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传福音?

2020-05-19 16:25 浏览量: 2698 作者: 司布尔 来源: 《改革宗周刊》
摘要:所以,所有传福音都是在作见证,但不是所有作见证都是传福音。传福音是作见证的一种特殊方式。从新约圣经看,为什么作见证就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什么上。“作见证”(witness)的希腊语是martyria,由此我们得出英文中“殉道者”(martyr)这个词。

马丁·路德曾说过:“每一个基督徒对他的邻居都应该像基督一样。”他是指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死在十字架上为邻舍赎罪吗?不是的。他是在说,基督对于我们不信的邻舍是不可见的。我们的邻舍看不到十字架、空坟墓、或者是变像显圣的耶稣。他们既看不到耶稣升天时的荣耀,也看不到耶稣坐在父上帝的右边。他们所能看到的就只有你和我——通过你我,他们理当看到基督。

  我们与基督联结和基督通过我们与他人联结的图景对我总是意味着一些什么。我归信基督教是因为一个人告诉了我有关基督的事。即使我不记得他说了些什么,但是我看到基督在他身上的力量。当我看到那种力量,无论是什么,我知道我也想拥有它(当然,那时候我还不了解是什么力量)。他是一位对基督有忠心的见证人。

  成为基督的见证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传福音?两者一样吗?“传福音”这个词很显然与“福音”不无关系。福音就是好消息。用最简单的话来说,传福音是宣讲福音或者使福音为人所知。

  《马太福音》中的大使命是教会伟大的福音事工之一,其内容如下:

  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16-20

  要注意耶稣讲这项使命前,首先向他的门徒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了。促使教会参与传福音这项使命的力量来自于基督的权柄,因为是他命令教会参与各样事工。最近这些年有些对传福音是否是教会合理事工的讨论,然而对我来说教会需要思考传福音是否合理真是难以置信,因为教会有从上帝和教会之主而来的权柄性的命令的授权。

为什么这成为争议的话题?艾米尔·布伦纳在他讲论基督的著作《中保》中给予了一个答案。布伦纳猛烈抨击了当代教会,比如他说到十九世纪自由主义的问题不是有关次要教义的讨论,实际上问题的核心是人的不信,而且我们需要认识到我们的确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了不信的时代。不仅教会外如此,教会内也是一样。当这种强烈的不信观念存在时,教会的异象、热心、激情和委身于传福音都会趋向减弱。谁会激情昂扬地去劝人相信一些他们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呢?

但是,如果把每个有关传福音的合理性的讨论都集中于不信就有点过于简单了。不信诚然是一个因素,但是还有其他的因素。在很多社会圈子里,传福音使人联想到高压强迫政策、强留人与之对话、毫无情感的沟通方式等等,这使传福音有了坏名声。对于另一些人,传福音意味着那种高强度的兜售宣传方式,几乎是要恐吓人或者操控人去跟着销售者想要得到的方式来回应,但这并不是圣经教导我们的传福音。

  圣经教导我们,传福音是将福音传讲到全世界。这项任务仍是教会使命的中心。但是注意《马太福音》中的记载,耶稣不是只对宣讲简单的信息而感兴趣,他更超越这一点,说到:“使…作我的门徒。”“门徒”的希腊语含义是一个学生。教会的使命是去从事教导和以教理教训人的工作,使人成为基督的门徒不仅包括劝人去委身在基督里,还包括使人扎根和稳固在整本圣经的教导中。但是训练门徒、传福音和教导等等这些还有重叠的地方,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使徒行传》开篇第一章来看教会被授予的命令。

  当耶稣准备升到天上的时候,他聚集他的门徒在身边。在这最后耶稣以人的形象在地上对话的机会,他的门徒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使徒行传1:6)他们是在问,他就是那个从起初就盼望着来到世间的弥赛亚吗?耶稣没有贬损他们说:“要我跟你们说多少次,我不是来复兴以色列国的?”不是的,耶稣说的话非常有助于理解教会的使命:

  “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使徒行传1:7-8

  耶稣告诉他的门徒,首先,有一些事情是在天父手中的,不需要他们插手过问:因为没有什么可以阻拦天父的计划,所以他们实在不需要为此担心。但同时耶稣也给予他们一条诫命:“你们要作我的见证。”通常,人们用作见证和传福音两个动词互相使用,好像这两个词是同义词。虽然这两个词关系密切、不可分割,但是这两个词在新约圣经中的意义却不相同。在新约圣经中,作见证是一个普通性的词,它包含多种将福音传播出去的方式——而其中一个方式就是传福音。

