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乃敬虔的标志

2015-07-03 14:22 浏览量: 2864 作者: 爱德华兹 来源: 《宗教情感》
摘要:基督徒实践是宣信的基督徒向自己和他人证明信仰的最佳方式,是真恩典的最明显标志、记号中的记号、证据中的证据,是一切印记的玉玺和冠冕。我宁可让我的良心为我作证说,那位大法官的

基督徒实践是宣信的基督徒向自己和他人证明信仰的最佳方式,是真恩典的最明显标志、记号中的记号、证据中的证据,是一切印记的玉玺和冠冕。我宁可让我的良心为我作证说,那位大法官的话于我有利,“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14:21),也不愿让一千年来,所有睿智坚定、经验丰富的神学家用最苛刻的方式,检查我的基督徒内在体验,并由我信主的方式判断我是真基督徒。这不是说除此以外别无基督徒恩典的好证据。除了这些有效运行(基督徒实践)以外,可能还有其他能够说明真恩典运行的证据,圣徒或许能借助默想获得这些证据,这些证据或许能让他们感到非常满足,但基督徒实践是最首要、最正确的证据。或许有许多证据都能证明,某棵树是无花果树,但最高的、最正确的证据只有一个:它结无花果。 


一个人在刚信主、还没有机会用实践证明信仰的时候,就对自己蒙恩的地位有确据,这并非全无可能。如果一个人听说,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笔财宝给他,前提是他必须加以重视,愿意舍弃现有的一切,远赴他乡,跋山涉水去领受这笔财宝。有可能这个人一听说这个消息,就立刻相信这笔财宝是真的,毫不怀疑这个消息的可信度。但是,这并不阻碍他采取实际行动,而他的实际行动是证明他相信这个消息的最准确证据,不仅向其他人证明,也向他自己证明自己的诚意。而且,这个证据(他的外在行动、身体在旅途中的运动)并不是孤立的,它并不排斥内心活动、意识、动机和目标,否则他身体的行动就不能证明他心里珍视这笔财富。所以,基督徒实践能够最好地证明,“重价的珠子和藏在地里的宝贝,在基督徒的内心具有救赎性的价值。”  

基督徒实践是记号中的记号,因为它是印证其他一切敬虔记号的最大证据。圣灵的诸般恩典,无一不是以基督徒实践作为其真实性的最佳证据。正如证明我们肢体和器官健康的最佳证据在于正常使用它们,恩典亦然:上帝给我们恩典就是为了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正如上帝给我们手脚和工具也是为了让我们使用它们,验证它们的最好途径,就是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我们所用的东西多要在使用过程中承受压力,拉伸、负荷、搅动或冲击,由此证明它们是有用之物。如弓箭、刀剑、斧头、锯子、绳子、链子、拐杖、脚、牙等等。凡是过于软弱,无法承受我们所施加的压力的,就于我们无益了。内心的美德也是如此,验证它们的最好办法,就是在上帝给我们的各种试探和试炼中运用它们,在上帝护佑过程中,让我们的本性承受压力,从而证明它们的真实和价值。 

实践是证明我们认识上帝的最佳证据,它说明我们具有真知识和得救的知识,正如使徒约翰所说:“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如果我们的行为和他相背,那么怎么说认识上帝都是无用的,“他们说是认识上帝,行事却和他相背;本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多1:16)。而如果我们认识上帝却不荣耀他,我们的知识只能定我们的罪而不能救我们,“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知识之所以能够救我们,并使我们幸福,是因为真知识是实践性的:“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13:17)。“远离恶便是聪明”(伯28:28)。  

圣洁实践是悔改的最好证据。当犹太人悔改的时候,当他们到传悔改洗礼使罪得赦的约翰那里认罪时,约翰指示他们如何得到和表现出真悔改的证据。约翰说:“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8)。这正是使徒保罗说的悔改之道(见徒26:20)。真正具有这种真悔改的证据,弃绝罪的人,上帝才会赦免和怜悯他们(箴28:13;赛55:7),以及其他多处圣洁实践是基督徒具有得救信心的证据。很明显,使徒雅各说行为使信心完全,或行为使宣信者称义,并且向世人和自己良心证明,他们所宣告的信仰是真实的,他举亚伯拉罕为例说明这点(雅2:21-24)。在第20节和第26节,他谈到信心的实践性本质,说行为是信心的生命和灵魂,正如人的生命和本质在于人体里面的能动性和有机质。既然如此,实践当然就是说明真信心具有生命和灵魂的最佳证据,是区分活信仰和死信仰的标志。因为,毫无疑问,实践是实践性本质的最佳证明,运行是圣灵之运行性本质的最佳证明。  


