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中国人》第一章:善还是恶?

2011-12-26 09:49 浏览量: 765 作者: 小海 来源: 作者投稿恩典在线
摘要:探索人性本善与本恶的不同说法

  第一章:善还是恶?

  亲爱的读者,不知你以前有没有思考过人性的善恶问题。如果你曾经思考过,那我很荣幸能在本书的第一章与你进行探讨;但如果你没有思考过,那我就只能恳请亲爱的读者耐心看完这一章了。我自己是从无神论到有神论走过来的,信仰的过程也是一个与魔鬼艰难的斗争过程。我无意与你探索人性的善恶,但是如果你想思考人类的起源以及人生的终极意义等问题,那我敢说对于人性的善恶问题就不得不讨论。

  中国自古对于性善与性恶就有过分歧,就连在中国思想史上有过重要影响的儒家学派内部也发生过争论。儒家学派主张仁义的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明朝时期,堪称对儒学经典作总结的《三字经》对于人性做了一个概括: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而另一位儒学代表人物荀子则主张人性本恶。遗憾的是人性为什么恶,荀子没有做过多的说明。但是人性为什么善,《三字经》里却有了粗略的解释。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对“善”与“恶”的外延做一个思考。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当然,在这一点上,不同的人对于善的解释也不尽相同,有人说善就是善良,如果这样理解,那善的外延就不够广,我们在此基础上探索人性就会无从下手;有人说善就是好。这种说法我还是比较赞同的,但是“好”又是什么?它又包含什么?

  “好”的范围很广,它的外延包括谦卑、博爱、宽容、圣洁、善良等等,一样的,那恶的外延就是骄傲、自私、妒忌、淫荡、丑陋等等。

  从《三字经》的性“善”说里我们可以总结出这样一个观点:人性在启蒙之初都是好的,他们好的程度没有任何区别。也就是说不管穷人的孩子也好,富人的孩子也好,男孩也好,女孩也好,他们在最初的朦懂状态下都是一样的。可是这样的观点并不能说服人,人们会问:“既然人性本善,那为什么善的种子会结出恶的果实?”

  针对这个问题,尽管《三字经》里没有直接说,但中国人普遍认为:人性本善,之所以出现恶的果实,是环境使他们的性情发生了变化。好比中国的一句古话: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栀。也就是说橘子树如果生长在南方,它就能结出甘甜的橘子,而如果生于北方,那它只能结出苦涩的栀。以此类推,人之所以会结出恶的果实,完全是恶劣环境的影响。

  解释完了这一点后,《三字经》提出了防止结出恶的果实的方法:只有通过学习,人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保持自己的本性。

  我先得说明,我一直是一个热爱中国文学的人。我曾经觉得《三字经》的说法无可非议,它完全解释了人性的问题。于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无法接受基督教的性“恶”说法。我相信亲爱的中国读者也有过我一样的困惑,认为基督教会完全侵染了中国文化。关于这方面的担忧,我在本书以后的章节里会详细阐述。在此我只希望亲爱的读者能够先抛弃文化的成见,试着站在《圣经》的角度去理解宇宙和人生,至于看完本书以后,你接不接受它的观点,那便是读者你的自由了。

  回到刚才那个问题,人之所以生出恶的果实,是因为环境使他们本性发生了改变。这里忽略了一个问题,这个环境指的是什么?

  如果我们希望对环境进行划分,我想大致可以划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简单地说自然环境是自然中的元素组成的环境。这些自然元素包括花、草、树木、山、水、鸟兽、风、雷、雨、电等等。因为人是所有动物里面最高级的动物,所以人这个元素可不划到自然环境中。(人是一种极端以自我为中心的动物,在划分环境时他们会站在自己的角度区别其它自然元素)。

  比如说中国的贵州是高山,它因此形成了贵州地区闭塞的交通条件,这是针对贵州这个独特的山区而特有的地理自然环境。中国的江南多河流,因此江浙一带多出现令人烦恼的“梅雨”,这是针对江南独特地区出现的自然环境。中国地域广阔,不同的地区都有与之不同的自然环境。推广世界,自然环境的差异就更加明显,整个世界,你绝对找不出第二个能让活人飘起来的死海。

  由此我们得出一条结论:自然环境是客观的,独特的。

  别忘了我前面提到过这样一个事实:植物也是自然环境的组成元素。那就是说植物在某种独特的自然环境面前也拥有它自身的独特性。植物的独特性只有与整体自然环境的独特性结合到一起,它才能发挥它的最大效用。橘树的独特性决定了它必须生长在中国的南方才能发挥效用,同样中国南方独特的自然环境也为橘树的生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人也受自然环境的影响。中国人黄皮肤,非洲人黑皮肤,俄罗斯人白皮肤。不光是肤色,同样是人,但他们的身高、体重也会有明显的的差别。从这方面来说,人与植物一样,都遵循这个规律。

  然而人的善恶符不符合自然规律呢?

