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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書導論

 

{\Section:TopicID=137}Ⅰ 阿摩司的預言49

  阿摩司的話語,帶著獅吼般的驚駭與恐懼的效應,在北國以色列的地土上迸發出來。先知話語主要的攻擊目標是撒瑪利亞的宮殿,以及伯特利與吉甲的聖所;不過他的聲音也在以色列舉國迴盪,沒有一個人、一個地方免於他的痛斥。

  社會方面濫用權力,宗教方面向異教妥協,是阿摩司所譴責的兩大根深蒂固的罪。特別罪有應得的是有權勢的、有土地的、有財富的、有影響力的,簡言之就是領導階層。他們不僅引誘老百姓不順服敬拜耶和華,而且併吞了他們的土地、沒收他們的貨物、侵犯他們的女人,而且在商業上欺詐他們。獅吼般的呼聲,無疑是天上傳來的「不可以!」,藉著先知向以色列的政治、經濟、社會、宗教各生活層面,發出了怒吼。

  這聲「不可以」同時帶有終結的意味50。屬天的審判官要大力敲碎祭壇與宮殿;王朝的存亡、北國的政治壽命、土地的擁有權、百姓的生命,端繫於此。而更重要的是:自族長時期所立的約、在出埃及時彰顯的愛、向摩西啟示的特定架構、約書亞征服迦南的復興、大衛時代的皇室背景,這種種是否能延續下去也端賴於此。在五個簡短的異象與不少的神諭中,阿摩司聽見,也看見萬事萬物的結局(參八2),不得不宣告出來(三8,七15)。

  譴責的罪(無論是鄰國的,或以色列的)與宣告的審判(無論是火、地震,或是外敵),引發了先知的攻擊行動,同時也塑造、詮釋了以色列與猶大四百年的歷史。當以色列人自認為享有盟約特權,阿摩司連同其他先知就發出驚懼、控訴的審判信息,藉此為新約聖經的宣告鋪路:有一位救主以祂的血,寫下了新約。事實上,阿摩司以及其後的先知(何西阿、以賽亞、彌迦、西番雅、哈巴谷、耶利米、以西結、約珥,與瑪拉基)眼目都能超越審判,看到盼望,或者更恰當地說,穿過審判看到盼望。這些先知對於我們認識基督十架的赦免,助益不可限量。而十字架也正是歷史上最重大的一次屬天審判。

  阿摩司看神的作為,有大能的審判或是輝煌的慈愛,但是並不一定等量。阿摩司對耶和華的偉大有極恢宏的領受,可以作為世世代代基督門徒的參考,而不僅限於我們這個世代。我們絕對要以謙卑的態度享受約的特權,因為耶和華主掌所有人的命運,包括我們的敵人。我們的安定感要單單建立在神裡面,因為太平歲月是祂的祝福,艱苦歲月可能是祂的管教。我們對神的敬拜要激發出對所有人待以正直公義,特別是對窮人、受苦受難的,以及受壓制的。我們的憐憫絕對要具有基本目標(也是測試憐憫真假的關鍵):效法我們敬愛的神,祂是如何的關愛人;祂已經藉著耶穌基督顯明,自己是最高的公義與正直,真理與恩典。

 

49 除了一般註釋書裡的導論文章,以及重要的舊約概論著作裡的篇章,有三部著作中概覽學者對阿摩司書的討論特別有幫助:A. S. Van der Woude, pp. 3443; R. Martin-Achard; A. G. Auld.

50 R. Smend, 'Das Nein des Amos', EvTh, 23, 1963, pp. 404423.

Ⅱ 阿摩司書在正典的位置

  在猶太人稱為「十二書」以及我們稱呼不甚恰當的「小先知書」中,阿摩司何以列於第三(在 LXX 是第二,依序為何西阿、阿摩司、彌迦、約珥)?如果我們找出何西阿何以居首、約珥居次(見2021{\LinkToBook:TopicID=114,Name= Ⅱ 約珥書在正典的位置}),這個問題就大致有解答了。何西阿篇幅較長,並且論及子民敬拜巴力的離經叛道,與耶和華守約的信實這些重要主題,給其後的先知書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背景。何西阿不時提及亞述,因此在阿摩司書中的無名敵軍身分就清楚了。至於距阿摩司兩三個世紀後興起的約珥,卻在正典中居阿摩司之前。這不僅因為主題與用語相似,更因為約珥書的從毀滅到拯救,滲透每卷先知書的主題,也是小先知的總主題。

