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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有藻
一、序言
A、先知书的分类
1. 按长短分
先知书共计十七卷,习惯分为二类,即大先知书与小先知书;大先知书为较长之先知书,而小先知书则为较短。按表面看,这分法颇不合实际,因大先知书中之耶利米哀歌只有五章,小先知书中之撒迦利亚书则有十四章之长;但耶利米哀歌因是耶利米书的附录而内容也有预言,故列在大先知书内,而犹太人传统却把但以理书放在历史书内。事实上按篇幅计,任何一本大先知书都比所有小先知书合起来长。先知书按长短分为「大先知」与「小先知」二类,在主后第三世纪奥古斯丁(Augustine)与第四世纪耶柔米(Jerome)的著作中首次出现,后来这分法被拉丁教会普遍采用,而小先知十二卷合并为一卷,早在180B.C.时旁经便西拉智训49:10可见。兹把大小先知书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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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先 知 书 |
小 先 知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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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卷 |
十二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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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 |
何西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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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
约 珥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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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 |
阿摩司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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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 |
俄巴底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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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书 |
约 拿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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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 迦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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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鸿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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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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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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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该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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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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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拉基书 |
2.按时期分
这十七卷先知书是多年的作品,前后共逾四百年。圣经把五卷大先知书按年代先后排列,而却把十二卷不同年代的小先知书放在已定的次序,这次序是按外邦国兴盛时期的分法:(1)亚述时期(共七卷)(亚述时期中以俄巴底亚为最早,但何西阿最长,故先排);(2)巴比伦时期(共二卷);(3)波斯时期(共三卷);兹表述如下:
|
大先 知 |
小先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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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西家 |
约西亚 |
西底家 |
约雅斤 |
约雅敬 |
亚述时期 |
巴比伦时期 |
波斯时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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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 |
一卷 |
一卷 |
一卷 |
一卷 |
七卷 |
二卷 |
三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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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
但 |
何西阿 |
哈巴谷 |
哈该 |
|
以 |
耶 |
耶 |
西
结 |
以
理 |
约珥 |
西番雅 |
撒迦利亚 |
|
赛 |
利 |
利 |
书 |
书 |
阿摩司 |
|
玛拉基 |
|
亚
书 |
米
书 |
米
哀 |
“年龄
较大故 |
“年龄
较小故 |
俄巴底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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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 |
先放” |
后放” |
约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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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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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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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把大小先知书按时期的排列法如下:
(1)被掳前先知书(也称王国时期先知书,共十二卷)。
(2)被掳时先知书(共二卷)。
(3)被掳后先知书(也称归回时期先知书,共三卷)。