  我认为不符合。你能说因为我出生在中国,我的善的果子就一定比美国人结得甘甜吗?你能说山区孩子一定比平原的孩子道德差吗?你能说城市的孩子一定比乡村的懂礼貌吗?

  所以自然环境并不能影响人类的本性。这样说,人所以结出恶的果实,只能是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个看法容易被人接受,因为推此及彼,你我都会有这样的感慨:人心险恶。

  那什么是社会环境?

  我想我们不需要过多的下定义,简单的说,它就是人与人组合到一起形成的环境。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不同,自然环境的组成元素是山、水、树木等等,而社会环境的组成元素就一个,即人。无法理解的是本性很好的人与本性很好的人在一起相处,怎么会生出了恶劣的社会环境?

  如果按《三字经》的观点,人学习就能保持人善良的本性。反之恶劣的社会环境之所以产生,唯一可以解释的便是因为学习的人少了,有太多人不学习导致了社会环境的恶。也许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大多数人不关心礼仪,不学习道德,即导致了恶的社会环境。这个恶劣的社会环境通过遗传留给了后来的一辈又一辈人,因此人性尽管善良,但是周围的社会环境却是充满罪恶的。

  仔细推敲,我们发现这里有一个极大的疑问,即恶劣的社会环境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假想人类有十批祖先。第一批祖先由于没有恶劣的社会环境遗传下来,并且加之他们都是善良的,所以他们不可能产生罪恶。尽管他们有生存上的争斗,他们善良的果子(包括忍耐、爱人如己、关心他人等等)也会让他们首先想到其他人,不管自然环境怎么恶劣也不可能导致他们善的品质发生改变。

  所以第一批祖先不可能产生恶的社会环境,他们也不需要学习怎么为善,因为善既是本能就没有必要强调学习。

  同理第二批祖先在没有发生恶的环境里面也会继续重复第一批祖先的行为,直至第三第四到第十批祖先也都是善良的。

  可是社会确实有恶,人尽管再怎么学习,他依然不能得到所有的善果。我试问:“亲爱的读者(当然不管你学历如何),你能不能绝对做到不自私、不贪婪、不骄傲、不妒忌、不仇恨?”如果你做不到,那我们的祖先也不可能做到。恶果的产生只能是由于人性在最初就拥有自私、贪婪、骄傲、嫉妒等等产生的。

  我是学建筑工程项目的。一栋建筑物如果要使它不产生因沉降而出现的裂缝,那在做基础的时候,施工员必需有意做一道隔离基础的沉降缝,回填土后才能继续砖墙砌筑或是混凝土的浇筑。也就是说当建筑物建成以后,我们没有办法看到基础处的沉降缝。假如那栋建筑物因为沉降缝做得不好而出现了裂缝,居民不知道原因,如果想当然地认为是建筑物长期经受风吹雨打而导致裂缝产生,那他会毫不犹豫地对建筑物进行第二次粉涮。可能这种做法会好一段时间,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建筑物又会再一次裂缝,而且口子比上一次更大,居民依然毫不怀疑地粉涮。直到有一天建筑物因为开口太大而影响居住时,居民才会放弃他以前愚蠢的行为。这问题的根源是看不到的沉降缝,而不是风吹雨打的外在环境。

  性“善”学派把对问题的严重后果归结为外在环境,而非那看不到的沉降缝。那同样的道理,人之所以产生恶果其实并不是外在的环境出了问题,而是人的骨子里有了问题。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要听听基督教的看法了。

  与中国《三字经》观点不同的是基督教认为人性本恶或者说人性在最初就有了罪。需要强调的是基督教认为的罪与各国法律意识形态下的罪有很大区别,法律看人犯不犯罪着重于行为,而基督教视人犯没犯罪则是看心。

  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男人有了淫邪的心念,那在基督教看来,他就已经犯罪了。(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章28节》)。但是如果他没有在行动上表现得过于明显,那法律意义上他并没有犯罪,除非他针对某位女性犯了强奸罪,否则法律不会判决他道德上的罪恶。试想如果罪恶是一颗种子,当某种外在条件不具备时,罪恶很难发芽。但是如果这颗种子拥有足够的阳光和水分,那想让它不发芽也很难。同样的道理,一个十岁以前的小孩,你如果告他犯了强奸罪,那会是极其荒谬的,因为他犯罪的种子并没有发芽。但这不能保证这个小孩在以后的人生中不会犯这种罪,因为等他长大以后,他就可以具备犯罪的条件。

  在《罗马书》第七章里,保罗用一整章的篇幅阐述了律法上的罪与原罪之间的关系,我并不想用那极其难理解的哲辨思维与你说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在作家班扬的书《天路历程》里,他用一个极其简单的比喻向我们道明了罗马书该章的精髓。

  “然后释道者拉着他的手领他走进一间从来没有打扫,因而满是灰尘的客厅。他看了一会儿后,释道者吩咐一个人来打扫。那人一开始打扫,灰尘就满屋飞扬,基督徒呛得几乎透不过气。释道者对站在旁边的一个少女说:“拿点水来洒这房间。”然后,房间很快就打扫干净了。

  基督徒说:“这是什么意思?”

