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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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要求减到了一条 此博文包含图片 (2013-12-11 09:00:17)

                                                    十多年前看了一套书,是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由刘小枫主编,上中下三册,书名叫《20世纪西方宗教哲学文选》。其中收录了著名的犹太神学家赫舍尔的一篇文章:“人是谁”。在这篇文章中,赫舍尔深刻地指出了希腊哲学和圣经关于人的概念存在的根本差异,“在希腊人的心目中,人首先是理性的存在,理性使人同宇宙一致。而根据圣经的看法,人首先是受到支配的存在,是可以对他提出要求的存在。核心的问题不是:存在是什么?而是:对我有什么要求?希腊哲学产生于一个不存在最高的,有生命的,一位神的世界里。它不承认诸神及他们的行为榜样。柏拉图不仅不与众神决裂,他问:善是什么?从此产生了价值问题,正是价值观念取代了上帝。柏拉图通过苏格拉底问道:什么是善?而摩西的问题是:上帝对你有什么要求?”(第158页)
 
赫舍尔进一步指出,“每个人生活当中最重要的经验就是:我被要求做某事。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时刻:他感受到一种神秘的东西在等待着他。在对要求做出响应的时候,意义便被发现,在意识到要求的时候,意义便被发现。” (第159页)
 
由此,赫舍尔提出一个命题,“我被命令——因此我存在。”笛卡尔的命题是:“我思故我在”,它承继了柏拉图路线。
 
上帝对人有什么要求?或者说,上帝对我有什么要求。对我的要求,就是对人的要求,意思就是说,你当如此行,方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上帝的儿女。
 
“摩西的问题是:上帝对你有什么要求?” 这段话多年来一直留在我的思想中,并改变了我的思想。
 
与这个思想相联系,将近二十年前,我读了另外一本书,英文的,名字忘记了。那时我还不是基督徒,正在我们县里的大学学英文,我的女老师名字叫苏珊,是一位犹太妇女。几次跟她讨论犹太教之后,她介绍我读那本书,是介绍犹太教的书,应该很有名,在图书馆一找就找到了。小册子,一百多页。                                                    书中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位拉比同上帝的“讨价还价”,那个价就是上帝对人的要求。
 
在西奈山上帝向以色列人颁布法律时,一共有613条。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我简化一点谈,拉比说,这些要求太多了,能不能减去一些。上帝很慷慨,他说,好。一下子就砍去了6百来条,他说,我对人的要求就11条。
 
这就是大卫在《诗篇》第 15篇记录的:耶和华阿,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
1,行为正直;
2。作事公义;
3.心里说实话的人;
4。他不以舌头谗谤人;
5。不恶待朋友;
6。也不随伙毁谤(伤害——范注)邻里;
7。他眼中藐视匪类(明目张胆作恶的人——范注);
8。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
9。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10。他不放债取利;
11。不受贿赂以害无辜。
 
拉比讨价,11条也太多,能不能再减?上帝说,好。我的要求只有10条。这个大家都知道了,就是“十诫”,最早记录在《出埃及记》中。                                             拉比继续,10条也太多,能不能再减?上帝说,好,我的要求只有6条。这6条记录在《以赛亚书》第 33 章第15节
1.    行事公义;
2.    说话正直;
3.    憎恶欺压的财利(即拒绝以欺诈获利——范注)
4.    摇手不受贿赂;
5.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
6.    闭眼不看邪恶事的。
 
拉比继续商讨,能不能再减?上帝说,好,我的要求只有3条。这3条记录在《弥迦书》第6章 第8节: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
1。只要你行公义,
2。好怜悯,
3。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                                                     拉比继续问,能不能再减。上帝说,好,我的要求只有两条。
在这里出现了两个版本。一个版本说,这两条要求记录在《以赛亚书》第56 章第1节:“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
 
另一个版本说,这两条要求分别记录在《申命记》和《利未记》上。
1。“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申6:5)
2.“要爱人如己。”(利19:18)
 
我喜欢后一个版本。《马可福音》第12章记载,文士问耶稣戒命中哪一条是首要的?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戒命更大的了。”(可12:29—31,参太22:34—40;路10:25—28)
 
拉比一再惊喜,他最后试探着问,主啊,还能减吗?上帝说,好。我的要求只有一条。这记录在《哈巴谷书》的第 2 章第4节:“惟义人因信得生。”
 
上帝对他儿女的要求只有一条:“惟义人因信得生。”
 
那本书接下来讲了什么,只记住了一句,犹太教的核心教义就一句话: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                                                    这些年来,这最后的一个要求一再让我想起了保罗,他几次引用了这句话,在《罗马书》第一章第17节中说:“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他在《加拉太书》又讲:“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3:11)                                                    路德在《加拉太书注释》中仅仅地抓住了这一个核心。他一再说:“真正的信心抓住基督,并且单单依靠他。”(40页)“信心抓住基督。基督教的信心不是一个在心里的非动态的品质。真正的信心必然以基督作为它的目标。基督因着被我们的信心抓住,住在我们心中。基督成为基督徒的义,因这义,上帝赐下永生。”(54页)“信心真正地尊容上帝,正因为信心尊容上帝,上帝将信心算为义。”(88页)
 
这些说得多好啊,上帝对我们的最终要求,就是信心。“惟义人因信得生。”
2013.12.4
要求变成了信心。
 
路德给出了一个公式: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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