兹将此法列表如下(按圣经次序):
|
被掳前先知书 |
被掳时先知书 |
被掳后先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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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十二卷 |
共二卷 |
共三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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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
耶利米书
耶利米哀歌
何西阿书
约珥书
阿摩司书
俄巴底亚书
约拿书
弥迦书
那鸿书
哈巴谷书
西番雅书 |
以西结书
但以理书 |
哈该书
撒迦利亚书
玛拉基书 |
3.按年代分
按年代之分法是把先知书放在其著作的世纪内,这分法把一些同时代的先知书放在一起,表述于下:
|
主前
第九世纪 |
主前
第八世纪 |
主前
第七世纪 |
主前
第六世纪 |
主前
第五世纪 |
|
900-800B.C. |
800-700B.C. |
700-600B.C. |
600-500B.C. |
500-400B.C. |
|
共二卷 |
共五卷 |
共二卷 |
共七卷 |
共一卷 |
|
俄巴底亚书 |
以赛亚书 |
那鸿书 |
耶利米书 |
玛拉基书 |
|
约珥书 |
弥迦书 |
西番雅书 |
耶利米哀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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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 |
|
以西结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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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摩司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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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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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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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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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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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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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按年代之分法可把它们著作日期先后排列,这样可清楚看到它们著成的先后(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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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知 书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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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书日(著终时算) |
蒙 召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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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俄巴底亚书 |
840 B.C.. |
845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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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约珥书 |
830 B.C. |
835 B.C. |
|
3 约拿书 |
750 B.C. |
783 B.C. |
|
4 阿摩司书 |
750 B.C. |
750 B.C. |
|
5 何西阿书 |
710 B.C. |
760 B.C. |
|
6 弥迦书 |
690 B.C. |
735 B.C. |
|
7 以赛亚书 |
680 B.C. |
740 B.C. |
|
8 西番雅书 |
620 B.C. |
640 B.C. |
|
9 那鸿书 |
610 B.C. |
650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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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哈巴谷书 |
606 B.C. |
610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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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耶利米哀歌 |
585 B.C. |
626 B.C. |
|
12 以西结书 |
570 B.C. |
593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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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耶利米书 |
560 B.C. |
626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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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但以理书 |
536 B.C. |
606 B.C. |
|
15 哈该书 |
520 B.C. |
520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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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撒迦利亚书 |
475 B.C. |
520 B.C. |
|
17 玛拉基书 |
425 B.C. |
435 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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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期均作简,或择近大事日期,以便易记。 |
- 按地理对象分
十七卷先知书均有明显的地理对象,一些是对本国百姓所释放的信息,一些乃对外邦国所传的警诫,兹藉表代述(按年代先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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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以 色 列 |
