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玮文集

关注:0 粉丝:0
帐户设置 发表日志

《约伯记》与中国人的认识论

《约伯记》与中国人的认识论

文/施玮

当代中国文化思潮多元而纷杂,但仔细分析,一部分是传统文化贴了新标签;一部分是概念、口号式的,幷无具体、实质性的内容;还有一些是东西方文化表层、初步碰撞的产物。我认为后二者目前对民众思想根基的影响幷不大,而传统中国文化以及它在今天的渐变是最值得我们关注的,目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传统儒家思想,以及借着新儒学思潮表现出来的,传统中国文化和当下民众生活、思想、情感的互动与发展趋向。

随着世界进入地球村、E世代,从表面上看,资讯极为发达,中国人与西方人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似乎已经很相近,但实质上现象背后的文化根源仍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西方神学教义类的书藉翻译很多,但实质上基督教思想仍没有真正深入的与中国文化对话。这正是文化宣教以及中色神学建立所要面对的。

人心思意念中,最深的渴望和困境,其实幷没有太大的变化。核心问题是世界观、价值观问题。本文试图借助对《约伯记》表现的人对世界和人生、上帝和真理的认识及方法与途径的分析,来对照剖析中国人的上帝观和人生观,尝试了解中国人在认识上帝与真理途径中的阻碍。

对真理的追寻与求问,西方追问存在性,中国追求审美性;西方讲求结果,中国推崇过程。对上帝的认识,西方讲求的是存在与否(抽象观念),中国讲求的是他与我的关系(具体关系);对信仰、教义,西方追求的是严密性,中国追求的是实用性。在秋痕编写的《论中国现代新儒家》一文中,就引述了梁漱溟先生的观点作为新儒学思想的代表。“东方人讲哲学都是想求得一个生命,西方人只想求得知识,…中国哲学的方法为直觉,所着眼研究者在‘生’。…孔家没有别的,就是要顺着自然道理,顶活泼流畅的去生发。”[1]

从中国人常问的问题中就可以有此感受。若上帝存在,为何好人无好报[2],恶人反倒倡盛?灾难临到是上帝的惩罚吗?伴君如伴虎,从旧约看上帝不也是喜怒无常?对神明,敬而只能远之。人和神的关系怎能亲近?如何亲近?有道德的人、历史中的圣贤在天堂还是地狱?因此,我觉得以神学教义来对话,不如以圣经中的人物与故事来启发。

《约伯记》中约伯作为一位非以色列民族的贤者,全书借着他的故事与思想和辩论,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探索上帝的形象,以及人与上帝的关系,幷由此看人生命存在的本质。中国人在认识上帝、接受信仰中遇到的问题、存在的偏差,此书卷中大都有相应的探讨;而作为最古老的诗剧,其结构与语言上的优美生动和场景的简化抽象,也相当符合中国人的审美;借着人物和故事呈现哲理的寓言式文体也是中国人熟悉的。因此,笔者选择《约伯记》来探讨中国文化中的认识论。

 

第一节  自我判断与善恶报应

在《约伯记》第一句中就说出了人类文化中的“义人”概念,也相当于中国人的“好人”、“君子”、“圣贤”等。“乌斯地有一个人,名叫约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这三个词描述了作为“好人”的三个方面:品格、信仰、行为。品格是关于个人所是的问题;而信仰与行为,是关于个人所为的方面:一是与神、天地的关系,一是与人的关系;一是内在的,一是外显的。

虽然在后现代,或是所谓后—后现代文化中,模糊、挑战了“好人”“坏人”的界定,更强调在人性中的善恶同存的相对性与滑动性。例如“北京好人”这部2010年11月刚刚在北京首轮上演,就获得关注与好评的实验话剧。但仔细一想,这与传统“好人”“坏人”定义幷无分别,只是二者同在一体,有二个“我”而已。