  如果我們對何西阿與約珥的觀察有道理,那麼除了阿摩司,又有哪卷書可以列於何西阿與約珥之後呢?其長度、年代與信息的廣度,以及對其他先知如彌迦、西番雅、撒迦利亞,與約珥的影響,都有資格位居十二卷書之前一部分。阿摩司強調腐化的敬拜滋生出令人髮指的社會惡狀,與何西阿一心描述信仰與政治上的離經叛道相輔相成。兩者缺一,都不足以顯出耶和華的要求,以及以色列是如何的偏離了這些要求。但是兩者合在一起,記載了北國歷史最重要的最後四十年:他們警告猶大會落入同樣的下場,同時描繪了耶和華無上權柄的各層各面,在世世代代的神子民心中激起驚恐與盼望。

Ⅲ 著書日期

  書中的所有跡象都指向耶羅波安二世執政的末期。耶羅波安在撒瑪利亞或是與父親約阿施共同執政,或是單獨執政,達四十年之久(主前793753年;王下十四2329)。阿摩司的事奉時間短,似乎很明顯; (1) 何西阿書一1列出自烏西雅(主前792740年)至希西家(主前715696年)的國王名字,可見何西阿發言的時期很長。相形之下,阿摩司書的首節(一1)僅僅提到烏西雅與耶羅波安; (2) 阿摩司書的首節標出,他的傳道時期最多不過兩年(可能更短),其間有一次令人難忘的大地震(參:亞十四5); (3) 從與亞瑪謝的衝突(七1017)可想而知,阿摩司的事奉因為以色列王,以及伯特利祭司雙管齊下的壓力而縮短; (4) 強敵入侵的陰影(三11,五327,六714,七917,九4)指的是已經準備好擱置內政,重新開始每年西犯的亞述;這在耶羅波安上任前的半個世紀當中,在以色列造成不少災害;阿摩司與何西阿的軍事災禍預言,是藉著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約主前745727年)應驗的; (5) 記載於亞述年鑑的一次日蝕,發生於主前七六三年,可能有助於解釋阿摩司所記述的宇宙性的恐怖事件(四13,五8,八9)。

  將阿摩司的事奉定於主前七六○與七五五年間,受到學者一致支持,同時也符合列王紀下十四2329(參摩六16)論及的軍事擴增與經濟繁榮。我們現有的成書實際日期是個複雜的問題,因為在乎我們如何重構寫作過程(參以下「結構與一致性」{\LinkToBook:TopicID=117,Name= Ⅴ 約珥書的結構與一致性})。不過在此只要聲明本註釋的方法就夠了,那就是:找出先知的日期與成書兩者間的關聯,如此阿摩司事奉的背景亦可作為經文的寫作背景。

Ⅳ 寫作背景

{\Section:TopicID=141}A 個人背景

  估計阿摩司的事工日期固然簡單,發掘他的個人背景可就複雜多了。阿摩司是個怎樣的人呢?他不作先知的時候,在做些什麼呢?他寫作的觀點、用語、內容,受哪些屬靈上與文化上的影響呢?這些問題充滿了爭議。那些記載了些許先知個人資料的經文,被眾多學者拿來一尋端倪。而經文用語也被同樣多的學者從頭到尾徹底梳理,想要找出更多線索。然而幾十年來的探測離達成共識依然尚遠。

  阿摩司(希伯來文 `a{mo^s,相較於以賽亞的父親 ~a{mo^s])在聖經中只有在阿摩司書一1,七8101214,八2以此名字稱呼他。沒有提及他的家人,更遑論他們的姓名。他來自提哥亞地區,所以猶大是他的家鄉則清楚無疑,而有人主張阿摩司與加利利地區的提哥亞(離迦百農西北十二公里)相關,純屬推測而已51。在舊約聖經只有一處提哥亞,位於伯利恆以南十公里、耶路撒冷以南十六公里。其地點為 Khirbet Taqu'a,位居猶大高地,大約八百五十米的高度,因其位置險要,所以羅波安會確定該地的防禦是否得當(代下十一6;參:撒下十三37∼十四24,二十三26,與大衛生平的牽扯)。雖然阿摩司書七1214沒有提及提哥亞,亞瑪謝強令阿摩司「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裡糊口」,最自然的解讀就是要阿摩司回到他原屬地。