对 外 邦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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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国 |
南 国 |
余存南国 |
被掳百姓 |
归回百姓 |
以东 |
尼尼微 |
巴比伦 |
|
何西阿书
阿摩司书 |
约珥书
以赛亚书
弥迦书 |
以赛亚书
弥迦书
西番雅书
哈巴谷书
耶利米书
耶利米
哀歌 |
耶利米书
耶利米
哀歌
以西结书
但以理书 |
哈该书
撒迦利
亚书
玛拉基书 |
俄巴底
亚书 |
约拿书
那鸿书 |
但以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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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些先知书跨越多时代,故可属多对象之作品。 |
B、先知书的性质
先知书所载之信息均是双面性的(亦称为「预言之双指性」),按对象言, (1)首先以当时百姓之景况为准;(2)并与将来之世人有关。先知书乃历史时代之产品,为针对那时代国中之弊面,譬若社会伦理道方面,国家政治管理方面,宗教生活状况方面,先知均以神之律法为谋对之准绳。在斥责弊病时,先知的信息多涉及将来的事,指出在弥赛亚国度内才有最完善的国政与民生实现。
按内容言, (1)宣判(Judgment)-责备罪恶之昭彰; (2)安慰(Comfort)-训慰真神之慈爱;先知书的内容总不离这两方面的范围,一是宣告审判,一是宣告安慰;而总是先宣判,后安慰;这是先知书一贯的主题。先知首论国家不断背离真神而招神之责罚,再宣告责打后,神如慈母般伸出疼爱之手抚摸伤处,安慰自己的选民,并以将来弥赛亚国度之显现,作为最高安慰之焦点。
C、先知书的架构
先知书的架构为先知书的一个神学特色,明白此架构可将先知书内容艰涩枯燥的部分稍为减少,趣味随之加增,这架构分三点(注2) :
1.控罪(lawsuit)-大部分先知书的开场白乃是控告选民破坏神恩约的主堂控词(covenant-lawsuit)。这控罪的供词有三:宣召开庭(summons),控告(charge),证据(evidence),宣判(verdict)(参赛3:13-26;何3:3-17为例)。
2.祸哉(woe oracles)-先知书内充斥「祸哉」圣言,以示神是公义无匹的。此祸哉之言有三重点:宣告灾祸,灾祸之因,预言审判(参哈2:6-8;赛5:18-30)。
3.应许(promise)-此乃先知书不会缺少的部分,这点称为救恩的圣言(salvation oracles),大部分先知书以此结束该书(参摩9:11-15;赛45:1-7;耶31:1-9)。
D、先知书的内容
先知书的内容论神藉先知的笔,传达他管治选民及全地之旨意,故叙述者时而论及选民,时而论及异邦,内容要题有下列数点:
1.对选民之警教-把神之警告或责备宣明,使他们能分辨是非,弃恶择善,使他们知道若不悔改,日后之受罚不是无缘故的。
2.对选民之复兴-选民虽屡次犯罪,却仍是选民,此与神无条件的选择有关,故神必眷顾其民,责打后使他们复兴,驱散后使他们归回。
3.对弥赛亚来临-神复兴选民之大计与弥赛亚之来临有极密切之关系;选民虽能归回,若无一公义有权能之领导者掌政,他们之复兴与归回终化为乌有;故应许给他们弥赛亚,神的受膏者,藉着他的政权使选民与万族得福。
4.对神国度之建立-先知论述神的国度必会取代选民的国度,也取代地上万国之国度;因这国度是以公义和平建立,而期限亦永远性;这国度必藉弥赛亚建立,在他的政权下必得见太平盛世之现象,实现天国建于人间。
5.对外邦国之审判-外邦国必须明白,他们的存亡均与地上之「中心国」-以色列-有密切的关系;他们将来的审判皆因对神的选民有仇恨之表现;因此而见外邦国得福与神的选民有关(参创12:3上),外邦国得咒诅也与神的选民有关(创12:3下)。
E、先知书的文学
先知书内之叙事为一文学杂锦,圣经内其他书卷均无如此丰富之文笔;观其文学之使用,先知书内之叙事含有异象、喻言、寓言、明喻、隐喻、谜语、箴言、象征行动、象征名字、直述、预言、史实、宣讲、拟人、夸饰、伴名、换喻、类名、哀歌、预表、诗文、散文等等,蔚为奇观;因其文学之广博,故研读时较为艰深。
F、先知书的组合
犹太遗传对先知书的组合与摩西五经的组合有极浓厚的兴趣,如智慧书的组合仿效摩西五经,先知书也模仿摩西五经,共分为五卷:
1.第一卷(以赛亚书)是一切预言的开端;
2.第二卷(耶利米书及哀歌)论选民的兴衰;
3.第三卷(以西结书)论选民建殿与国之兴衰;
4.第四卷(但以理书)论外邦国之兴衰直到弥赛亚国度之建立;
5.第五卷(十二小先知合一卷)总论以上诸先知之预言;其中三卷的教训(何西阿、阿摩司、弥迦)与⑴以赛亚同;中三卷(俄巴底亚、哈巴谷、西番雅)与⑵耶利米同;再三卷(约珥、约拿、那鸿)与
⑶以西结同;末三卷(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与⑷但以理书同;
而全部皆论以色列的过去、现在、并未来的境遇(注3) 。
G、先知书的神学
先知书内的信息实是承先启后的神学,对摩西五经、历史书、诗类言,先知书的神学是继续性与扩展性;对新约的思想迹神学言,它是启迪性和完全性;新约的神学都要以先知书的神学补充才明了(如禧年国)。在圣经神学的研究中,先知书的神学为首要的,其神学主题包括下列五方面:
1.神的王权(Sovereignty of God)
先知书内极表彰神为统管万有的神,以色列要服在神的王权下,外邦国同样也要学习这功课;此点从先知书责备以色列国及外邦国的信息内可见。
2.国家社会的道德律(Moral Foundation of Israel)
先知的信息多针对当时国家或社会不公平的现象,如贫富贵贱之悬殊,宗教道德之沉沦与破产,先知们多大声疾呼斥责。
3.审判与安慰的平衡(Balance of Judgment and Comfort)
先知的神学是双方性的,一面宣告选民,有罪神必施审判,不能逃避;一面宣告神因与选民立约,他必施恩怜,眷顾百姓,复回国度。
4.过去、现在与未来(Past, Present and Future)
先知不但宣告过去的罪、现在的罪,也宣告将来的结局;在过去选民屡次犯罪,到现在虽面临神的管教仍怙悛不改,将来的审判必不能逃脱;但他们到底是神的选民,神责打后必会敷治他们,爱护他们。
5.弥赛亚的国度(Messianic Kingdom)
神将来的眷顾是藉着他的仆人弥赛亚施行的,弥赛亚为大卫之后裔,又得圣灵所充满,在选民当中复兴他们的国度,并作他们的王,以公义恩慈管理他们。
二、先知的兴起
A、先知书的名称
旧约的先知有数个不同的名称,名称暗示他们的身分:
1.神人(Man of God)-指出先知为神所拣选,顺服神的人(参撒上9:6;王上12:22等)。
2.先见(Seer)-指出先知有「先见之明」,传神的异象,解释现在与传示未来(参撒上9:9)。
3.耶和华的仆人(Servant of Jehovah)-指出先知为服侍真神的人(参王上14:18)。
4.耶和华的使者(Messenger of God)-指出先知为神所差遣者,有受托的使命(参赛42:91;玛3:1)。
5.先知(Prophet)-这指出先知为神的代言人,「先知」字根上有「上涌」、「显明」、「宣告」、「传译」等意,代神传话,启示将来。
B、先知书的身分
先知是神所兴起的人,他们各有不同的背景,也有不同的恩赐,身分有下面数点(注4) :
1.他们是平常人-他们的性情与平常人一样(参雅5:17),他们超常的地方是因他们交给不平常的神所使用,故此他们是属神的人。
2.他们是有眼光的人-圣经内「先知」第一个名称是「先见」,指出他们不但比常人看得远(远见),也比平常人看得深(内见),他们能看得远大,是因为他们能看得深透。
3.他们是勇敢的人-他们的兴起是为对付国家当时的罪恶,故他们有视死如归之勇敢,他们勇敢不妥协全因他们知道神的信息是绝对的。
4.他们是依靠神的人-他们知道他们服事神的能力不是靠己而是靠神而来(参耶17:7;亚4:8)。他们不怕一切反对,乃基于他们一举一动皆在神的管治下。
5.他们是孤单的人-因他们的工作、态度与立场使他们被孤立起来。他们不妥协的态度使他们失去朋友,甚至是他们所至爱的,然而神的同在乃是他们的安慰。
6.他们是受迫害的人-先知们都是不受人所欢迎的。他们不但不受人尊敬,反受人攻击、迫害;主耶稣与司提反也为他们作证(参太5:12;徒7:52),但他们却是神所爱的人。
C、先知书的职分
先知被称为以色列的眼、以色列的头(赛29:10),是因他们有特别的职务及使命。
1.他们是神的代言人-先知不单是传预言的人(Foreteller),也是传神言之人(Forthteller),他们是神的器皿,代神出口,是神的传达人。
2.他们是神的见证人-先知是神的见证人,他们藉着口传或笔述宣证神的存在、公义及对世人之要求。
3.他们是神的注释人-先知们把神的旨意,无论是有关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事忠实宣告或小心释明,所以他们是神言的注释家。
