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几件事

2014-04-10 08:46 浏览量: 2895 作者: zg3927 来源: 博客
摘要: 一、孝敬的实质。弗6:2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孝敬父母天经地义,人之常情,尤其在中国文化中,百善孝为先,源远流长。这项传统与圣经要求相似,有部分的合拍。不同之处是在内涵

  一、孝敬的实质。弗6:2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孝敬父母天经地义,人之常情,尤其在中国文化中,百善孝为先,源远流长。这项传统与圣经要求相似,有部分的合拍。不同之处是在内涵上,孝是对父母尽心奉养并顺从的意思,敬是尊敬、尊重,两个意思合在一起,就是孝敬。但是圣经原文,则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尊敬、尊重,没有孝的意思,显然是翻译时加进的。同样这个词,在其它经文里,都翻成尊敬、尊重。例如:约12:26 …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提前5:3 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彼前2:17 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只是提到父母时,才换为孝敬,大概是为了合乎国情。那么为什么要尊敬父母呢?理由跟我们的传统理解差不多,父母生养儿女,含辛茹苦,很不容易。它的引申意思是,父母的生养是恩典,要知恩图报,而神是创造、救赎我们的,也是恩典,也当知恩、感恩、报恩。尊敬父母,进而尊敬天父,这不仅是美德,更是美好的生命特质。不会在世尊敬父母,就不会灵里尊敬天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为何尊敬父母知道了,下面就是如何尊敬。尊敬要看父母地位比儿女高,父母当为首为先;儿女对父母态度要客气,不应高声,不能像对待同辈人或小辈人那样;非原则问题,一律礼让;儿女一般不和父母争辩讲理,照顾父母面子,多讲安慰、鼓励和亲情;照顾父母的衣食住行,儿女和父母的待遇,除了习惯等因素外,差距不能过大;儿女应拿出一定时间,陪伴父母休闲、聊天、一起吃饭等;在能力许可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父母的其它各项要求;在外人面前,也要尊荣自己的父母。尊敬与亲爱不同,后者主要是感情因素,前者除了感情,还要讲究尊卑、礼貌和规矩。不要以为尊敬都是做在外面的,都是口头的,神鉴察人心。尊敬父母里面,主要是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认识、理解、接受,恩不当做恩,认为理所应当,就是大逆不道了。顺从虽然不是尊敬的主要内容,但真有尊敬,必会带来相应的顺从,两者并不绝对排斥。或者说,对父母,主要不是顺从,而是尊敬,这个尊敬和对神的尊敬,又不相同,是有限和无限的关系。

  二、主里的前提。弗6:1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我们谈尊敬父母的问题,都是对信主的儿女而言。基督徒其实没有主外的伦理道德,这些道德规范都有属灵的意义,即代表儿女的属灵生命的状况。基督徒的好行为,若没有主里的原因,就不成其为基督徒了。在主里听从父母,是有条件的、有限的、相对的,我们毫不隐瞒这点。在主里,就是在主的话语里,在圣经规范里,而不是在人的意思里。如果父母是基督徒,他们能主动地遵行神的教导,他们的信主时间,经历经验都比儿女多,这时儿女多顺从父母,通常没错。如果父母不信主,或者灵里生命不如儿女,他们的要求可能常常不符合圣经教导,这时,儿女就要小心了。神比父母大,这是毋庸置疑的,原则上要听从神。但是对父母不要义正词严、势不两立的,真理应坚持,关系要维护。应该带着爱心,耐心细致地解释,解释不通的暂时放下,或者用其他温和的方式回避、迂回、婉转,尽量不发生正面冲突。

  现实生活中,很多的矛盾,很难分清谁是谁非,无论父母信主与否。凡是父母说的,合乎圣经教训,就应听从,不要管对方有无意识。除了重要的原则问题,一般问题,坚持看尊敬和关系,比事情的对错更重要。一些重要圣经原则的应用问题,可请教教会牧者,或其他有一定生命的属灵长者,切忌根据自己的意思乱解释。没有权威意见的,宁可放下,若为主忍耐谦让,靠主赐力量顺从父母,则是好的无比的。听从是指有具体行动,是出于对父母的尊敬,听从是外在的,尊重是内在的,两者在主里正确结合,是合神心意的。若听从跑到主外,意味着儿女顺从了人意和世俗,就可能是爱父母过于爱主了。那么会否,主内的听从,孝敬父母的实际效果,反不如不信的呢?就一般情形而言,是不会的,有些父母,神会感动他们的心,使他们逐渐接受、或靠近主;有些父母可能不理解,甚至激烈反对,这时,他们往往首先是敌对基督了,作儿女的应恒久忍耐,殷勤代祷,继续做光做盐,发挥生命的影响力。