  所以,所有传福音都是在作见证,但不是所有作见证都是传福音。传福音是作见证的一种特殊方式。从新约圣经看,为什么作见证就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什么上。“作见证”(witness)的希腊语是martyria,由此我们得出英文中“殉道者”(martyr)这个词。新约的信徒明白其中一种方式就是通过为此牺牲性命,以此将注意力集中到基督的真理,为其作见证,从而使不可见的上帝的国可见化。他们向他们不信的邻舍将看不见的事实显明出来。

  耶稣就要离开升天,到父上帝的右边,接受他荣耀的冠冕。正如他所宣讲的,他将要被加冕为那个国度的君王。但是我们看不到上帝的国,它是肉眼不可见的。你不可能抬头望着天,然后看见耶稣坐在宝座上。一些人尝试将上帝的国直接属灵化:“这是在人的心里面的。”不,上帝的国是一个客观事实,不是一个主观感受,但它的确是不可见的。所以,教会的任务是什么呢?将不可见的上帝的国可见化。这是作见证的本质。

  作见证意味着你向人们展示他们所看不见的东西。根据圣经,有许多方式来作见证。每逢我们举行圣餐礼的时候,我们正是在以肉眼可见的方式显明主的死并直到他再来。耶稣也讲论到另一种作见证的方式:“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5)基督徒彼此间的联结是在为主基督作见证,而这是人们可以看见的。当我们喂饱饥饿的人、为赤身露体的人穿上衣服、探望监狱中的人时,我们在为基督的怜悯作见证。基督徒不需要使人归信基督,也一样能为基督是谁作见证。

  因为每个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从一定程度来说,为基督的国作见证是上帝所赋予每一个人的责任。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是在向世间万物表明上帝的属性。但是自从人类堕落以后,上帝的形象在人里面变得暗晦不明。我们没有将上帝的圣洁向这个堕落的世界投射和反映出来。另一方面,传福音确实是宣讲福音,无论是口头或是笔述,诚然都是语言的表达。传福音是宣讲基督的位格和他的工作的信息——他是谁,和他为你我这样的罪人做了什么。

  这也意味着传福音不是什么。传福音不是让你的生活活出一个榜样,不是与人建立关系,不是作个人见证,也不是邀请人去教会。这些事也许是好的、有帮助的,但是这些不是传福音。这些或许是为传福音打下基础,或许会让其他人与我们认同,或者让别人对我们为什么这样生活而感兴趣。但是这些都不是传福音,因为它们不是在宣讲福音。这些或许会讲到一些关于基督的事,但是他们没有宣讲基督的位格和他的工作。

  当考虑我们自己在作见证和传福音的角色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只是在做福音预工和派定其他人去传福音,我们也不只是作一个无声无息的见证人。我们需要保证教会在实现传福音的命令,也就是确实地传讲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这才是上帝赋予能力的信息。通过这个信息,上帝选用愚拙的道理来拯救这个世界。正如使徒保罗形容,这本是“使人得救的上帝的大能。”(罗马书1:16

  然而,并不是每个基督徒都被呼召为传道人。在新约中,我们看到教会被定义为多元化的共同体。圣灵赐恩赐给基督身体中的每位肢体。在教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从圣灵来的恩赐去完成一些工作来为基督作见证。这些人有教师,有传福音的,有行政管理的,还有其他许多基督在他教会中所设立的职分。每一个人无论他们有何种恩赐,都必须自愿承认自己的信仰,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要像新约里认为的传道者一样,专心专注于基督福音的传讲。

  读到这里,也许有些人会因传讲信仰十分困难而松了口气(译者加:所以这样的工作还是交给有恩赐的人吧)。但是要记住这一点:每个基督徒都必须愿意口里承认基督,不然他们仍离上帝的国很远。同样的,每个基督徒的责任是要完成传福音的任务。难道都是教师吗?不是的,但是完成教导是你作为基督身体中的肢体的责任。难道每个人都是宣教士吗?不是的,但是开展宣教工作是你的责任。所以,我们在教会的整个使命中都有一定责任。

  没有什么像传福音那样更令人激动人心的了。我不是传道人,而是教师。这对我和对其他知道我恩赐和呼召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当我刚成为基督徒的时候,我首先志愿成为一个传道人,上帝说“不”。接着,我想成为一名宣教士,上帝又说了“不”。我并不想成为一名作教导的人,不过我差不多一对一地跟近一千个人谈论耶稣基督,却鲜有一人回应福音。某种程度上我仍有心想成为传道人,而且我关心传道人,但是这不是我的恩赐。

  我们知道唯有圣灵可以改变人心,但是能够被上帝使用去传福音给人——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特权吗?即使那个把我领到基督面前的人犯了一级谋杀罪,或者他不恰当的行为毁谤了基督徒团体,再或者他否认了我们的友谊,我仍会永远感恩他开口教导我基督。当我想到他的时候,我会再次想起那段经文:“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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