4.他们是神的中间人-先知乃传神恩约的中保(注5) ,神的恩约分咒诅与祝福二方面(参申28:1-14指祝福,申28:15-68指咒诅),顺服神将蒙福,悖逆神将受审判,这是先知书的中心信息,亦是全部圣经的枢纽信息。
D、先知书的简史
旧约主要的圣职有三:
1.祭司-人之代表,把人的需要带到神面前;
2.君王-神的代表,把神的管理实施于地;
3.先知-神的代言,把神的心意向人宣告或释明。
先知是神所特别兴起之人,为要对付某时代之罪恶,他们是乱世时代的英雄、乱世的警钟,神借他们的口(生命)传达自己的意旨,或藉预言,或警告,或劝戒,或斥责,使世人得闻警号,就该警惕,或作警戒。当国家守神律法时往往不见先知出现,当国家衰落时,先知相继兴起为神代言,国势越荏弱时,也是先知工作最紧张时期(智慧书是国中全盛时代之杰作,先知书为国中最衰微时之产品,成为一强烈之对比)。
在以色列国史中,先知的工作是最重要的。摩西身为以色列最伟大的先知(申34:10),向百姓说出他的愿望:「惟愿所有耶和华的百姓都是先知」(民11:29;原译),可见先知的工作何等重大与荣耀。在旧约,先知的工作可分为五各时期(注6) 。
1.摩西前的时期
先知的预言始于伊甸园(创3:15);以诺曾预言主之再来(犹14);挪亚曾预言洪水和他子孙的结果(来11:7;彼后2:5);亚伯拉罕被神称为先知(创20:7);约伯也被列为先知(太23:31,35);雅各曾预言十二支派将来的境遇(创49);约瑟的梦也是预言性(创37:5-10);这时期的预言均是预示未来,是为预言的「胚胎时期」。
2.从摩西到撒母耳(出埃及至士师时期)
摩西为神特别兴起之先知(民12:6;申18:15)。自他起始,预言增添了新的观念。他的预言多是(非全部)教训性的;以后的先知都是他的门人和他预言的注释者。
士师时代的士师虽无先知之名,却有先知之实(士6:8),但底波拉(士4:4)及撒母耳(撒上3:20),却被称为先知,那时神的言语较为稀少(撒上3:1)。
3.从撒母耳到口传先知(口传先知时期)
自撒母耳后诸大先知相继而兴,是为先知时代;连悖逆神的扫罗也曾当起先知来(撒上19:24)。
撒母耳是先知学校的创办人。在拉玛、伯特利、基比亚、基列加、耶利哥等地皆有这样训练的场所。这时期之先知如以利亚、以利沙等多为口传先知,鲜有著作先知出现。
4.著书先知时期
著书先知起初预示口传先知,直斥当时社会国家之垢病,后来把他们的信息记录下来,不但警戒当时,亦感化后世,这时期的先知至玛拉基止,称为「著作先知时期」。
5.旧约完成至施洗约翰(两约时期)
自旧约编成后到新约时代的施洗约翰,共约四百年之久无先知出现,犹太史也称玛拉基为旧约最后一名先知(玛喀比上4:46;9:27;14:41);及至耶稣时代,施洗约翰兴起,冲破数百年之沉寂,成为新约时代最伟大之先知(太11:11)。
附:6.新约时代之先知
旧约预言,在弥赛亚的时代预言复现(参珥2:28-29;玛4:5-6)。主耶稣为旷古最伟大之先知(太13:57;21:11, 46;路7:16;13:33;约4:19;19:17);也是旧约预言最大之先知(申18:15-19)。此后新约先知纷纷兴起,神在教会中也放置他的代言人(林前12:28;弗4:8-11);这是神给当时教会特殊的恩赐,如旧约时代般,至新正典成立后,先知的恩赐也停止了(参林前13:8-10)(注7) 。
E、先知的预言
先知主要的信息虽是以当时之对象为准,然而信息内多有预言的成分;预言乃神是天地惟一真神的明证(参民23:19;赛41:21-24;43:8-13;44:6-8;45:21-23;46:9-10;48:3-5);故此,顾名思义,「先知」字必包括预言的宣告。预言的性质有下面数点:
1.预言是神预定的言语(赛41:21-23)
2.预言是圣灵感动的话(彼后1:21)
3.预言是言语的神迹(赛45:11-12)。
4.预言是神权能的彰显(赛45:21-25)。
5.预言是以救恩为中心与目的(赛43:11-14)。
6.预言是神话语的明证(赛46:10)。
7.预言是神存在的确据(赛44:6-8)。
三、先知与历史
A、先知与本国史
先知书是以色列国的历史文物,先知的事迹在以色列国史内发生,兹把先知放在以色列国史内以备参考:


B、先知与本国及世界大事
先知是历史时代的人物,当时在国内外均动荡不安,若把先知与本国或国外的大事连在一起,对先知的背景有更密切的认识,兹藉表述于下(亚述盛兴时起):
|
B.C. |
本国或世界大事 |
先 知 |
|
732 |
亚兰(叙利亚)亡 |
约拿、何西阿、阿摩司、以赛亚 |
|
722 |
北国(以色列)亡 |
以赛亚、弥迦 |
|
622 |
约西亚宗教改革 |
耶利米、西番雅 |
|
612 |
亚述亡 |
耶利米、那鸿、哈巴谷 |
|
606 |
尼布甲尼撒首犯耶京 |
耶利米、但以理 |
|
597 |
尼布甲尼撒二侵耶京 |
以西结、但以理 |
|
586 |
尼布甲尼撒三侵耶京(南国亡) |
以西结、但以理 |
|
539 |
巴比伦亡 |
但以理 |
|
536 |
古列谕准 |
但以理 |
|
516 |
圣殿重建完成 |
哈该、撒迦利亚 |
|
445 |
尼希米「归回」 |
玛拉基 |
四、按组综览
A、大先知书
|
|
作
者 |
日
期 |
地
点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钥
意 |
|
以
赛
亚
书 |
以
赛
亚 |
680
B.C. |
耶
路
撒
冷 |
责备以色列的弊病乃离弃真神、崇拜偶像;并预言将来神的眷顾。 |
以
色
列
的
拯
救 |
1: 3
或
1:18
或
53: 5 |
救
恩 |
|
耶
利
米
书 |
耶
利
米 |
620-
560
B.C. |
耶
路大
撒部
冷分 |
主要指出犹大拜偶像的罪行,若不悔改,必招惹神的审判。 |
以
色
列
之
败
亡 |
2: 13 |
审
判 |
|
耶
利
米
哀
歌 |
耶
利
米
|
586-
585
B.C. |
耶
路
撒
冷 |
哀悼耶路撒冷遭神管教之痛苦,藉此向 神求赦免及复原之恩。 |
以
色
列
之
受
罚 |
2: 11 |
哀
鸣 |
|
以
西
结
书 |
以
西
结 |
593-570
B.C. |
巴
比
伦 |
指出以色列败亡之因与预言将来之复兴。 |
以来
色的
列复
将兴 |
43: 2 |
荣
耀 |
|
但
以
理
书 |
但
以
理 |
606-
536
B.C. |
巴
比
伦 |
指出外邦国度之兴衰与神国之建立。 |
以荣
色耀
列国
之度 |
2: 44 |
国
度 |
B、小先知书
1.第一组:亚述盛兴时代
|
|
作
者 |
日
期 |
地
点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钥
意 |
|
何
西
阿
书 |
何
西
阿 |
710
B.C. |
撒耶
玛路
利撒
亚冷
与 |
指出以色列如淫妇背弃神,但神却以慈绳爱索把他们牵引回来。 |
破
裂
的
爱
情 |
11:8 |
爱
情 |
|
约
珥
书 |
约
珥 |
830
B.C. |
耶
路
撒
冷 |
因着蝗灾指出耶和华审判日子的性质与意义,藉此劝诫百姓悔改。 |
耶
和
华
的
日子 |
1:15 |
受
罚 |
|
阿
摩
司
书 |
阿
摩
司 |
755
B.C. |
提
哥
亚 |
指出国内的不公义,道德的腐败,与宗教的死沉必招惹神的审判。 |
预主
备
迎
见 |
4:12 |
迎
见 |
|
俄
巴
底
亚
书 |
俄
巴
底
亚 |
845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以东的罪行必招惹神的审判,藉此安慰受害之百姓。 |
以
东
的
灭
亡 |
1:21 |
报
仇 |
|
约
拿
书 |
约
拿 |
750
B.C. |
尼
尼
微 |
指出神对外邦人之恩慈,以色列人在此的失败,及需有之态度。 |
尼
尼
微
的
悔
改 |
1:2
或
4:2 |
使
命 |
|
弥
迦
书 |
弥
迦 |
700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在道德、宗教、及政治黑暗的国家中何谓真正的「属灵人」。 |
以
色
列
的
真
宗
教 |
6:8 |
公
义 |
|
那
鸿
书 |
那
鸿 |
610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神将来审判尼尼微的原因与公义,藉此安慰在亚述阴影下之百姓。 |
尼
尼
微
的
灭
亡 |
1:2
|
报
仇 |
2.第二组:巴比伦盛兴时代
3.第三组:波斯盛兴时代
|
|
作
者 |
日
期 |
地
点 |
目 的 |
主 旨 |
钥
节 |
钥
意 |
|
第
二
组 |
哈
巴
谷
书 |
哈
巴
谷
|
605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神为何使用巴比伦作审判犹大之工具及其结局,藉此安慰在巴比伦阴影下之百姓。 |
巴比伦
的
灭亡 |
2:4 |
考
验 |
|
|
西
番
雅
书 |
西
番
雅
|
625
B.C. |
耶
路
撒
冷 |
因着国家的败坏,指出神忿怒审判日子的性质与意义,藉此劝诫百姓悔改。 |
神忿怒
的
日子 |
2:3
或
3:2 |
定
罪 |
|
|
哈
该
书 |
哈
该
|
520
B.C.