  三、离开父母。可10:7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结婚后,儿女一般要离开父母,在中国文化里,却不以为然。传统观念认为,婚后与父母同住,可以互相照应,人多热乎,也有利于孝道。现代年轻人则注重自己的隐私,多数不愿和父母同住,除非有什么状况。这些观点都不合神的意思,神喜悦每个家庭,都能成为基督之家,都能独立地跟随神,依靠神。非此目的离开父母,仅在经济等方面的独立,成家立业,则没有属灵的意义。不过,有的年轻人,考虑到带孩子、住房方便等因素,愿意跟父母住在一起,常会因小失大,因为人在困难时,更容易学会坚心倚靠主。父母对没离开的儿女,通常仍看做是自己家里的孩子,儿媳或女婿,那只不过是多一个孩子,习惯上继续作他们的家长。除非不得已的因素,如父母有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自己有不能克服的困难等,一般不应放弃,尽早独立的机会,能离开的都要离开。

  人又要离开父母,又要孝敬父母,这似乎有点矛盾,但经上的教导不会有错的。看似矛盾,实则是协调的,离开是为独立,是为建立新的家庭,新家庭不断成长,稳固,它才会反过来,更有能力地照顾原生家庭。要帮助人,得自己先有力量,才能帮人更好,是一样的道理。没独立经营、操持家务的,就不了解家庭的真实需要,怎么帮也无从下手。如果连独立过日子的勇气和辛苦,都不敢面对,谈何孝敬父母、帮助别人呢。孝敬可不是给钱那么简单,对父母没有爱心和尊敬,肯定是不好的,但有心无能力,有心无知识,也很可怜。无论是灵里还是世上,想锻炼自己,婚后离开父母,客观效果肯定好。不要怕开始搞的一团糟,都是从上有老下有小过来的,习惯成自然。有人认为,可以尝试,合得来就可同住,合不来就不能勉强。道理不在此,原则应该是,应该同住的,合不来,要先从自己舍己做起;没有必要同住的,合得来也应分开。已经分开的,遇事可以根据情况,多回家和长辈商量。

  四、夫妻一体来孝敬。对父母的孝敬,多半是在儿女的婚姻里进行的,可是家庭矛盾,好多就产生于此,对策只能来自神的教导。很多人以为,婚后孝敬父母,各顾各家的比较实际,效率也高,其实大大错了。夫妻为一体,正常情况应该以一个身体,同时孝敬四位老人,这叫做一体的孝敬。一体是一个家的象征,一个新建立的家庭,要对两个原生家庭尽责,这是三个家庭之间,不同的利益体间的关系,而不是简单的个人之间关系。婚前儿女是在原生家庭中,孝敬父母,即同一家庭、同一利益体中不同成员间的关系。婚后比婚前复杂多了,但是依靠主,完全能做好,因它是出自神的设计,神必帮助。它的好处是,夫妻一同面对双方父母,公开透明,碰到问题,一起解决,解决不了,一起承担责任,夫妻共进退。这样可以避免,因夫妻分别联系、照顾各自家庭,而产生许多误解和矛盾。同时也让作父母的,逐渐习惯面对儿女自己的家,而不是儿女个人,面对个人会使孝敬走样,也易影响儿女的夫妻关系。

  五、对公婆、岳父母的孝敬。这是孝敬的重要内容,是婚姻关系的必备责任,也是女婿、儿媳的应尽义务。既然是一体的孝敬,夫妻就应当对双方父母一律尊敬、一视同仁、公平对等、责无旁贷。什么‘婆媳是天敌’,‘倒插门女婿没地位’等,都不合圣经思想。作晚辈的,多想想自己的孝道尽了没有,有没有像尊敬自己父母一样,尊敬配偶父母。凡是只管自己的父母,不顾配偶父母的,两代人之间通常不和谐,夫妻关系也会有问题。配偶父母虽没养育自己,但养育了你的另一半,两个一半,分别带着各自父母的恩情,结合到一起,理当回报他们对这‘一个身体’的养育之恩。当然也得承认,有的父母不愿放弃,对亲生儿女婚后的的管束,甚至要求儿媳或女婿也俯首帖耳,处理与这样长辈的关系,有相当难度。尊敬是尊敬,还要配合上舍己、恒久忍耐,智慧之爱等,通过祷告、聚会、交通、见证,长期坚持,逐渐改善关系。以身作则是我们的本分,遵守神命是唯一选择,在可把握的自己身上多下功夫,别人如何,是否改变,我们很难掌控。

  六、不要在孝敬上假冒伪善。法利赛人是假冒伪善的人,他们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推脱掉孝敬的责任。太15:3~6 耶稣回答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他们假借要给神奉献,将本当给父母的生活费扣下,以堵住父母责怪他们的嘴。主耶稣看穿他们的不良用心,指出神的诫命,不能被人的传统、教训、规矩废弃。今天我们多数人,似乎没有这方面偏离,但是否没有其他方面的错误呢?比如,因为孩子、工作、教会事务,因着社交应酬等原因,不能常回家看看,或即使回去,也是来去匆匆,这难道不也是另一种,因着人的遗传,废了神要我们孝敬父母的诫命吗?作为圣经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可看出,神鼓励我们孝敬父母的良苦用心。在世得福、长寿是很好的,但它并非我们孝敬父母的第一动因,遵行它首先是因它是神的命令,神的命令本身大过神的奖赏。诫命是要无条件执行的,我们不要因小失大,得罪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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