  在阿摩司書只有一次提到提哥亞(一1),有其主要目的,就是強調他的農村背景(牧人中的,或是「養羊的」),而不是要訴說他的老家在哪裡52。所以,我們尋索阿摩司所受的影響,若是常想到他的農民身分(一1,七14),我們的立場就很紮實;若是一味強調他在提哥亞是為了「搜尋高處,活在廣闊的視野環境」,好像阿摩司對耶和華的尊榮與全權的看法,多歸功於地理位置,那就站不住腳了53

  阿摩司的職業與農業有關,是毋庸置疑的。至於他到底做什麼,我們只能大略揣測(見一1與七1415)。書中有一些神諭反映出農夫看人生的眼光:一章2節為牧人的草場哀輓;四章69節描述乾旱的困境;審判即將臨頭之際,特別關注葡萄園與農夫(五1617);七章16節對蝗災與火災的憎惡;敘述第四異象時的一筐夏果(八12);九章1315節描述豐饒的喜樂情景;三章38節與五章19節描寫狩獵以及遭逢野獸的情景。

  這一切不是為了要把阿摩司定為「頭腦簡單、文化粗淺」的人(Mays, p. 3)。如果提哥亞是阿摩司的家鄉,而他又是修理桑樹的,那麼他有時候要到加利利北部,或是非利士邊緣、猶大低地的山坡區(參七1415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210,Name=iii. 阿摩司駁斥禁令(七1415}54。除此以外,一如克萊基(P. Craigie)所主張(見一1註釋{\LinkToBook:TopicID=122,Name= Ⅰ 前言(一1}),牧人(一1 no{q#d[i^m)更可能是指有財力、影響力的人,擁有並管理成群的牛羊,而不單是個放牧的人而已。阿摩司熟知國際大事(二∼三章,九7)與族長歷史,對撒瑪利亞(三91112,四13,六13,八48)、耶路撒冷(六1)、伯特利(二8,三14,四4,五562127,七10)也有深入的觀察,而且他的辯才無礙,通曉各種文風(見下),在在顯出他是個閱歷豐富、掌握時機、感受敏銳的人,已經完全受好個人背景與屬天差派的裝備,執行他的使命。

 

51 K. Koch, p. 70主張,在猶大地的提哥亞並沒有「桑樹」(見以下七14的討論{\LinkToBook:TopicID=210,Name=iii. 阿摩司駁斥禁令(七1415}),而且阿摩司不太可能以旁觀者的身分宣告審判,好像自己的生活與家人不會經歷他所預告的「結局」。

52 提哥亞在馬喀比時代仍然發揮功用,並且被拜占庭時代與十字軍尊奉為阿摩司的聖地,見 V. R. Gold, 'Tekoa', IDB, IV, pp. 528529。有關提哥亞的大小、地位,以及提哥亞在阿摩司時代是個「聞名的城市」,其政治、經濟、農業的重要性,可以媲美該地早期的軍事重要性;見 W. Vischer, 'Amos, citoyen de Teqoa', ETR, 50, 1975, p. 134.

53 G. A. Smith, The Historical Geography of the Holy Land (London: Hodder and Stoughton, 14 1908), p. 314.

54 Crenshaw, p. 252,講到「流動工人」,可是用在阿摩司從事的工作,可能太低微了。

B 呼召

  是什麼事件或插曲讓阿摩司撇下提哥亞與他處的農務,投入先知事工?這種意外的經過記於七章15節。至於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而耶和華又是如何「使」他不跟從羊群,並且說:「你去向我民說預言」,我們就只能猜測了。呼召的事實,以及去以色列的指示,才是最要緊的。其他方面,經文並沒有多說。不過阿摩司想要亞瑪謝搞清楚:他從來就不是亞瑪謝所認為的先知(希伯來文 na{b[i^~,以後也不是,就是有永久頭銜,並且屬於某間聖所或團體的那種先知。阿摩司發任何預言,都是憑著屬天的恩賜,而非外在的職位,或是出於個人的傾向(三8)。阿摩司聲稱他不能不向以色列說預言,因為他是聽從耶和華親自發出的命令。

