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

2018-09-14 06:51 浏览量: 1617 作者: 任不寐 来源: 网络
摘要: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代表了圣经真理的那种深刻性,让一切的人间智慧彻底地叹为观止——我们只能说,这真是神的智慧了。

在耶稣的众多比喻中,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是常被误解、甚至作相反解释的信息之一。这次在国内,我再一次感受到这样弯曲真理的力量。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代表了圣经真理的那种深刻性,让一切的人间智慧彻底地叹为观止——我们只能说,这真是神的智慧了。但是,由于人本主义的根深蒂固,将这个“比喻”诠释为道德主义的典范,就成为教会的巨大试探。有两方面的势力强化了这种趋势:东方的道德伦理和北美的“好撒玛利亚人法”。结局只能是:把圣经真理扁平为“像所有宗教一样教人行善”那种人云亦云。圣经有善,但神的善高于人的善;更重要的是,圣经的启示中心是基督里的救赎,而不是人的道德完善。

路加福音10:25-37:“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三个人,那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永生是因信耶稣基督,正如圣经所启示的;还是因行律法,就象好撒玛利亚人所行的,尽管这一点与福音书、特别是保罗书信的相关启示存在“矛盾”。一些注释者将雅各书关于信心和行为之统一的理论应用于此,甚至主张信耶稣就是遵行神的诫命;这无疑在圣经上似乎也不是没有根据的(马太福音191617、罗马书2:7、马太福音5:17-20)。然而,这些努力,总的来说无法与下列基本信息,即“信的人有永生”完全协调:约翰福音3:163:365:246:406:4717:3;约翰一书5:115:20;使徒行传13:48;罗马书6:2310:9-10。要解决这二者之间的张力,必须特别重视这个故事所包含的以下基本信息。

第一、这个故事同样是围绕“基督并牠钉十字架”这个主题展开的。一方面,这个故事发生在路加福音著名的“十字架道路”上,即耶稣从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过程中;这一历史进程演绎着耶稣上十字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另一方面,这个故事的重点在两个方面:其一,“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3:20);其二,“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哥林多后书 5:21)。接下来我们要看,这个故事是怎样为这个主题服务的。

第二、这个故事首先解决的问题是:“没有一个人能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所以在这个故事中,律法师回避了这个“最大的诫命”,这个诫命是从十诫的前三条总结出来的,具体表述在申命记64-5。申命记64-5以“SHEMA”的概念为犹太传统所熟悉,而律法师、祭司、利未人对此绝对烂熟于心。没有一个人能在这些诫命面前站立得住。所以我们注意到,律法师在这个问题上只能知耻地绕道而行。

 

第三、律法师绕开上述问题,“退而求其次”,转向“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句诫命总结了十诫4-10条,具体记载于利未记1918节。律法师提出“谁是我的邻舍呢”这一问题,圣灵告诉我们,他的目的是“要显明自己有理”。一方面,他或许已经预备好了答案和实例,显示自己已经爱了自己的邻居;另一方面,他暗示爱所有人的不可能性,“邻居”只能是身边具体的个人,特别是犹太人,而他已经相对地做到了,因此配得永生。律法师的潜台词可能是:如果我不配,这世界就没有人配。在这里我们重温了世界经典的、普遍的、相对主义的道德自满。也许值得说一句:中国文化完全靠这一点安身立命。

第四、我们接下来看耶稣怎样将律法师的试探完全翻转过来,这实在是奇妙无比的。首先,耶稣借着精通诫命的两个人物,即祭司和利未人一个代表精英,一个代表效法精英的普通信众——告诉我们,知道律法的人靠自己根本不可能作到爱人如己,律法只是显明了他们是罪人。其次,这个故事将人性中根深蒂固的骄傲和对真理的误解彻底破碎了:人总以为自己可以去爱邻居,而圣经上所说的邻居一定是指别人说的;圣经上的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都与“我”有关,但由于骄傲,我们不想把自己当成耶稣教导的最终客体,反而把自己想象为神的代表,把别人想象为自己的客体。所以耶稣在这里告诉我们,不是我们要爱别人,而是我们需要别人的爱——我们是撒玛利亚人的邻居,而非撒玛利亚人是我的邻居。人间的“助人为乐”哲学和“救星政治”在这里都钉在十字架上了。耶稣显明每个人不过是落入罪中、无力自救、等待拯救之人。这个翻转首先否定了律法师的问题:“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你不过是被打的半死的罪人,你什么也做不了——你唯一能做的是被爱。这是特别重要的,她涉及人犯罪后存在的基本真相:不是我们能爱,我们首先是被爱。

第五、最后,我们被谁所爱呢?被外在的力量,被我们视为仇敌的力量,这就是好撒玛利亚人所代表的。理解这个比喻首先要知道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之间的历史积怨。但仅有这一点历史知识是不够的。我们要真正明白好撒玛利亚人的寓意,最好求助于圣经本身。注意约翰福音8: 48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因此,2世纪以来教会传统关于“好撒玛利亚人就是耶稣”的解释不是没有道理的。排除其中特别具象的寓意解释以外,这里面指向基督的基本信息是没有问题的。在这点上,我们完全可以无视某些加尔文主义、特别是高等批判关于“灵意”、“寓意”的指控。这些指控除了显示“唯我正确”以外,实在于神圣真理毫无益处。好撒玛利亚人出场至少告诉我们两条真理:1、“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翰一书4:19),而神之爱的高峰在十字架;2、背起十字架跟随主,因此在神爱我们之后,耶稣才说:“你去照样行吧。”这乃是吩咐我们效法基督,是信心之后的行为。

然而,律法师能否真的效法基督,或者说,他真的能效法他的宗教仇敌好撒玛利亚人吗?这个故事把这个问题悬挂在那里。这段信息的逻辑结构非常严谨。开始,律法师用问题试探耶稣:“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结局,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问题在于,律法师能否照样去行?按当时的传统,律法师不可能靠他的律法知识去爱撒玛利亚人,更不用说爱之如己了。律法师自己也必知道他做不到,正如故事中的祭司和利未人一样,即使援以“洁净”的借口。所以,当世界的人根本不可能爱自己的仇敌——如果你有足够的诚实,请不要反驳我的话——“你去照样行吧”就表达了几个真理:1、这话让我们知罪;2、随后,耶稣要为我们的罪上十字架,成全律法的是基督,不是我们;3、随后,我们靠圣灵跟随主走十字架的道路,唯独靠着主我们才可能“照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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