|
耶
路
撒
冷 |
鼓励归回的余民努力复工,继成建造圣殿。 |
重建
圣殿 |
1:4 |
复
建 |
|
第
三
组 |
撒
迦
利
亚
书 |
撒
迦
利
亚
|
475
B.C. |
耶
路
撒
冷 |
鼓励继成圣殿,以成为将来弥赛亚国度之中心。 |
重建
圣民 |
14:9
或
14:
16 |
复
建 |
|
|
玛
拉
基
书 |
玛
拉
基
|
425
B.C. |
耶
路
撒
冷 |
指出国家宗教生活之失败及必须及早悔改,因神的审判将临。 |
以色列
的堕落 |
2:17 |
诡
诈 |
五、按组释义
A、大先知书
1.以赛亚书
作者:以赛亚(注8) (犹太法典「他勒目」Baba Bathra 15a声言「希西家文士写成《ktb》以赛亚书」,但「写」字可解作编辑或出版)(注9) 。
日期:680B.C.。
地点:耶路撒冷。
目的:责备以色列的弊病乃离弃神,崇拜偶像;并预言将来神的眷顾。
主旨:以色列的拯救。
历史背景:
以赛亚(意:耶和华的救恩)本是皇室之后,出身显贵,长于耶路撒冷,在京师(尤其在皇宫内)作先知(有说他任国中首相),历四王(乌西亚、约坦、亚哈斯、希西家)秉政的年日凡六十多年。他已婚,其妻亦是先知,有二子(7:3;8:3),据犹太传说他在玛拿西暴虐无道时躲在桑树内,但遭玛拿西连树锯断殉道而死(参来11:37),若遗传属实,他享寿九十至一百二十岁。
以赛亚是神在犹太国黑暗时期(约坦、亚哈斯)所兴起的先知;他的工作对希西家大有影响,亦曾协助他改革国家之宗教生活。他曾著有各样默示书多卷,但早已失传(代下26:22;32:32)。
当时亚述兴盛,埃及渐弱;在南国有二大政党,一党主张联络亚述,一党主张与埃及同盟。以赛亚居介其中,力劝人民信靠万军之神,不要倚靠一切属人的援助。
以赛亚大部分预言著于国家两大危急之时;一是在亚哈斯时代,是时北国以色列与叙利亚同盟,欲侵犹大;另一于希西家在位时,亚述大军入侵。在两次国家极危急时以赛亚均释放极宝贵的信息,唤醒人民信靠真神。
在希西家病愈后,有一次他在巴比伦使者前炫耀国中的财富,以己之成就自骄,失去见证神医治之机会;以赛亚因此看到神将来假巴比伦手惩罚他们(39:6-7),故由40-66章转为释放安慰的信息。
以赛亚蒙召时为乌西雅驾崩年。当乌西雅登位时,北国的耶罗波安二世已作王十五年(还有廿六年)。在他管治下,北国国势到达高峰时期,南国在乌西雅下也享有国泰升平;但二国均同在强盛时积蓄祸患,虽经神的仆人众先知如约拿、阿摩司、何西阿(对北国)、以赛亚、弥迦(对南国)诸多警戒,但二国反渐趋败亡之边缘。
亚述在普勒之统领下国势日盛,野心勃勃,扩张势力,迫近北国。当时北国之比加与叙利亚之利汛联盟抵御,并邀南国之亚哈斯结盟抵抗,然而亚哈斯不但不参预同盟,反倒转向亚述大献殷勤,自愿献贡,结果北国与叙利亚之联军南下犹大境。那时亚哈斯大为震惊,以赛亚力劝他靠神不要靠人,并以「童女怀孕」之预言引证神的同在,惟亚哈斯不肯受劝,而致南国因此成为亚述之傀儡国。
亚述再度挥军犯境,于732B.C.先灭叙利亚,十年后再灭北国以色列,犹大的处境岌岌可危。是时希西家在位,他不听以赛亚之忠谏而与埃及结盟反叛亚述。亚述王西拿基立于是在701B.C.临到耶京向希西家骂阵,埃及却没有如约赶来助战;希西家经以赛亚的忠劝在神面前认罪悔改,结果一夜之间亚述十八万五千人被神灭除,此后犹大得享太平百余年。
由此可见以赛亚任先知时,国事方面内讧外患,政权纷淆;道德方面腐败无羁,不堪言状;宗教方面敬虔真义,荡然无存。以赛亚之蒙召,是应时代之需,然于此时为先知,难上加难;如此看以赛亚一生之忠耿更使人钦佩。
大纲:
|
一、责备(1-35)(朝向被掳言)
A、责备犹大的信息=1-12
B、责备列国的信息=13-23
C、责备犹大的信息=24-35
1. 预言犹太之将来=24-27
2. 警告犹大之现在=28-35
二、历史(36-39)(被掳与被掳之因)
A、在亚述阴影下(北国被灭后的危机)=36-37
B、在巴比伦阴影下(南国被掳前的先兆)=38-39
三、安慰(40-66)(朝向被掳后言)
A、归回的应许=40-48
B、拯救的应许=49-57
C、复兴的应许=58-66 |
图析:
|
责备 |
历史 |
安慰 |
|
1-35 |
36-39 |
40-66 |
|
责备犹大 |
责备列邦 |
责备犹大 |
亚述 |
巴比伦 |
归应
回许
的 |
拯应
救许
的 |
复应
兴许
的 |
|
全犹
书大
大国纲遭
:审 |
责
备
警
诫
与 |
十
一
国
遭
宣 |
预
言
犹
大
之 |
警
告
犹
大
之 |
被亚述围攻与解救 |
向巴比伦自骄与遭罚 |
神是以色列人的救主 |
神是外邦人的救主 |
神是以色列人的荣耀 |
|
判 |
预
言 |
判 |
将
来 |
现
在 |
希之
西危
家 |
希之
西求
家 |
希之
西病
家 |
希之
西愚
家 |
以之
色归
列回 |
弥之
赛来
亚临 |
将荣
来耀
之 |
|
1-6 |
7-12 |
13
- |
24-27 |
28-35 |
36 |
37 |
38 |
39 |
40
- |
49
- |
58
- |
|
1-12 |
23 |
24-35 |
36-37 |
38-39 |
48 |
57 |
66 |
|
信息 |
过渡历史 |
预言 |
|
向着被掳言 |
被掳之因 |
向被掳后言 |
摘要:
本书的结构明显地可分为数段:按日期言,可分为七段:
|
段 落 |
日 期 |
|
1-6 |
乌西雅末年 |
740-739B.C. |
|
7-12 |
亚哈斯年间 |
735-715B.C. |
|
13-23 |
亚述入侵前不同时期 |
710B.C.前 |
|
24-35 |
希西家病前 |
712B.C.前 |
|
36-37 |
亚述入侵时 |
701 B.C. |
|
38-39 |
希西家病时 |
712B.C. |
|
40-66 |
希西家病后至玛拿西年间 |
712-680B.C. |
按题材言,本书则可分为三大段:(1)责备(Condemnation)(1-35章)-此段专论宣判犹大国(1-12章)及列邦国之罪行(13-23章),复论犹大国受判后之将来;(2)历史插曲(Historical Interlude)(36-39章)-此段专论犹大国之兴衰;先论犹大国在危急时依靠神之复兴(36-37章),次论犹大国在复兴后依靠自己衰落之远因(38-39章); (3)安慰(Comfort)(40-66章)-此段论犹大国被掳后蒙神眷顾归回后之祝福。
一、责备(1-35章)
本书开头把全书之大纲(Synopsis)作一简扼介绍(1-5章),而以作者蒙召的经验为结束(6章);其实本书正式的开始亦可以作者的蒙召为首(6章)(注10)。
本书展开后是一幕法庭森严之景象,神为原告,犹大国为被告,先知为律师,天地为证人。作者描述神呼天唤地(1:1-23)为他作证,严控犹大人的顽梗悖逆,也宣告他们的判决(1:24-31)。
继后作者蒙默示预言犹大将来光明之前途。在首章他们虽被判决,然而在第2章他们得蒙赎回,比前更美。跟着作者再数算犹大国之罪行(3:1-4:1),及再预言犹大之污秽在将来得洁净后之荣美(4:2-5:34)。
第1章至第5章可说是全书之总纲:「宣判、责打、归回」,因此本书正式可以第6章为始。在此章内,作者引述自己蒙召的经验(6:1-8)。在他未传道之先,神早声明世人愚蒙顽梗不肯听谏或悔改的了(6:9-13)。
蒙召后,作者正式的事奉在第7章开始。那是一段国家危亡的时期(7:1-9)(参「历史背景」),然而以赛亚勇政向王作见证,并以「童女怀孕」之大神迹为记号(兆头),预言神的拯救(7:10-25),并宣告北国与叙利亚联军之灭亡(8章)。跟着作者显露神拯救者之身分(9章),及预告侵略他们者之结局(10章)。这拯救者原来是大卫之后裔,他以公义管理全地,使全地一片祥和之景色(11章)。神的选民看到神如此的救恩,怎能不向神唱赞美的歌声呢?(12章)
由13章到23章,作者专论外邦国要受的审判,那是1)巴比伦(13:1-14:23;21:1-10); 2)亚述(14:24-27); 3)非利士(14:28-32); 4)摩押(15-16章); 5)大马色(17章); 6)古实(18章); 7)埃及(19-20章); 8)度玛(21:11-12); 9)亚拉伯 (21:13-17); 10)耶路撒冷(22章); 11)推罗(23章)。