  學者企圖深入阿摩司未明言之處,想要獲知阿摩司的呼召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但是結果並不十分令人滿意。至少從威爾浩生(Wellhausen;見 Roudolph, p. 248, n. 18)開始,研究阿摩司書的學者一直想要找出五個異象(七∼九章)與先知呼召有何關聯:「阿摩司很可能藉著經歷這些異象,發現神呼召他成為先知」55。有人則認為這些異象是呼召之前的預備工作。這種立場固然有值得稱許之處,然而在經文中沒什麼實質證據,惟一的根據是建構阿摩司與耶和華的經歷的先後次序56。還有一種看法,把異象擺在阿摩司的呼召之後,認為這些異象是先知生涯的里程碑,從此更明瞭生命的實情,更確定屬天的審判要降臨。但是我們不需要採納下列說法:因為這些異象,阿摩司在敬拜禮儀發揮功用的救恩先知角色,搖身變為浩劫的先知,譴責公定的敬拜禮儀57

  討論阿摩司的呼召,引起三種評論。第一,阿摩司的呼召應該與審判的異象另當別論。這些異象根本沒有什麼差派的字眼,也沒有流露不想發預言的意願,或是神在先知事工中同在的確據話語。如果從摩西(出三∼四章)、以賽亞(賽六章)、耶利米(耶一章)、以西結(結一∼三章)可以定出呼召異象的模式,那麼阿摩司的異象很清楚是另一類的。第二,阿摩司蒙召的經文距卷首甚遠,可見異象是在先知於北國傳道之際,而非之前發生的。這意見不受學者常作的主張改變(例:Mays, p. 125Wolff, p. 295),而且我們如果分清楚異象本身,以及異象經歷之後,將異象形諸文學結構,並且置於經文內是兩回事,有很大的優點。第三,異象很可能發生於一段時期內,因為頭兩個異象(七16)與其餘的異象有很明顯的間斷,而頭四個異象(七18,八12)的形式與第五個異象(九1)也格外不同。總而言之,所有的異象都著重於信息的實質,而不是先知蒙召的性質或是時機(Koch, pp. 4143)。

 

55 R. E. Clements, The Conscience of the Nation: A Study of Early Israelite Prophec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p. 28.

56 這種立場的不同說法,見於 A. Weiser, Old Testament, p. 242; Roudolph, pp. 248249; Wolff, p. 296; Mays, p. 126.

57 E. Wurthwein, 'Amos-Studien', ZAW, 62, 194950, pp. 1052.

C 屬靈影響

  阿摩司的文化與屬靈背景,比起他的受召更令人摸不著頭腦。是什麼因素形成了他的遣詞用字,以及他所關心的目標?最常見的答案是:禮儀,亦即以色列(或猶大)公定敬拜以及相關的殿堂、祭司、獻祭、詩歌、節慶等。柯培儒說:「阿摩司字字句句無一不受禮儀所影響……他的外觀,神諭、風格與形式,都建基於大多保存於禮儀的悠久穩固傳統」58。學者認為先知與祭司是誓不兩立的宿敵;這種分隔一旦排除,我們就知道,巴勒斯坦的聖殿與祭壇也有先知,與祭司並肩盡心竭力地事奉。

  早期學者認為阿摩司是敬祀禮儀的局外人,但是從吳特文(A. Wu/thwein)的著作開始有了轉變;阿摩司是敬祀禮儀局內人的主張佔了上風。吳特文認為從五個異象可以看見轉移的跡象,尤其是在第二與第三異象間,阿摩司的角色從代求者轉變為宣告審判者,描述了先知的召命轉變了:原先是祝福人民的先知──宣告仇敵毀滅(參:摩一∼二),同時提醒百姓耶和華立約,總要作他們的救主──如今是以致命的最後審判警告人民的先知。吳特文主張,這兩類型的先知在公定的敬祀禮儀都有一席之地59。而瑞文羅(H. Graf Reventlow)是擁護這種看法最力的學者。比起先前學者,他更將阿摩司定為具敬祀職位的人,並且將阿摩司書的文學格式解釋為敬祀禮儀的一部分,通常與更新聖約的慶典相關。

