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译本 罗马书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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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至於在血统上作为我们先祖的亚伯拉罕的事,我们该怎麽说呢?
4:2
如果他得以被称为义人是由於他的行为,他就有所夸口的,但在上帝面前不能。
4:3
圣经上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认他为义人。」
4:4
做工的人得工资,不算恩典,而是他应得的。
4:5
但是那信靠宣判罪人为无罪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着他的信,而不是他的行为,使他跟自己有合宜的关系,
4:6
大卫所说,那不靠行为而蒙上帝认为义人的人有福了,就是这个意思。他说:
4:7
那过犯蒙宽恕,罪被赦免的人有福了!
4:8
那罪过不被主牢记在心的人有福了!
4:9
大卫所说的这福泽只是属於受割礼的人吗?不是的。它也属於没有受割礼的人;因为我们已经引证圣经的话,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认他为义人。」
4:10
这是在哪一种情形下发生的呢?在亚伯拉罕受割礼以前,还是以后呢?是在以前,不是以后。
4:11
他后来受了割礼;这是一种表徵,证明他在受割礼前已经因信而成为义人了。所以,对所有未受割礼、但因信而被上帝认为义的人来说,亚伯拉罕是属灵的父亲。
4:12
他也是已经受割礼的人的父亲,不但因为他们受了割礼,也因为他们跟随了我们的先祖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时的那种信心生活。
4:13
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说他将承受这世界。这应许不是因为亚伯拉罕遵守法律,而是由於他因信而被认为义人。
4:14
如果上帝的应许是给遵守摩西法律的人,人的信就是空的,而上帝的应许也是无效的。
4:15
上帝的义愤是从法律而来的;没有法律,就没有违犯法律的事。
4:16
那麽,应许是以信为根据的;这是要保证上帝的应许白白地赐给亚伯拉罕所有的子孙,不仅是遵守法律的,也包括那些像亚伯拉罕一样信上帝的人。因为亚伯拉罕是我们大家属灵之父。
4:17
正如圣经所说:「我立了你作许多民族之父。」在上帝面前,这应许是有效的;亚伯拉罕所信的就是那位使死人复活、从无有创造万有的上帝。
4:18
在没有盼望的时候,亚伯拉罕仍然盼望,仍然信,因此成为「许多民族之父」。正如圣经所说:「你必定会有许多子孙。」
4:19
当时亚伯拉罕快要一百岁了。他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而莎拉生育的机能也已经丧失,可是,他并不因此削弱了信心。
4:20
他没有失去信心,也没有怀疑上帝的应许;他的信心反而更坚固,把荣耀归给上帝。
4:21
他坚决信上帝一定成就他所应许的。
4:22
这就是为甚麽亚伯拉罕因信而「被上帝认为义人」了。
4:23
可是「他被认为义人」这句话并不单是指他说的,
4:24
也是为我们说的。因为我们信那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因而被认为是义人。
4:25
主耶稣被交在人手里,为我们的罪死;上帝使他复活,使我们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