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自己女朋友心存淫念是犯奸淫了吗

提问时间:2015-02-09 10:11 浏览次数:3153 回答数:1
我谈了个女朋友 两个人总会有些亲密的举动比如亲吻拥抱的,我也会有些冲动 不过也能克制 我就想问这算不算犯罪?还有 可以做那些亲密的举动吗?
回答时间:2015-02-09 10:12 赞同数:5
你好,主内平安!

对自己的女朋友有那些想法,这应该是男人的正常生理反应,但我觉得还是要克制的,求神的话语占据你的心,充满你的灵,因此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男女恋人之间应保持怎样的距离?这个问题除了婚前不可以有性行为之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个人对情欲的自控能力又不一致,应该是依照自己的心里觉得适宜的程度。但是人心最是诡诈和善于自欺,恋爱当中更加脆弱,界限最好趋于保守。牵手以上的亲密都非常容易点燃欲望的火焰。通常心里面越渴想的人控制能力越弱,对自己要有一个诚实的判断。
基督徒深知自己是蒙恩的罪人,尤其是男人的欲望比较难以控制,所以会彼此提醒对方控制身体的亲密程度,以免让自己在还不是很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有了太过分的身体接触。
身体的接触是只能进不能退的,所以事先有所防范才好。大家都会建议约会的地点不要在太暗的地方,不单独在房间中。至于尺度问题则由男女双方自订,或由辅导帮忙建议。

我们应当如何从属灵的角度来定身体亲密的界限?
身体亲密有绝对的界限与相对的界限两种。婚前恋爱时期里,最基本最绝对的界限是不可以有男女性关系。这里不是鼓励大家尽快到达性关系的前一步,只是提醒大家应当严守这个绝对界限。
这个绝对界限是根据圣经十诫中『不可奸淫』(出埃及记二十章14节),奸淫是在婚姻以外有婚姻以内的关系。婚姻以外的性关系是奸淫,婚姻以内的性是神所认可的,而看为美好的。婚姻以外,当然包括『婚前』,所以未婚男女一定要严守绝对界限。
什么是相对界限?就是按照一对恋人特有的性格,共同制定一个约束他们的界限。约会的时候,尽量离开这个相对的界限,不要进入那危险区。
不可以有男女性关系,并不代表可以有很亲密,很接近性关系的身体接触。性关系本身不像电灯开关那样,说开就开,说关就关。它是从身体完全没有接触开始,逐渐进入高峰。两人越亲密,越容易犯罪。正如你明知某地很危险,离开该地越远,受伤的机会越少;越接近危险区,越容易受到伤害。
有人很冷静,即使身体常常接触,也不会陷入性关系的罪,甚至结婚以后,也像个木头人,不会用特别的具体行为表达夫妻之爱。有人很热情,还没有结婚,就表达得很过分,很冲动,只要有轻微的身体接触,就陷入罪网。太过与不及,这两种极端,都不是好现象。
最好的情况是,肯定要开始恋爱时,就坦诚的彼此商量,制定什么阶段到什么相对的界限,并在神面前一起祷告,决志遵守。为了荣耀神的缘故,远离试探,常常彼此提醒不要超越相对界限,不要忘了在神面前祷告中的决志。
在到处充满情欲的社会中,青年基督徒应当如何自处?
圣经提摩太后书第二章21,22节说:『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做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
消极方面,神要我们逃避私欲,不要接触不好的电影、书籍,不要去危险的地方试探神,面对诱惑。
积极方面,神要我们一同清心祷告。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两位同性的主内知己,一起祷告,互相勉励,就能避免情欲的诱惑。

刘志雄的女儿在神面前立志说,她的初吻要保留到婚礼上献给自己的丈夫。有一位牧师曾在婚恋方面给予我们劝勉,他说:基督徒恋人,在身体方面应该像是教会的弟兄姐妹般相处,但彼此的心灵可以越来越亲近,越来越多的爱,两个人应该避免单独过长、过多的在一起的约会时间,反而应多参加教会的集体活动促进彼此的关系,透过集体生活更多的了解对方最真实的一面,这才是健康的关系。

爱情是神赐给人美好的礼物,而婚姻是上帝给予人爱情最好的立约和保证,性的关系必须在婚姻里才是正确的,才是神所喜悦的,才是对伴侣最好的尊重和爱。
我们年轻人都处于人生的春天,朝气蓬勃,情感上大多奔放热烈,所以在恋爱中,应当格外注意设立界限,不要给情欲留地步,如《圣经》上所说,“不要放纵肉体的私欲”。
“良人属我,我也属他”,“我看我的佳偶在众女子中,如百合花在荆棘中”。让我们在爱中成长,在爱中更好的认识自己的另一半,也在爱中积极预备自己成为合适的伴侣,等候那最美时候。

愿神赐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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