实践是说明基督徒内心相信真理并因此得救的最佳明证。圣经说:圣洁生活最能证明基督徒心里相信真理并按真理而行:“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约叄3  

实践最能证明一个人真正跟从基督,接受基督为主,单单钟情于基督。真正跟随基督以至于得救,在于为基督舍弃所有,正如基督常常教导的那样。而在前文我们已经说过,在心里为基督舍弃所有,就等于愿意真为基督放弃所有,而愿意真为基督放弃所有的最佳证据,就是一听到呼召就真的为基督放弃所有。如果一个王子向一位遥远异国女子求婚,她必须离开自己的本族本家来找他才能成为新娘,那么她内心愿意这门亲事的最佳证据,就是她实际上离开本族本家来找他。提亲之邀因她的顺服而得以成全,正如使徒雅各所说:信心因着行为才得以成全。基督应许我们永生,条件是我们跟从他,但这样的跟从并不轻松。少年财主问基督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基督让他回去变卖所有的分给穷人再来跟从他。如果他由衷地同意这个提议(在内心跟从基督),那么最好的证据,就是他实际上那样去做了。这样一来,他跟从基督的心就得以完全了。


基督呼召税吏利未时,利未正坐在税关之上和世俗财富之中,而他立刻撇下所有的,起来跟从耶稣。利未用实际行动证明,并成全了他对救主基督的信心(路5:27-28)。基督和其他事物一起摆在我们眼前,我们必须做出取舍,选择一个,放弃另一个。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爱基督就是以实际行为接受基督。正如一个乞丐伸手把别人施舍的东西拿住,这就表他实际上接受这个施舍。是的,在实际行动中选择基督,这个举动本身就是心灵愿意跟从基督的最佳证据。  

实践是证明基督徒相信基督以至得救的最好证据。信(按照其普遍的用法,不论是平常的语言还是圣经的用法)包含“激励人,使人勇敢,敢于在实践中冒某些风险,或因为相信别人的可靠和信实而愿意冒险”的意思。所以,最能证明一个人信心的,就是他在实际行为中所冒的风险。如果一个人说自己相信谁,却不因相信他而为他做什么事情,或做事的方式与不信的时候没有任何区别,那就不能说他因相信而敢于冒险。因为,一个人因相信某人而敢于冒险,就是他出于这种信心而去做某件原本不敢做的事。所以,当一个人因信基督有充分的救赎和信实,在他那里有永恒的生命,而在实践中敢于面对各种艰险时,我们就说他为基督摆上自己,说他相信基督是他真正的福乐和生命。

他们相信圣经的应许:“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9)。所以他们舍弃一切,摆上一切,以基督的充分救赎和真理为自己完全的依靠。这正是圣经所说“相信基督,操练对基督的信心并得救”的含义。信心之父亚伯拉罕正是如此相信基督,他因着信离开家乡,信上帝与他立的恩典之约(来11:8-9)。同样,“摩西因着信,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他宁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因着信,人们情愿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被刀杀;“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受试探,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来11:23等)使徒保罗也是如此:他相信基督,完全委身于基督,摆上自己和自己一切所有的、依靠救主的能力和信实、在极大的逼迫中忍受各种痛苦和损失:“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1:12)。  

 若有人收到遥远国度传来的消息,国王有意要选他继承王位,他一听到这消息就立刻离开本族本家,完全相信这个消息,抛弃他在世上一切所有的到那个国家去,那他可说是因信这话而摆上自己,并舍弃所有的。但是,若他原地不动,只是在那里期望得到各种益处,用各种想象自娱自乐,那他就谈不上是因信这话而摆上自己。因为他没有冒任何风险,他什么也不做,只是在空想。所以,人若相信他所听见的来世,相信福音关于生命与永生的记载,并因而舍弃所有或至少在必要时为永生牺牲世俗利益,那么,他这样的人,也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谈得上是为福音摆上他自己。而这正是真信靠基督以至于得救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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