责罚列国后,作者预言犹大之将来(24-27章)。此段之异象与启示录的内容相若,故被称为「以赛亚的启示录」。这段之中心论选民国在悲观中之乐观,因神必作他们的救主;因着他们将来之苦难,作者警告他们目前之罪行,若不悔改,其祸更甚(28-35章);然而在祸中作者乃宣告他们将来救赎主之来临(32章)与救赎(35章)之喜乐。
二、历史(36-39章)
本书之中段为一历史插曲(36-39章)。首两章为希西家在位时(701B.C),耶京受围攻得神解救的历史(36-37章);后两章为希西家病危时(712B.C.)蒙神医治及病愈后向巴比伦显愚昧之故事。按年代论,38-39章应在36-37章前,惟因36-37章之背景是亚述,而1-35章的背景也是亚述,但40-66章的背景是巴比伦,38-39章的背景也是巴比伦,因此作者故意调换年代,以显其主题之一贯,兹简表析述:
|
时 |
亚 述 阴 影 下 |
巴 比 伦 阴 影 下 |
|
章 |
1-35 |
36-37 |
38-39 |
40-66 |
|
年 |
740-712B.C. |
701B.C |
712B.C |
712-680B.C |
|
题 |
倚靠人不靠神 |
亚述入侵 |
希西家病后之骄 |
解释因骄而被掳 |
此两段历史事实显出二个强烈对比:(1)36-37章指出希西家谦卑的信靠神; (2)38-39章指出希西家之自骄信靠己,自此犹大便在巴比伦之阴影下生存,直至被它灭亡止。
三、安慰(40-66章)
本书最后一段(40-66章)为一极美丽之诗歌,共廿七章分三大段,每段九章,而每段均以「恶人必不能得平安」为结束。此段作者透过被掳后之情形,释放神是安慰者之信息,预言选民国将来之归回及要受之祝福。
首段(40-48章)预言选民国得平安之原因,这是因为神恩爱的怜悯,神拯救的佳音必从旷野出来(40章),完成拯救者是神兴起之仆人(41-42章),神必以他的灵扶持他(42:1),而他所施行的拯救必使全地蒙福(43章),因他是受天上独一无二真神所差派(44-45章),一切偶像或偶像国终必败落(46-48章)。
次段(49-57章)专论这拯救者-神的仆人-之工作及工作的果效。作者先论「神的仆人」的使命(49章),他之来临是因选民国在作「神的仆人」此点失败了(50章)。作者向选民呼叫,要听神仆之言(51-52章),因这神仆是义仆,为人受死(53章),作者继向选民呼唤,要他们扬声歌唱,因神仆要成就的救恩已完成了(54章),而且这救恩不用代价便可得着(55章),因此蒙赎的人必须「行事为人」与蒙「救」的恩相称,在各样事上表明是得救的人(56-57章)。
末段(58-66章)继论得救恩者之真行为(58章),及公平待人的生活(59章),因为「真光」已来到,他们要「兴起发光」,使全地上都能得见真光,接受真光(60章)。神的仆人就是真光,被神的灵膏立,把好信息传给谦卑的人(61章),及为神的选民施拯救(62章),却仇敌(63章),作者在此加上自己的祷愿,愿神仆裂天而降,为神的百姓伸冤,施怜悯(64章)。神的仆人在诉苦,无人肯听他的呼求,无人肯寻求他的面,但他必为世人造新天新地,建立禧年国度,使人晓得他是听祷告的神(65:24)(65章)。最后作者以神的自语劝勉百姓,天地皆是他所创的,锡安是他所喜悦的,他必眷顾、拯救、报应仇敌,使地上万族得见他的荣耀(66章)。
* * * * * *
以赛亚名意「神的救恩」,他是先知中的先知,他的书是旧约的福音书,是「旧约的罗马书」,救恩出自他的义仆,那是弥赛亚,为人存心卑微,以致于死,成全救恩,建立国度,使地上万族能尝救恩的果子,在他的国度内得享永福。
以赛亚书附图
图一、以赛亚书中的基督生平
|
基督生平 |
以赛亚书 |
|
谱 系
诞 生
名 字
被灵充满
工 作
温 柔
受 死
复 活
再 临
作 王 |
11:1
7:14; 9:6-7; 11:1
7:14;9:6;8:8;32:1;42:1
11:2;42:1;61:1-3
11:3-4;61:1-3;35:5-6;50:5-6
42:1-4
52:13-53:12;59:20
25:8
63:1-6;64:1
2:2-4;11:3-16;32:1;33:17-24;
65:12-19 |
图二、新约中的以赛亚书
新约引用以赛亚书较旧约其他书卷为多,而以赛亚书也是最多新约人物所引用之一卷:
|
新 约 |
以 赛 亚 |
|
人 物 |
经 文 |
|
|
马太(福音) |
4:14-16
8:17
12:17-21 |
9:1-2
53:4
42:1-4 |
|
马可(福音) |
15:28 |
53:12 |
|
路加(福音) |
22:37 |
53:12 |
|
(使徒行传) |
8:32-33 |
53:7-8 |
|
约翰(福音) |
12:38-41 |
53:1
6:9-10 |
|
施洗约翰 |
约 1:23 |
40:3 |
|
耶稣 |
路 4:16-21 |
61:1-2 |
|
彼得(前书) |
2:22-25 |
53:5-6 |
|
埃提阿伯太监 |
徒8:28 |
53:7-8 |
|
保罗 |
徒28:25-27 |
6:9-10
10:22-23
11:5
1:9 |
|
(罗马书) |
9:27,29
19:16,20
15:12 |
53:1
65:1
11:10 |
2.耶利米书
作者:耶利米(本书大部分乃耶利米手笔,其余是他口传给其文书巴录代书)
日期:620-560B.C.(从下笔至收笔)。
地点:耶路撒冷(主要在耶城,其他在埃及和巴比伦)。
目的:主要指出犹大拜偶像的罪行,若不悔改必招惹神的审判。
主旨:以色列之败亡。
历史背景:
耶利米约生于犹大恶王玛拿西之时代,是大祭司族之后。那是国中最黑暗之时期,可能其父母寄望于他在黑暗的时代里把神的信息释放出来,故名他为「耶利米」,意「神必掷出」或「神必建立」;或许他的父母预料自己国家因罪恶满盈必被掷到被掳之地去。
耶利米在约西亚在位第十三年蒙召 (626B.C.)。当年是亚述最后国王亚述巴尼波(Asshurbanipal)逝世的一年;自他死后,亚述从此一蹶不振,数年后(612B.C.)便亡于新兴的巴比伦手中。
约西亚原是敬畏神的贤君,自接玛拿西登基后,力励精图治,在位十八年后(612B.C.)(亦即耶利米蒙召后五年),命大祭司希勒家(耶利米之父)修葺颓破之圣殿,希勒家在废垣中找到律法书;约西亚以此训导全国,结果扫除玛拿西所建立之邱坛偶像,举国复兴过来(参王下22-23章)。
约西亚在位三十一年时(609B.C.,年三十九岁),他不听先知之忠谏,在米吉多抵挡帮助亚述(中文错译为「攻击」;王下23:29)复国的埃及王尼哥,结果反被尼哥所杀。尼哥乘胜攻击犹大,把登位仅三月约西亚之二子约哈斯掳至埃京去。其兄约雅敬被尼哥立为犹大王,犹大便成为埃及之傀儡国。此后(约西亚死后,约哈斯被掳),国内拜偶之风死灰复燃,亲埃及之政治团体也起来攻击耶利米。一次耶利米在圣殿前直斥崇偶之愚昧(著名之「圣殿讲道」7-10章),结果他差点儿陷在攻击者之手中。后来他藉巴录的口把神的话语传给当时的政要,也藉着巴录之笔把以前神的信息记录下来(即从蒙召后至约雅敬在位第四年止所传之信息),呈给约雅敬,但约雅敬却当众撕毁并焚烧其书卷(耶36:23),耶利米只得命巴录重书一份他的预言,并附以其他信息(耶36:32),是为本书主要的骨干。
是时巴比伦败埃及于迦基密斯(Carchemish)(605B.C.),犹大国(约雅敬)便变为巴比伦之傀儡国。598B.C.时,约雅敬反叛巴比伦,巴王尼布甲尼撒以大军围攻耶京报复,约雅敬莫名其妙死去(可能是军变;参耶22:18-19),其子约雅斤刚继位三月,巴王把他与其余的一万精锐青年及国内技工掳到巴比伦去。巴王立约西亚幼子,即约雅斤之叔西底家为王。当西底家任政时,耶利米曾劝国王顺服巴比伦乃神管教之工具(参耶21,27,29,34,38),惟西底家不肯顺服,并以叛徒之名把耶利米囚于皇狱中。588B.C,埃及新王何弗拉(耶44:30)与西底家结盟反叛巴比伦,结果在586B.C.巴国大军临到耶京,经十八月之苦战耶京终于陷落,西底家也被处死。
城破国亡后,巴王特别恩待耶利米(因他曾劝西底家顺服巴比伦),让他选择去(巴比伦)或留(在耶京,参耶40:4)。耶利米决定留在余民当中工作。巴王划犹大为巴国一省,又立基大利为省长。基大利被暗杀后,耶利米被约哈难强带到埃及去(参耶42-43章)。此后耶利米续在埃及的犹大余民中事奉神(考古学者在埃及之「以勒芬丁」[Elephantine]曾掘出有耶利米之祷文;44:17-19),传说他死在埃及地,据教父特土良及耶柔米所记,耶利米在埃及地的答比匿(参43:8)遭人用石头打死;但犹太传说在568B.C.埃及被巴比伦灭后;耶利米及巴录被带到巴京居住(参列王纪释义部分),在那里著列王纪及可能编成耶利米书(试将王下24:18-25:30与耶52章比较)。(注11)