  释道者回答说:“客厅就好比一个人的心,其中的罪恶从来没有被救恩洁净过,灰尘就好比玷污整个人的罪性和内在的败坏。头一个开始打扫的是律法,后来拿水来洒的是救恩。刚才你看到第一个人开始打扫的时候,灰尘满屋飞扬,使他无法打扫得干净,而且你还被呛得几乎透不过气来。这是要让你知道,凭借律法,非但不能洗净心里的罪,反而使罪在灵魂里复活、增强和生长,使它在心灵里越发有权势。虽然律法能显明罪恶并言明罪恶,但是没有力量制伏罪恶。

  “你还看到那少女在房间里洒水后打扫起来就方便多了,这表示救恩在心灵里起了良好、宝贵的作用,于是,就像那少女用水洒在地板上使灰尘落下来那样,罪被救恩制伏了,灵魂由于信心也就洁净了。”

  这是一个非常精辟的比喻,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例子。好比律法明确规定:强奸是罪。人类知道强奸是罪以后,他们内心的淫念不是因为律法的明确规定而有所减少,反倒因为这律法而活跃起来。很多人整天想着奸淫,但是碍于律法,他不敢直接这样做。但是他的淫念却一直驱动他,怎么办?既然不能强迫,那就主动让对方也愿意。因为只要对方愿意了,那就不算强奸,只要不是强奸,那就不算是犯罪。所以当一个清白的姑娘被骗上床以后,她那时候又该向谁喊冤?律法说男的没有犯强奸罪,但是事实上姑娘确实是受害者。我们的律法又该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

  我们不否认律法,因为它能够辨出善与恶。但是除非一个人真心诚意悔改,否则律法永远都无法根治人类的疾病。

  记得有人曾经对我说过:“我就搞不明白,那些省长、市长、厅长等等的高官是不是傻瓜,他们拥有那么多,为什么还去贪污那可能使自己陷入火坑的赃款?”我那时没有接受基督,如果是现在,我会这样回答他:“你别奇怪,如果换作是你,你依然会像他们一样去做。因为你和那些贪官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没人给你行贿,你还不具备贪污受贿的条件罢了。”

  基督徒说恶在每个人的骨子里天生就存在,那是因为人类的史祖亚当与夏娃偷吃了分别善恶的种子,从此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发生破坏,导致人类从那时候起便开始生活在罪恶之中。

  翻开中国一页页的历史,那历史竟惊人般的相似。总结起来,不外乎因为矛盾发动战争,因为战争需要和平,因为和平建立制度,因为制度产生矛盾,因为矛盾又继续发动战争。有时候我想:当无数仁人志士的英雄们奋斗到最后,建立了一套又一套的改革,一道又一道的制度后,最终获得的却是周期性重复的折腾史时,他们地下有知,会不会稍有遗憾?

  坏种子永远结不出善果,这是很自然的道理。

  然而很多人不满意我的回答,他们会说:“假如有一个医生,他在他的手术台上治愈了无数的病人,使病人获得新生命,你能说他是一个罪人吗?我们生活中诸如此类的好人数之不尽,难道他们也是基督教所认为的罪人?”

  其实不奇怪,这也是我曾经困惑的问题,我只能在这一章的结尾告诉你这样一个事实:上帝对你道德上的要求比你自己对自己的要求高太多,我们好人的标准永远离他的标准很远。好比一个聪明伶俐的儿子算出了一道极其复杂的一元一次方程,与他同龄的孩子之间没有比他更聪明的了。但他却在他数学家父亲的面前吹嘘说:“爸爸,我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了!”

  同样的道理,我们口中的好人是我们的定义,不是神的标准。医生救了很多病人,但是上帝给他的要求不光是救人,他希望医生爱自己妻子,爱自己孩子,爱自己邻居甚至自己不喜欢的人,不轻易发怒,不骄傲,不妒忌,不贪慕钱财……如果哪个医生能够做到《圣经》的约,那他在上帝眼里就是一个好人。(详述参见第三章)

  曾经我对上帝的这些约不以为意,后来我匍俯于他的约前,因为他的每一个约都是治疗我们每一种罪恶的良剂。医生如果脾气暴躁,那这种罪恶可能导致他家庭分裂,这在上帝面前是绝对不允许的;医生如果因为贪慕钱财,他也可能因为贪污而进入监狱。我们平常人总说人无完人,所以我们允许我们的某一些罪存在,觉得无可厚非,但事实上它使我们更加畸形地发展,一方面我们认为我们是个好人,可另一方面这个好人又会做很多不好的事,我们最后连自己是一个好人坏人都没法评价。

  灵魂里的任何一个罪恶都可能导致一场无法挽救的灾难,我们不能任由其发展。好比你说允许出现一种疾病的身体依然是健康的一样可笑。我们需要建立亚当夏娃之初与上帝的关系,那毫无疑问,如果不倒空自己,认识到自己的罪,我们怎么可能获得属灵的生命?

  因此在下一章里,我们就来谈谈所谓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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