  至於阿摩司受何影響的問題,沃夫(H. W. WolffProphet)的角度完全不同:他提出智慧,而不是禮儀,才是阿摩司的思想歸屬。智慧不是從經院而來,而是承繼於族系保存下來的古以色列的價值與思想:注重什麼是正路、公正、公義,憐憫貧苦缺乏的人,不屑奢華浮濫的生活。這些智慧的傳遞完好記載於其他智慧來源:訓誨性或修辭性的問句、「禍哉」的呼喊、數目箴言、意義相反的字對,以及訓勉(見\cs16112頁及下{\LinkToBook:TopicID=147,Name= Ⅵ 文學體裁},阿摩司使用的文學技巧)60

  柯嵐劭(J. Cranshaw)反駁禮儀先知與智慧傳統這兩種看法,認為阿摩司是受一種更新聖約的節慶影響,文中一些詩歌、語句的片段保留了節慶的意味,反映了一種顯靈傳統theophanic tradition),慶祝神臨到以色列的生活與歷史61。柯嵐劭的中心立論在於他主張:阿摩司不僅運用顯靈式的措詞,而且回頭反用於聽者身上,以此審判他們。

  這三種代表性的主張,解釋阿摩司書的用語、主題受何者影響至鉅,沒有一種能獲得學者普遍的認可。每一種看法都引起不少反對聲浪,足以受人存疑62。我們則認同魯道夫(Rudolph, p. 99)與其他學者,認為阿摩司是位有智慧、見多識廣的農夫,信息取材於禮儀與家族箴言中保存下來的聖約傳統,這樣就好了。阿摩司採用多種文學體裁,無非是要激發同胞的情緒與良知。我們不能先入為主地用這些文學體裁作為任何一種寫作背景的明證。「先知一定受過很多、甚至互有歧異的影響,但是無可否認,他們確有可能只借重於其中一種」63

 

58 A. Kapelrud, p. 81. 他也以一連串的論點,企圖將阿摩司與耶路撒冷聖殿相連,認為先知是在那裡目睹百姓敬拜的輝煌與其缺點。

59 E. Wu/thwein, 'Amos-Studien', ZAW, 62, 194950, pp. 1052.

60 Wolff 的立論在下列著作已有預見:J. Lindblom, 'Wisdom in the OT Prophets', in Wisdom in Israel and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VT Supp., 3, 1955, p. 192204; S. Terrien, 'Amos and Wisdom', in Israel's Prophetic Heritage; Fs. J. MuilenburgNew York: Harper & Row, 1962, pp. 108115. 最近有關阿摩司使用智慧文學的爭論,見 Whybray, pp. 181199,負面的看法。亦參 D. F. Morgan, Wisdom in the Old Testament TraditionsAtlanta: John Knox Press, 1981, pp. 7682, 144145,比較正面的評價。

61 J. Crenshaw, 'The Influence of the Wise upon Amos', ZAW, 79, 1967, pp. 4251; 'Amos and Theophanic Tradition', ZAW, 80, 1968, pp. 203215.

62 R. Smend, EvTh, 23, 1963, pp. 404423; G. Farr, 'The Language of Amos, Popular or Cultic?' VT, 16, 1966, pp. 312324; H. W. Wolff, Prophet;這三位學者討論了吳特文與瑞文羅的立場,並且指出他們的弱點。H. J. Hermisson, Studien zur israelitischen SpruchweisheitWMANT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Verlag, 1968);H. H. Schmid 'Amos. Zur frage nach der "geistigen Heimat" des Propheten', Wort und Dienst 10, 1969, pp. 85103;這兩位則贊同柯嵐劭,質疑沃夫的立論;ven der Woude, pp. 3738則針對柯嵐劭提出有力的批評。

63 Van der Woude, p. 38. 審慎運用形式批判,區分文學體裁與發言者的職位與功能,參 G. Fohrer, 'Bemerkungen zum neueren Versta/ndnis der Propheten' in Studien zur alttestamentlichen Prophetie19491965,  BZAW, 99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1967, pp. 1831.