大纲
|
一、耶利米的蒙召(1)
二、警诫犹大的预言(2-33)
A. 在约西亚与约雅敬时代的信息=2-20
B. 在国亡前不同时代的信息=21-33
三、历史插段(34-45)(国亡前后情形的叙述)
A. 国亡前的情形=34-39
B. 国亡后的情形=40-44
C. 巴录的授权代笔=45
四、警诫列国的预言(46-51)
五、历史插段(52)(国亡情形的复述) |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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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耶利米的蒙召(1)
二、警诫犹大的预言(2-33)
三、历史插段(34-44) |
一、巴录的「蒙召」(45)
二、警诫列国的预言(46-51)
三、历史插段(52) |
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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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事 |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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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4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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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的蒙召(从耶和华受权) |
警诫犹大的预言 |
历史插段(记述) |
巴录的「蒙召」(从耶利米受权) |
警诫列国的预言 |
历史插段(复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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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的身 |
耶利米的蒙 |
在约西亚时 |
在国亡前不 |
国亡前的情形 |
国亡后的情形 |
巴录的愁苦 |
巴录的安慰 |
十国遭宣判 |
耶路撒冷的 |
约雅斤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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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
召 |
代与约雅敬时代的信息 |
同时代的信息 |
首都被围
34-
38 |
国家被灭
39 |
官长基大利的事迹
40-
41 |
军长约哈难的事迹42 |
先知耶利米的事迹
43-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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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亡 |
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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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1下 |
2-20 |
21-33 |
34-39 |
40-44 |
45上 |
45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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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上 |
52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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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33 |
34-44 |
45 |
46-51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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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 |
巴录 |
摘要 :
耶利米为一本在不同时期与地点中所书成之作品。作者为先知时,北国早已灭亡,而南国仍不醒悟,离道叛教,因此他是活在犹大国急速向灭亡直奔的时局,差不多只有他自己一人如中流砥柱,藉着讲道挽回叛道的狂潮,这是先知书「责备」方面的性质。他把自己心血的作品献给皇廷,那种强烈爱国的热忱与大无畏之勇敢使人振奋,但他的的热忱引起举国的仇恨与逼迫,他的性情大受刺激,愈发为耶路撒冷心痛流泪,号为「流泪先知」。
但耶利米的书不是悲观与失望。在许多方面他预言以色列必复国,神的国度必再建立;神与以色列民另立新约(耶31章),眷顾他们,拯救他们。他也看到在被掳刑罚之外有公义的枝子生出,成为公义的王(耶23章),把分散在各地抛来抛去的百姓招聚回来,赐给他们认识他的心(耶24章),将属神的尊荣归回他们(耶30章),这是先知书「安慰」方面的性质。
本书可分为五段,首段作者自述蒙召的经验(1章),目的指出日后传神信息之权柄;次段作者记述在不同时代所传警诫犹大国的信息(2-33章);三段乃历史插段,作者叙述当时国都被围攻及攻陷之史事(34-44章);末段乃本书之附录(45-52章),是巴录从耶利米口述后之手笔。附录的格式及组构与前部分相仿,前后相应,可分为三小段:(1)巴录的「蒙召」(45章)-此段论巴录得耶利米之权录成本书; (2)论列国遭审判之预言(46-51章)-此段指出在神的计划中,列国与以色列国的关系决定他们存亡之因素; (3)历史插段(52章)-此段复述国都毁亡时之史迹,旨在指出列邦之手段,真神之公义;其格式与前段皆同。
一、耶利米的蒙召(1章)
本书开启记耶利米之身世与其蒙召之经过;神以三次之呼召唤醒耶利米为「列国的先知」(在国内及在国外),耶利米因惧怕作先知任重道远之职责,故诸多推辞,然而神以异象及应许坚固他的蒙召(1章)。
二、警诫犹大的预言(2-33章)
此后耶利米在国中事奉,把神给他的信息释放出来,耿耿忠心,谆谆劝告,泣涕悲痛,苦口婆心,斥责会众之罪恶,预言将来之灾祸;或设比喻,或直言斥责。作者首记在约西亚与约雅敬时代所传之十篇信息(2-20章),每篇极其精僻,总题是指出罪召惹神的审判,兹表述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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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文 |
信 息 |
主 题 |
中 心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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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3: 5 |