《约伯记》以一个圣贤的好人为例,就是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因人自身的缺点而遭至正当的惩罚。中国人在谈论得救问题时也一样,会以孔子、雷锋、等“好人”、“君子”为例,在我们面对“孔子得不得救?”“某某这样的好人也都下地狱?”这类问题时,问话对象其实关心的不是孔子或别的什么人是否得救,他们所关心的是自我完善的价值,与祸福奖惩的公平性。《约伯记》以这样一个完全的贤者为例,正是回应了人最本质的思虑。

对祸福奖惩公平性的诉求,也就是通常认为“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才是天理,才是老天当有的公平。而这个诉求是从人本主义的角度提出的,因为它是由人自己判断好与恶的标准,又要求神按照人的奖惩原则来降祸降福。这也是构建起功德、福祸、奖惩等宗教和人文思想的基础。《约伯记》中的辩论,特别是最后神亲自的显现与讲论,就回应了这个问题,我将在下文一步步分析。

《约伯记》第一章中,第二、三节就讲了约伯的蒙福:“他生了七个儿子,三个女儿。他的家产有七千羊,三千骆驼,五百对牛,五百母驴,幷有许多仆婢。这人在东方人中就为至大。”这里所讲的就是人类文化中普遍的“蒙福”观:儿女、家产、地位。这两节与第一节相联,就形成了表面上的因果关系,但这个因果关系幷非是上帝所定的,而是人的认为。传统思想和经验主义都是建立在人对事物表面的观察,幷受到人善恶判断与趋向的影响,人却将这种判断,这种因果关系,看成是必然的,是上帝的律,或者准确的说是一个高于上帝的律,是上帝也必需遵行的律。

当耶和华问撒但说:“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1:8)时,神幷没有说约伯在地上的儿女、财产、地位,是因他的义而得的奖赏。神欣赏、夸奖约伯的所是、所为,而撒但挑战的是约伯为义的目的。若约伯是为了积功德而蒙祝福,那么他也是自我中心的,与一般人幷无两样。就像不信的人常说:“神若祝福我…我也会信的”;“神那么祝福他,给他…他当然爱主。”

有些教会的传道人迎合这种自我中心的物质主义、功利主义,企图以“成功神学”来引导人“信主、爱主”,这是对神不认识的“瞎子”行为。而耶稣说过:“瞎子岂能领瞎子,两个人不是都要掉在坑里吗?”[3] 在《约伯记》第一、二章中,上帝耶和华二次允许撒但攻击约伯的所有,就是要断开人的行善与神的祝福之间的因果关系,强调神奖惩的主权,也是为了将人的眼目从地上的祸福、物质的得失,转向对神的永能与神性的追求和认识。

人对苦难的感受,不仅仅是物质的得失,更是心理上的委曲与不平,苦难破坏了人心中的自我判断系统。每个人的心中虽不敢认定自己圣贤,是完全人,但都认为自己是趋善的。按照善蒙福、恶降祸的自我判断系统,就产生了各种不平:我的善,得到相当的祝福了吗?我的恶,大到与所降的祸相当吗?与我同样层度善恶的人福祸如何?

而一旦,我所看到幷感受的福祸与我所判定自己的善恶不相当时,我痛苦是因为我失去了自己作为判定者的存在性。在此,人判断自己以及他人的善恶标准,都是自己的判定。即便在儒家思想中,善与诚的概念虽然强调的是顺“天命”、“自然”,而这个“顺”仍是顺自我(包括自然所接受的文化)的标准。

谢文郁在《<中庸>君子论:困境和出路》一文中指出:

《中庸》从‘率性之谓道’出发,展现了这样一种君子生存:适当地按照天命所赋的本性为人处事。…于是,问题似乎就转变为一个认识论问题:人的本性是什么?……人们只能根据自己生存中的每时每刻都是在一定的自我本性认识的引导下进行判断选择,率性而动。…人如何能打破自己的一弊之见,完善对自我本性的认识?[4]

 

“基督教的罪人概念要强调的是,人无法依靠自己来遵循神的旨意,我们这样看,对于基督教来说,好的生存是在神的旨意中的生存。”[5]信仰者能够战胜苦难的原因,正是我们交出了自己的判断权,降服与神的主权,神的主权与神的判断构成了我们存在的基石,我们只是个领受者和跟随者。因此,苦难就无法破坏我们里面的判断系统。

