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吸引力

2014-12-10 08:33 浏览量: 1282 作者: 简明瑞 来源: 网络
摘要:  “吸引力”是指一种使人倾心留恋而无法抗拒的魅力,我们常用“飞蛾扑火”来形容某种致命的吸引力,而“色诱”就是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因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就是“淫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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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引力”是指一种使人倾心留恋而无法抗拒的魅力,我们常用“飞蛾扑火”来形容某种致命的吸引力,而“色诱”就是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因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就是“淫乱”,在十诫里,神将“不可奸淫”列为第七诫。

  在《箴言》里,“远避淫妇”的教训也接二连三地提及,作者不厌其烦地劝导青年人要远避淫妇的诱惑(箴二10-19、五、六20-35、七)。这“诱惑”就是一种欺骗,用伎俩引诱、“迷惑”人的心智,使之无法弄清楚,如同利用钓鱼的饵,引鱼上钩。

  一.致命的原因

  1.愚蒙无知

  我曾在我房屋的窗户内,从我窗棂之间往外观看:见愚蒙人内,少年人中,分明有一个无知的少年人(箴七6-7)。 作者详述他曾目击一个少年人,怎样被一个淫妇引诱,陷入淫行当中,就是因他的愚蒙无知。

  “愚蒙人”就是不辨善恶的人,没有用头脑思考,没有经验,却是刚愎自用。所以他的“无知”、缺乏判断力,就是因他的愚蒙,这样的人是最容易被引诱。

  年轻、涉世未深、轻浮的人,这种人正是需要用智慧来装备自己。愚蒙人哪!你们要会悟灵明;愚昧人哪!你们当心里明白(箴八5)。你们愚蒙人,要舍弃愚蒙,就得存活,并要走光明的道(箴九6)。

  2.走近直往

  从街上经过,走近淫妇的巷口,直往通她家的路去(箴七8)。 走近乃是堕落的第一步。智者见祸会躲藏、见罪会逃避,但少年人却自投罗网(箴二十二3)。而直往乃是走近的结果,显明在这条道路上,已经毫无设防了。

  你所行的道要离她远,不可就近她的房门(箴五8)。不可行恶人的路,不要走坏人的道。要躲避,不可经过,要转身而去(箴四14-15)。不要好奇地去接近,或自以为是地认为不会越过界线,站立得稳不会跌倒(林前十12)。圣经里,只要谈到淫行,都是教导我们要逃避、要远避。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六18)。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二22)。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帖前四3-4)。

  3.在暗中行

  在黄昏,或晚上,或半夜,或黑暗之中(箴七9)。 少年人徘徊进入试探,地点(箴七8)与时间(箴七9)汇合起来,硬是把他推入试探之中。

  有人背弃光明,不认识光明的道,不住在光明的路上。杀人的黎明起来,杀害困苦穷乏人,夜间又作盗贼。奸夫等候黄昏,说:必无眼能见我,就把脸蒙蔽(伯二十四13-15)。黑夜是罪恶的温床,作奸犯科的人都爱在黑暗里行事。

  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约三20)。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弗五11-12)。我们行事为人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弗五8-10)。

  二.致命的诱惑

  1.以目送情

  约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给约瑟,说:“你与我同寝吧!”(创三十九7) 约瑟的主母眉目传情表达情意,用眼睛勾引他犯罪,想诱惑他掉进她的陷阱。他们满眼是淫色(原文是淫妇),止不住犯罪,引诱那心不坚固的人(彼后二14)。

  约伯曾与眼睛立约,绝不贪看女色,绝不用淫念的眼睛看女孩子(伯三十一1)。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太五28-29)。要克制眼目的情欲,非礼勿视,不可被她的电眼迷惑,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要转眼不看虚假,在神的道中生活(诗一一九37)。

  2.言语甜滑

  淫妇的嘴滴下蜂蜜,她的口比油更滑(箴五3)。 色诱之人的言语就是油嘴滑舌(箴二16),嘴滴下蜂蜜、口比油更滑(箴五3),舌头谄媚(箴六24,七5、21)。人就因此容易陷入迷惑、跌入其中。

  所以对男女之间的甜言蜜语、威逼利诱,务要谨慎警惕。正如包着糖衣的毒药,表面甜滑、内里苦毒,至终却苦似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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