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确据Assurance of Salvation

2017-08-08 08:05 浏览量: 1734 作者: 主仆 来源: 《当代神学辞典》
摘要:从历史的角度看,人能否在今生有永远得救的把握这问题,在改教时期成了重要的课题。虽然较早期的教会思想家,像奥古斯丁及敦司·苏格徒均认为有此可能,但教会后期的发展,愈来愈偏向

从历史的角度看,人能否在今生有永远得救的把握这问题,在改教时期成了重要的课题。虽然较早期的教会思想家,像奥古斯丁及敦司·苏格徒均认为有此可能,但教会后期的发展,愈来愈偏向善功、补赎礼,和教廷赦罪权力的关系,于是这个教义就渐渐被人忽略,结果天特会议说,凡离开特别启示而传讲人可以在今生确知得救的人,都应当受诅咒。改教家拒绝这个思想,认为最高权柄是圣经,不是教廷,结果教廷及教权对信徒的控制就减弱了,不再是神、人间必须的中保。对路德、慈运理、布塞珥和加尔文来说,信心(Faith)最重要的一环就是确据。加尔文认为得救的信仰,就是得救的确据(《基督教要义》,中册,657页),因为他把确据的根基立于基督上(如∶同上,3889页)。

后期的加尔文主义逐渐把确据建立在成圣上,得救确据要视乎人敬虔的程度,结果得救确据就不再是得救信仰的必须因素,这是韦斯敏斯德信条把得救信仰和得救确据分为不连续的两章来处理的原因。后人为要解释这种分立,就从赎罪的范围和盟约神学来找理由,并且努力明白到底加尔文是不是认为成圣是确据的基础;有些人否认,另些人则认为有可能(如∶卡尔.巴特、柏寇伟),不过他没有特别强调而已。启蒙运动之后,人把时间(时间与永恒)绝对化,加上康德后期的二元论,整个问题就变得复杂混乱起来。但到了二十世纪具创意的神学家手里,得救确据的神学意义,又再度丰富起来,尤其在卡尔.巴特和莫特曼的作品最为明显。

旧约虽然十分重视耶和华的作为,却从没仔细分析信心和确据到底是什么。但旧约是有信心典范的,最高者莫如亚伯拉罕对耶和华的信心,以及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创十五6),保罗认为这是全备确据的例子(罗四1325)。诗篇虽然满是人的挣扎,但它同样丰富地显出诗人的信心(如∶诗二十二,四十~四十四,四十六,一○二,一三○),但有时疑惑的黑云仍然覆盖在人的头上(诗三十八,八十八,一○九)。到了新约,基督的死亡与复活已经成就了救赎,五旬节亦标划出末日已然降临在这一代,因此新约强调得救确据,把基督教信仰描绘成信徒喜乐地信靠耶稣基督。新约中以希伯来书十一1对信心的定义最为传神,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按该章的文意来说,信心就是人对神应许的一种顺服的回应,并且期盼这应许在将来实现。彼得前书告诉我们,就是在苦难试炼中,神仍然保守信徒在天上的产业(彼前一35)。保罗把信徒得救的确据立基于神的旨意、基督救赎的工作,和圣灵的职事上,是没有什么能夺去的(罗八1239);而约翰壹书更不断强调“我们知道”。

从神学的角度来说,信徒得救的确据是建立在神的属性,和耶稣基督启示的终极性上面。基督既从永远就与父神是“合质”的,意思是父与子同为神,那么圣子对我们的启示,就真真正正是父神永远的旨意了。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就是我们作为神儿子的保证”(加尔文,《基督教要义》,II.xii.3),因为祂已把我们的人性联合于神了。祂的死亡叫我们的罪得赦免,祂的复活就把我们提升到祂面前,使我们与基督联合后,就能分享祂与神共有的生命(约六5657,十七2123;彼后一4)。再者,神永恒的旨意是不可动摇的;祂保证要保守我们(约六\cs63740,十2829,十七12)。立约中最重要的应许乃是∶“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利二十六1112;耶三十二38;结三十七27;启二十一3),这就是神肯定我们在基督内得救。

这也表示福音的本质是群体的,因为得救确据只在教会的环境赐下来,我们在圣灵里受洗归入基督的身体,使我们能透过圣餐,而在基督里面成长。成圣是确据的基础吗?当然是的,圣灵在我们身上的工作,正是见证基督的救赎工作,和圣父的拣选工作。但人若往内看,就难免失望或自义。确据与成圣都是神的工作,而二者的根基,都是建立在基督已成就的救赎工作上。文艺复兴之后的个人主义思想不断受到质疑,我们大概要把确据的意义放在群体的范围内来思想,问题才会得到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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