成功神学表面上可以吸引人来羡慕基督徒生活,来爱主。但实质上,成功神学吸引来的羡慕,不是羡慕基督徒里面的基督的生命,而是羡慕一些“有荣耀”的基督徒外显的物质上的蒙福。本质上说,基督生命的内住,与符合社会价值观的“成功”,幷没有本质上必然的联系。成功神学只是加强了人在罪性中原有的自我判断系统,幷没有一个从人本主义到神本主义的主权交接过程,于是,这样的“信徒”所爱的“神”,只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判断系统的“神”,一旦神所做的事超出了他们自己的判断框架,他们就会怀疑、愤怒、恐慌、幷进入更大的苦难。

刘清虔先生说:

在约伯的心中,上帝的作为的标准是「德福一致」,也就是说,有德者必能蒙福,上帝的赏赐乃是临在于有德者,「有德」即是对上帝忠诚。约伯因为敬畏上帝,故为人正直,幷远离恶事;他深怕稍有恶念而得罪上帝,甚至致使上帝收回对他的祝福;他也深怕他的儿子得罪上帝,故要他的儿子自洁幷亲自为他们献祭。在约伯的观念里,只要敬畏上帝,上帝必能保住他的产业且不止息地赐福他,而只要做到「无可指谪」,上帝就无降祸的理由。[6]

 

在《约伯记》一、二章中,耶和华允许撒旦的攻击,就是挑战幷打破了人的这个判断系统,以启示上帝之道中的“善”。

 

第二节  人对上帝的原始认知

中国人对“天”的概念中,就如《中庸》开篇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天是有位格的,有喜怒哀乐,他给了人本性,但他不再管理人间,而是高高在上。而对于有可能与人的生活发生关系的“鬼神”,就是灵界的生物,则采取“敬鬼神而远之”[7]的态度。因此儒家的关注点是人与人的关系,而非人与天的关系。以至王阳明弟子问他,“何以到得‘溥博如天,渊泉如渊’地位时,先生曰:‘人心是天,渊。’”[8]中国文化中淡化了天道的外在于人的实存性,而强调人里面对天道认知,幷甚而认为天道就在人里面,也只在人里面。这也是造成新儒学学者梁漱溟认为“西方文化所面对的是人与物的关系”[9]的偏差与误读,外在于人的真实存在,幷非只有物,更有造物也造人的上帝。

在中国历史中的各种祭祀活动中,敬畏的成份是主要的。在中国文化中大都回避对神的探讨,若说有一定成份对上帝的认知,也仅限于他是位降祸降福的审判者。

约伯起初对上帝的认知,也与中国文化中一样,主要在“敬畏”上。不仅在开始对约伯的描述里,还是在上帝口中向撒但的夸赞里,都反复说到他“敬畏神”的品质。幷且,我们在第五节中看到约伯为儿女献祭。“筵宴的日子过了,约伯打发人去叫他们自洁。他清早起来,按着他们众人的数目献燔祭;因为他说:‘恐怕我儿子犯了罪,心中弃掉神。’约伯常常这样行。”约伯这样行,幷非是因为他得到了上帝的什么旨意,也不是知道儿女犯了得罪上帝的过犯,只是出于“敬畏”,不要让上帝有降祸的理由。同时,他幷不认为需要更多地认识上帝,而只需要敬畏,就可以让上帝喜悦,降福于他,幷保守他的福。而后来,当他落在苦难中时,第三章里,他求出生的那日灭没,“约伯开口咒诅自己的生日,说:愿我生的那日和说怀了男胎的那夜都灭没。愿那日变为黑暗;愿神不从上面寻找他;愿亮光不照于其上。”(3:1-4)其实,这与他后来不断求神的眼目不要看他、放过他,是一样的心态,就像亚当、夏娃犯罪后所做的——自我隐藏、躲避神的面。这两种反映,所表现出来的他对神的认知是一样的,那就是神是一位审判者。这也是中国人对神、对天的原始认知。