第一篇 |
2: 13或2: 17 |
以色列之忘恩负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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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6: 30 |
二 |
3: 12 |
神慈声呼唤归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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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
三 |
7: 3-4或7: 7 |
真正的敬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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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
四 |
11: 3 |
破坏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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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五 |
13: 9 |
骄傲是败坏之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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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 |
六 |
15: 1 |
神定意施审判(或)代祷之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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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17: 18 |
七 |
16: 17-18;
16: 12-13 |
无法逃避的审判(或)加倍的罪,加倍的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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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9-27 |
八 |
17: 22 |
当以安息日为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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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九 |
18: 4或18: 6 |
神管教以色列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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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 |
十 |
19: 10 |
耶路撒冷必被毁灭 |
21-33章乃耶利米在国亡前不同时代之讲道记录,这段可算是卷二;卷二多半在西底家朝代时所释放的信息,时间极接近耶路撒冷灭亡之日子,一些更是巴比伦大军围攻圣城时所传的;总题是耶路撒冷的被亡是应得的审判,兹将每篇的信息表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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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
信 息 |
主 题 |
中 心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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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第一篇 |
21:7 |
耶路撒冷必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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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二 |
22:6-9 |
数算犹大皇室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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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8 |
三 |
23:2 |
斥责虚假之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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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9-40 |
四 |
23:15,39 |
斥责虚假之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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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五 |
24:6 |
两筐无花果树之比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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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六 |
25:29 |
斥责犹大与万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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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七 |
26:6 |
圣城必被毁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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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8 |
八 |
27:17 |
服事巴比伦(或)顺服神管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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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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