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思高译本 罗马书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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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那麽, 犹太人有什麽优点呢?割损又有什麽好处呢?
3:2
从各方面来说,很多:首先,天主的神谕是交托给了他们,
3:3
他们中纵使有些人不信,又有什麽关系呢?难道他们的不信,能使天主的忠信失效吗?
3:4
断乎不能! 天主总是诚实的! 众人虚诈不实,正如经上所载:『在你的言语上,你必显出正义;在你受审判时,你必获得胜利。』
3:5
但如果有人说:我们的不义可彰显天主的正义。那麽我们可说什麽呢?难道能说天主发怒惩罚是不义吗?──这是我按俗见说的──
3:6
绝对不是! 如果天主不义, 他将怎样审判世界呢?
3:7
如果天主的诚实可因我的虚诈越发彰显出来,为使他获得荣耀;那麽,为什麽我还要被判为罪人呢?
3:8
为什麽我们不去作恶,为得到善果呢?──有人说我们说过这样的话,为诽谤我们──这样的人被惩罚是理当的。
3:9
那麽,我们犹太人比外邦人更好吗?决不是的! 因为我们早先已说过:不论是犹太人,或是希腊人,都在罪恶权势之下,
3:10
正如经上所载:『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3:11
没有一个明智的人,没有寻觅天主的人;
3:12
人人都离弃了正道,一同败坏了; 没有一人行善,实在没有一个;
3:13
他们的咽喉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的舌头说出虚诈的言语,他们的双唇下含有蛇毒;
3:14
他们满口是咒言与毒语;
3:15
他们的脚急於倾流人血;
3:16
在他们的行径上只有蹂躏与困苦;
3:17
和平的道路,他们不认识;
3:18
他们的眼中,没有敬畏天主之情。 』
3:19
我们知道:凡法律所说的,都是对那些属於法律的人说的,为杜塞众人的口,并使全世界都在天主前承认己罪,
3:20
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因遵守法律,而在他前成义; 因为法律只能使人认识罪过。
3:21
但是如今,天主的正义,在法律之外已显示出来;法律和先知也为此作证;
3:22
就是天主的正义,因为对耶稣基督的信德, 毫无区别地,赐给了凡信仰的人,
3:23
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 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
3:24
所以众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给的恩宠,在耶稣基督内蒙救赎,成为义人。
3:25
这耶稣即是天主公开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为信仰他的人作赎罪祭的;如此,天主显示了自己的正义,因为以前他因宽容,放过了人的罪,
3:26
为的是在今时显示自己的正义,叫人知道他是正义的,是使信仰耶稣的人成义的天主。
3:27
既是这样,那里还有可自夸之处?绝对没有!因了什麽制度而没有自夸之处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吗?不是的! 是因信德的制度,
3:28
因为我们认为人的成义,是藉信德, 而不在於遵行法律。
3:29
难道天主只是犹太人的天主吗?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吗?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
3:30
因为天主只有一个,他使受割损的由於信德而成义,也使未受割损的凭信德而成义。
3:31
那麽我们就因信德而废了法律吗?绝对不是! 我们反使法律坚固。