在对中国文化的历代宣教中,甚至在中国人信主后的成长中、中色神学的研究发展中,我们都会遇到这个原始认知的不同表现形式。

例如,在宣教、传福音过程中,底层民众容易倾向信神迹、求神迹,为自己的实际生活需求来“信”上帝,一旦成为信徒后,他们也不渴望更多知道上帝的属性。对于这群“信”神,而不在乎认识信的是一位怎样的神的人。一般正面的观点是:这是简单的信心,很好!负面的观点是:功利主义、拜偶像的心态等。但我认为,若联系到人类对上帝的原始认知,和中国文化来看这个现象,就会发现不正确的“敬畏”之心,产生了他们心理上对神的隐藏。只有更多诠释幷强调上帝的各种属性——神的名,幷指出中国人心中原始上帝观的偏差,才有可以事半功倍,为以后信徒与神建立个人性的关系、灵性成熟打下基础,也才能避免信徒和教会被异教邪说侵扰、破坏,使得我们的宣教是有根基的、果效长存的。

向老年知识分子宣教时,我们常遇到他们的回避。他们因为受儒学影响,对神迹奇事视为怪力乱神而不谈论。对造物主上帝,他们视不言为敬。因此,看到基督徒表现出来的与上帝亲近和同在,他们会认为是不敬。

对中青年知识分子宣教时,他们最多提到的就是旧约中上帝的“可怕”、“残暴”,与新约中“爱”的神不统一。表面上看,他们是无法接受旧约里的神,其实这个神的样式是他们潜意识中上帝的样子,他们要躲避。而新约里的耶稣基督是良友、是良人、是爱,因此在新的福音歌中也很少有关上帝全部属性的描述,而单单偏重爱与陪伴。这时,他们不再逃避,但他们不逃避的不是三位一体的神,而是被取圣诞老公公般的“天父”,他们内心中仍然逃避了那位可敬畏的、审判的主。

同样,在华人教会中的反智倾向,虽然起因很多,但究其根本,也是受到了这种错误“敬畏”观的影响。

《约伯记》中接下来三轮关于罪与苦难的探讨,都是建立在这个对上帝的原始认知上,人与上帝的关系只剩“敬畏”。而这个敬畏却又是出于上一章所说的,人的认识论中“德福一至”、“祸福奖惩”规则上的。因此,这种“敬畏”,是人本的,而非神本的。

 

第三节  上帝引导人认识他的方法

如何引导人认识上帝?我们在方法上有各种形式,这些形式必须有当下性,考虑到地域、族群、时代文化、语境、媒体技术等。但本质上,分为人的方法和神的方法。我们在此,借着《约伯记》看此书中所呈现的,上帝引导人认识他的方法。苦难是人认识上帝一个很重要的途经,这苦难既可能是环境物质上的,也可能是内心精神上的。

苦难的临到,使人思考上帝。中国人也有“穷则呼天”,成语和谚语中有关天的,例如:天理不公、老天瞎了眼,等等,都是人在遭遇苦难时向天发问、向天发怒。当人思考上帝时,就会因为原有的对上帝的认知与事实不合,而更痛苦。更痛苦就更渴望认识神。借着苦难,神引发了人认识上帝的渴望;同时也借此,让人原有的认识构架破碎,幷以神的启示来一步步引导人对上帝认知,从而渐渐形成趋向神本主义的善恶认知,进而建立基督教的世界观、价值观。

我们可以借着约伯三友与约伯的对话,看这个过程:苦难引出痛苦和破碎,痛苦一步步加深、破碎一步步加剧、对神认知的渴望也一步步加强。最后,神以启示,重建人心中的上帝观。

此文着重分析约伯与其三友,以利法、比勒达、琐法,的第一轮辩论,我们可以较清楚地看到人类文化在认知方面的偏误与困境。人的认知首先是对上帝的认知,是对上帝与人之关系的认知,然后才能由此来确立对自我的认知,对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这个认知的正确与否决定了我们的善恶标准,从而影响到人的幸福、痛苦感受和为人处世之道。