Ⅴ 阿摩司書的結構與一致性

{\Section:TopicID=145}A 受質疑的經文

  阿摩司書有多少出於本人的口與筆,是個爭論激烈的問題。我們在此只能提出一般歸之為後來的經文(參 Mays, pp. 1213),然後在註釋中詳盡討論。

  a. 開頭經文(一1),似乎是編輯加進去的序言,道出作者、其個人背景,與事奉期間。

  b. 攻擊推羅(一910)、以東(一1112),與猶大(二45)的神諭,通常被視為次要經文,因為缺少傳信者公式用語「這是耶和華說的」,而且審判的宣告也簡略,與攻擊大馬色(一35)、迦薩(一68)、亞捫(一1315),與摩押(二13)的神諭一貫風格不同。文學體裁的立論可以從兩方面看:體裁多樣或是類似都可以作為鑑定的力證。再者,攻擊推羅與以東的語句,裡面指涉的歷史事件過於模糊,不能作為有些人以為的被擄後作品的證據。

  c.論預言如何發生作用的話\cs8(三7),以及攻擊猶大的神諭(二45)歸諸申命記派的手筆(主前六世紀)。三章7節的形式打斷三章38節的爭論問句,用來加強三章8節的重頭戲,同時強調耶和華與真先知的關聯。

  d. 讚美詩片段(一2,四13,五89,八8,九56),是基於它們在猶大崇拜中發揮的功用,用來穿插於經文內。至於有什麼目的,則議論紛紛:最常見的說法是,這些讚美詩是編者用來著墨於耶和華的權能與審判64。這些頌讚的重要功能在於堅固審判的信息與結局的訊號(參四13的讚美詩與五12的哀歌,兩者之間的關係;或是九56與九8的災變宣告,兩者間的相似),由此可見讚美詩的擺置是出於別具匠心的高妙文學手法。而且,如果近年學者研究的阿摩司結構沒錯,那麼五章89節的頌歌詩節居於剛剛好的位置,作為拱形文體結構的頂石,維持五章17節與1017節的均衡勻稱65。奧德(Auld, p. 58)的結論是對風格憑據的基礎最起碼的評價:「即使這些讚美詩的擺置不是出於作者的功勞,然而的確擺置得極其恰當」。

  e. 五章13節的格言式用語,常常被認為是句插進來的話,勸通達人在這種邪惡的時局中保持沉默,因為人不知道對所看見或聽見的不公現象表達不滿,會遭遇什麼危險(Hammershaimb, p. 8466。本註釋採取另一種解釋,假設阿摩司慣用社會上各種不同的言談,包括賢者的用語。如果邪惡的時勢確實是審判來臨、充滿災禍的時代,那麼這句格言就可以從這背景理解,視為阿摩司本人的結論。

  f. 九章1115節的救恩應許是爭論核心,常被學者認為是被擄後,一再宣告的審判發生後,作出繼往開來的保證。有學者形容這段經文「一點強烈的道德意識也沒有」(Ward, p. 88),因此與阿摩司的主旨不符。但是從禮儀用法(例:Reventlow, pp. 90110)、約的延續(例:von Rad, OT Theology, II, p. 138)、已知的先知作為(Hammershaimb, p. 143)來看,已有學者提出中肯的理由,將這段結語經文的一部分或全部,歸之於阿摩司的手筆。

 

64 J. L. Crenshaw, Hymnic Affirmation of Divine Justice, SBL Dissertation Series 24Missoula, Montana; Scholars Press, 1975, pp. 152153.

65 J. de Warrd, 'The Chiastic Structure of Amos V 117', VT, 27, 1977, pp. 170177; N. J. Tromp, 'Amos V 117: Towards a Stylistic and Rhetorical Analysis', OTS, 23, 1984, pp. 6585.

66 亦參 R. Martin-Achard, ITC, pp. 4344。兩位學者都承認也有可能是阿摩司本人說的這句話。

B 編纂的可能性

  很多學者企圖追溯阿摩司成書的不同階段,代表人物是沃夫。他找出六個階段,然後把阿摩司書的內容一一歸入每個階段(pp.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