徒可能不是那麼容易,因而傳道人才給予必要的激勵。第二個動詞強調溫柔的一面,安慰在新約其他地方只用來撫慰軟弱的人(帖前五14)或喪失親人的人(約十一19、31)。使徒們非常留意初信者所遭遇到的困難。
但是,雖然有此等溫柔與體諒的語調,所要傳達的信息卻是不能妥協。傳道人囑咐(「勸告」,RSV)信徒要行事對得起……神,祂把「生命中最崇高的理想」(CBSC)擺在我們面前。不管怎樣,基督顯然不會放鬆福音的要求,這也使我們注意到,當我們成為基督徒時,這種要求也同樣是針對我們。這裡比較正確的意思是「正當地行神的道」。用「行」(舊約中常用)來比喻,給人一種雖不驚人,卻是穩健地前進的觀念。對一個基督徒而言,沒有什麼是靜態的。
神召你們用現在式表示神的呼召從未停止。通常保羅提到神的呼召時都用過去式,有時他用不定過去式(aorist)來提醒我們呼召的斷然性(例如加一6、15),或用完成式表示那些被召的一直處於被召的地位(例如林前七15、17)。這裡我們看到神的恩召一直臨到我們,且要求我們對得起神。基督徒的標準是最為可行的。
神呼召人進衪國,得衪榮耀,這是兩個關係密切的概念(在希臘文中只用一個介系詞和冠詞)。神國是耶穌教導的主題,它根源於舊約,因為一開始就有神統管萬物的觀念。但在耶穌的教導中有新的強調,而且也幸虧祂揭示了「神國」。學者們越來越認為此一概念是一原動力;耶穌並非將之視為地域性的王國,而是已發生的,是神實際的統治。就某種意義而言,神國是表現於此時此地的,因為神正在完成祂的目標,有許多順服的人在成就祂的旨意。另一方面,它是未來的,因為我們尚未看到祂一切的仇敵被置於祂的腳下(林前十五24∼25)。神國與耶穌密不可分,雖然神國和十字架並沒有明文直接的關連,但我們不得不認為基督的死對神國的建立是不可少的。它是神所賜的(路十二32),非人力所建造的;它很難解釋,它是真正的神蹟(可四26∼29)。四福音的思想就是神以祂獨子耶穌的身分進入這時空世界之中,而神國正是以這方法被帶進來。
神國概念在保羅書信中不像在福音書中那麼重要,但路加記載保羅曾用以下的話來描述自己在以弗所的工作,他說:「我素常在你們中間來往,傳講神國的道」(徒二十25);在羅馬他「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徒廿八31)。而保羅書信中確實有一些關於神國的重要說明,他心目中的神國有一顯著的特點,即它是屬於基督的,就如它是神的一樣(弗五5;西一13)。在這早期的書信中,保羅已具有這種偉大的概念了。
57 R. C. Trench, Synonyms of the New Testament(Macmillan, 81876), p.329。
4 傳道人的信息(二13)
保羅一直為帖撒羅尼迦人接受他們所帶來之信息的方式感謝神。譯為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由我們傳講出去的神的道」,BAGD)就領受了這段經文並不容易表達保羅原意是指「聽的道(logon
akoe{s)」。akoe{ 這個字首先是指聽的能力(林前十二17),然後指聽的器官──耳朵(可七35),最後是指所聽到的──信息。保羅的意思似乎是「我們傳遞了神的信息」(NEB)。貝斯特指出,「聽」這個名詞由字根 akouo{(傾聽)而來,對猶太人而言,真正的聽和順從是分不開的;這裡保羅取「順從的聽」之意。保羅將名詞的聽和信心連在一起(參羅十17;加三2、5),而希伯來書的作者也祈望它有信心伴隨(來四2)。所有這些顯示保羅似乎認為,那隨帖撒羅尼迦人接受信息而來的信心,是一種順從的反應。動詞領受了(paralambano{)通常是說接受一種流傳下來的傳統;保羅也用它來表示他自己對基督信息的領受(林前十五3)。奈爾則視之為一個術語,是指「接受」傳道者傳講信息(ke{rygma)。接待(dechomai)傳達的是一種歡迎的意思,常用來指接待客人(Ward 稱之為「款待用語」)。帖撒羅尼迦人不僅聽見和接受這信息,同時也歡迎它。
帖撒羅尼迦信徒歡迎這信息的原因,也正是保羅感恩的理由他們接受這信息,以之為真正的神的道,保羅兩次堅稱帖撒羅尼迦信徒所聽到的道是神的。第二次更是特別強調,正如范萊(G. G. Find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