在第一轮对话中,提幔人以利法说:“你的依靠,不是在你敬畏神吗?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纯正吗?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来亡?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4:6-7)这几句话清楚地显明了传统思想中对神的认知,正如上文分析过的与中国文化一样,人神之间的关系就是审判与敬畏,而人获利得福的方法也只是依靠自己的“功德”。

一般来说,大都称以利法是经验主义,是从感官世界来认识上帝的。表面上看,他确实在发言中多次提到他的所见、所听,然而,我认为他对自己的所见所听是有所选择幷自行解读的,他只是使用了他认为最具权威的“经验”来表述幷支持自己的认知。

他对约伯的指责之一是不能持守敬虔(4:1-6),福祸的变化,是随着约伯的善恶而降临的奖惩的。他强调世人犯罪所以带来苦难的论点。约伯遇祸是因犯罪,因神不会错(4:7-9),而这二者之间,他忽略了对自己的认识论(善恶观念、祸福奖惩)的怀疑,表面上他说神不会错,实质上他确信的是自己的认识论不会错。

因着这种自我中心的“自信”、“自以为神”,人甚至将个人的感受与梦思认为是神的默示与异象,或假借神的默示与异象之名,这也是人本主义文化在宗教里的典型表现。以利法劝告约伯悔改,他分别谈到上帝的降祸降福(5:1-27),从他这段话里我们能很清楚地看到“德福一至”、“祸福奖惩”的文化观,这种认识论,在意的完全不是对神本性、对真理的关注,而是对人在地上实利的追求。

对于以传统文化思想为“真理”,以选择性经验积累为证据的指责,约伯的回答与感受既是人借着苦难寻求真理时常有的,也是神对人的认识进行引导纠偏的一个过程。第六章约伯回应说了自己“四无”的处境:无辜、无盼、无助、无诚。

约伯与神的关系出现问题:约伯说他苦毒埋怨的理由是无辜受苦。他认为攻击来自他所认识的神,却不明白为了什么,故而烦恼重,心灵惧,意念乱(6:1-7)。他向神求死,但不承认是因犯罪,而是对生命失去盼望。他承认神的主权,但力量耗尽,无法继续在苦境中忍耐(6:8-13)。约伯与人的关系也出现问题:约伯感到无助,他说灰心的人如河道干枯冰冷,如迷失的客旅,幷未期待朋友有解救的财力和大能,只求朋友待之以忠诚、慈爱(6:14-23)。约伯感到无诚,他邀请朋友们指明他错在哪里,以至于神要处罚他?他欢迎诚实的教导,拒绝妄论的责备、无爱的攻击,(6:24-30)。

这种“无辜、无盼、无助、无诚”的感受和领悟是人类共有的体验,然而,圣经借着约伯启示出人在这一处境下的出路:转向神,陈苦情、唱哀歌。约伯回答了以利法之后,看到朋友无友爱相助,也无智慧教导,转而再向神求告。他相信只有神能解救,虽然感到现在自己活在昼夜无尽头的困苦中(7:1-6)。接下来约伯唱的这段哀歌(7:7-21)是一个认定神,但承担着苦楚,陷在苦难当中的人的心声。哀歌内容:求神纪念人的生命短暂(7-10);求神纪念人的心灵脆弱(11-16);求神赦免人的过犯(17-21)。在这段哀歌中,约伯在神面前卑微,承认生命的短暂、软弱,和心思、行为的不完全,求神放过。

第一轮对话中,书亚人比勒达的立论与以利法基本相同,都认为约伯因为犯罪而受苦,只要约伯悔改就可以得到神的怜悯。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发言一开始就以严厉,直接,苛刻的态度喝止约伯向神的求问(8:2)。这也是中国文化中常有的,将人在认识神与真理过程中的呼问视为不敬,看重表面形式上的“敬神”,而不在乎“远神”,这也导致了对真理探求的惧怕以至回避,甚至在教会中也表现为一定程的“反知”“反智”倾向。

接着比勒达以二个岂能:“神岂能偏离公平?全能者岂能偏离公义?(3-4)来偷换了主题。约伯要了解的是遭遇苦难的原因,是神的心意。需要被调整的是人对神与人关系的认知,这认知也包括人对公平、公义的认知。儒家《中庸》一书中将“率性”,就是遵循天命本性,视为君子之道。然而,要不偏不倚正确地遵循天命本性,就需要对天命本性有正确的认知。基督教认为这个认知是需要不断被上帝的启示带引、纠偏的。

比勒达发言中表现出人认识论中的一大误区,就是固执于人自己对天命本性的认知,将自己的认知视为不变的真理,不向真理(神)本身开放,其实说到底仍是以自己为神。由此表现出来的是所谓的黑白分明、得理不饶人的气势,而他的“黑白”界定之“理”只是他自己所定的。

比勒达的这种偷换探寻的主题、偷换真理的定义,以“真理”在握之势对约伯的责难、定罪,是具有更大摧毁性的。约伯的回答充满心酸,也带着对自己、对人,幷对神的失望。他的痛苦使他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产生巨大的震荡。他回答的言语,反应出内心那无奈,惊讶与绝望的心情,幷夹杂着对神的不可捉摸的恐惧与曲解。(9:1-35)

在此,神对人认识他的带引仍从约伯的回答中显示出来:进入第十章,约伯的回答中对神的代称从“他”转到“你”,由此可以看出,他从对人的回答、辨论,转向了向神的祷告与申述。这个代称的转变,也让我们想到大卫王在苦难中写的诗篇里也常有这类转换,将我们的心带到与神面对面的祷告之境。这个代称的转变启示我们,正确的认识必要进入独自的、个体的,与神面对面的求问与领受,而不能永远停留在群体的、文化性的讨论中。

拿玛人琐法劝告和指责的态度苛刻凌利,而且鲁莽无理,毫无同情。他咬定“有果就有因”的反逻辑,认定约伯是背后作恶的罪人,需赶快悔改。这种冷酷的态度所表现出来的,持仗道德优势,而无怜悯之心,常成为人认识神、亲近神,真正建立与神关系的阻碍。除此之外,他以“你考察,就能测透神吗?”(11:7)等句子来让人对认识神产生绝望。这表现出认识论中的另一个偏误,就是单向的靠人的努力、人的智慧来认识神,而否认了神与人的互动,神向人启示,给予带引。于是在约伯回答的第一句话里,“你们死亡,智慧也就灭没了。”这嘲讽也是神向人发出的。

琐法听过约伯的哀述和辩解之词,反而变本加厉责备约伯的言语。讥讽约伯:多嘴多舌、夸大、自义、无知(11:1-6),他自以为是地指导约伯:悔改、祷告、除罪等除恶的步骤,本身幷无错,但他认为如此神就会息怒,赐下心安,平顺,安息、希望等祝福,仍是出于“德福一至”“灾祸天惩”的错误认知。强调的不是更认识神与真理,而是为了平安蒙福,速速认罪。

但约伯却是以良心和诚实来寻求神的心意,“我真要对全能者说话,我愿与神理论。”(13:3)。他斥责三友是“编造谎言的”、是“无用的医生”(13:4);斥责这种论述是不诚:“为神说不义的话”、“说诡诈的言语”(13:7)。这种宗教文化中常有的不诚,表面上是“为神徇情”,实质上了亵渎了神,也蒙昧了认知的道路,神“必要责备”(13:10)。

上帝借着约伯的这段答言,启示出人的智慧和知识有限,当人不知道神的旨意时怎么办:到神面前,与神说话(12:3);谎言无用,倾听是智慧(4-6);替神说谎,必遭神责备(7-12);神前陈明,信神有公义(13-19)。当人向神请求时要:请求恩慈(13:20-22):缩回惩罚的手,与我说话;请求光照(13:23-28):求问何罪,遭至神的征罚;请求顾念(14:1-12):人生短暂不洁,求神顾念。请求遮盖(14:13-17):求神遮盖,人才有盼望。表明神是唯一的盼望(14:18-22):若不见神的拯救就绝望。

第二轮辩论中三友的所呈现的认识论幷无变化,只是在气势和论据上更加强。例如,以经验为据的以利法加强到以“历史”这个更大的经验法码为据,但其立论为先,自选论据的方法幷无改变。

但在二十九章约伯的最后申诉中,约伯开始回顾以往神所做的事,以及自己今天的疑惑,表明他和三友的“德福一至”认识观起初是一样的。在二十九到三十一这三章的申诉中,我们可以完整地看到他原有的观念,以及神借着临到他的苦难将其打破,而他幷没有如亚当、夏娃那样“躲避耶和华神的面”[10] ,以诚实地神面前陈述、争辩来将自己的认知向神敞开,等待神的回应与纠偏。我认为这是一种圣经所启示出来的认识论,就是始终向上帝的带领敞开,跟随真理,而不是固守自我对真理的“认知” 不变,幷将自我的认知等同于真理。

最后,在三十八、三十九二章,耶和华神从旋风中亲自来回答约伯。神回答约伯这事本身,就已经是对人寻求认识上帝的回应:表明神是一位自我启示的神;是一位愿意与人有亲密关系的神;在人寻求认识真理的过程中,真理之源上帝是与人有互动的,对人有带引的。

神的回应有几部分,首先是斥责“谁用无知的言语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38:2)。然后,鼓励以诚实寻求认识神的人,“你要如勇士束腰”,来与神面对面的交淡。第三部分内容神幷没有就约伯为何受苦?他所受的苦与他所有的过犯是否相当?这两个问题来回答他。因为这二个问题的前提是“德福一至”,灾祸都是神的惩罚,而这观念本身不是从神来的真理,是人对神错误的、以片概全的认识。因此,建立在这个观念上产生的疑问是无需回答的。神要启示的是神的本性,神与被造物的关系,这是人认识的根本目的。接着的两大段(38:4-39:30,40:6-41:34)是辉宏的关于神创造幷看顾万有的诗篇。

神责备的不是人的怀疑与不明白,而是人以为对他的“知”,人依靠自己的“知”,固持自己的“知”,甚至以自己的“知”为真理,来局限了对神的认识,将全能无限的神视为有限的,要服从于人所认知的“规律”。

当约伯遇见神时,才会产生“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42:3)这样正确的认识,幷得着“我问你,求你指示我” (42:3)这样正确的认识神的方法与态度。由此带出两句经典的总结:“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 (42:5)。这是《约伯记》所启示出来的“认识论”:从文化、经验、理念中的“风闻神”,到“亲眼看见”就是与神建立个人性的关系;从固守、高举自我对神的认知,到与神建立互动、被带引的认知方法;从对“有”没有神的理性推断,到“见”神的生命体验。这是一种开放式的,相信幷领受启示,承认自己的局限与无知,保持被带引,不断被纠正、被打破重建的“认识论”。

 


 

 

[1] 謝文鬱,《當代中國文化思潮》(北美華神授課筆記,2010夏季),87。

[2] 此文中“好報”、“惡報”、“善惡報應”等理念中的“報”,已經不完全是佛教中來世報應的概念,而是中國民間思想,俗語中上天對人行爲、品德的回報,是行善者蒙天福佑,行惡者必遭天降灾禍之意。已經不是來世的概念,而是今生。

[3] 參《路加福音》36:39

[4] 謝文鬱,“《中庸》君子論:困境和出路”,《當代中國文化思潮》(北美華神授課筆記,2010夏季),98-99。

[5] 同上,108。

[6] 劉清虔,《淺探約伯記之上帝觀——一個邏輯與認識論的思索》。

[7] 孔丘,《論語·雍也》: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8] 王陽明的傳習錄,門人黃直錄第222條,謝文鬱,《當代中國文化思潮》(北美華神授課筆記,2010夏季),117。

 

[9] 郭劉勇《現當代新儒家的反思》,謝文鬱《當代中國文化思潮》(北美華神授課筆記,2010夏季),78。

[10] 《創世記》3:8,也是人以自我認知爲判定善惡、美醜,自我定罪後的一種表現。


参与讨论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